老先生抬了下眉毛,目光柔和,欣然一笑,端起桌上的热牛奶喝了一口。
“我这次可不是来玩的哦,是来给您介绍生意的。”阿曼达扮了个鬼脸,跑过去拿起桌上的点心就啃。
“哎,教过你多少次了,要淑女要淑女。”
“这又不是在外面~”
郑飞尴尬地杵在门口,看着父女俩“调情”,觉得自己就像个电灯泡。
还好,阿曼达终于提到他了。
“您看,那位客人想买马,我就给您带回来了。”
老先生这才注意到门口有位客人正在被冷落,连忙满脸抱歉地站起身。
“哦天呐,原谅我的视力不太好,快请坐下,您喜欢喝牛奶还是红酒?”
好绅士的老先生。
郑飞情不自禁地露出了微笑,这大概是自己遇见的第一个既富庶又不摆架子的人。
“红酒就好。”其实他现在不想喝,但按照礼节倘若拒绝的话,是对主人的不尊重。
老先生亲自给他倒酒,手法娴熟老练,直倒小半杯,瓶口在杯沿轻轻一旋,完美收尾。
“意大利酒,请尝尝。”
“好巧,我来自意大利。”郑飞抿了一口,果真是熟悉的味道。
“是吗?”老先生面露惊奇:“我很喜欢意大利,从前还在那里住过几年,很怀念那边的披萨和松露,只可惜现在局势太乱,去不了了。”
老先生幽怨地叹了口气,定定神,笑问:“我女儿说您是来买马的,需要多少匹呢?”
“五百匹。”
“唔,这么多,您是要组建一支骑兵吗?哈哈~”
郑飞撇嘴,不作应答。
老先生接着说:“我这里的马价格都很公道,从五十银币到两百银币不等,您需要哪种?”
“两百的。”
要买就买最好的,这也是郑飞的人生信条之一,只不过以前没钱,现在钱多得花不完。
买五百匹马,他的确是要组建一支部队,只不过不是骑兵,而是火枪手,五百名火枪手将会直奔数百里外的凯亚小镇,去山中寻找斯巴达后裔,确保能在回来的路上安然无恙,毕竟那是上万人的庞大队伍,扎眼得很,要是被罗马尼亚军队拉去当壮丁就完了。
郑飞本来是想租马的,转念一想还是买好了,这批品种优良的骏马可以被带去美洲,在美洲繁衍生息,弥补一下美洲的物种缺陷。
“爽快,我现在就带您去看马!”
......
五百匹马,共十万枚银币,郑飞在回去取钱的路上,经过那家小酒馆,布拉德在酒馆对面的小商铺里坐着。
捕捉到郑飞的身影,布拉德吹了个口哨。
郑飞转头一瞥,不禁蹙蹙眉,抬脚走进商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