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们带了这个。”
郑飞又摸出一个令克林耳目一新的物件,那是达?芬奇发明的“手电筒”,经过反复改进,已经不那么笨重,外观漂亮多了。
“喔,这又是什么?”克林似乎对什么都有强烈的好奇心。
“赫菲斯托斯的恩赐。”郑飞笑着说。
赫菲斯托斯,希腊神话中的火神、砌石之神、雕刻艺术之神与手艺异常高超的铁匠之神,奥林匹斯十二主神之一,宙斯之子,同时也是爱与****之神阿佛罗狄忒的丈夫,她是最美丽的女神,包括宙斯在内的诸神都为之疯狂,所以宙斯不太待见这个娶了自己梦中情人的儿子,找借口把他从天宫丢了下去。
“赫菲斯托斯......”听到这个名字,克林猥琐地笑了:“听说他的妻子和战神阿瑞斯私通生下了五个子女。”
“没错,是跟阿瑞斯。”
郑飞嘴角挂着微笑,习惯性地往旁边看了看,但没看到左膀右臂阿瑞斯。
哦对了,为了防备哈里森家族偷袭,阿瑞斯正带领船队在海面上漂着呢。
船上有价值数百万银币的财宝,有美得令人心痒的布兰妮,有同为惊世天才的达?芬奇和乌尔班......为什么,郑飞会放心把船队交给阿瑞斯?
因为,阿瑞斯是整个船队最忠诚于郑飞的人,甚至高过了圣地亚哥。
郑飞和阿瑞斯之间除了情义之外,还存在另一条至关重要的纽带――信仰。
作为圆桌骑士一脉相承的后裔,奉祖先的遗训,阿瑞斯必须追随永恒之刀,这是他唯一且无比坚定的信仰。
而在中世纪,信仰高于一切!
教皇之所以能统治罗马,十字军之所以能发动数次东征,包括奥斯曼帝国之所以能向欧亚非三大陆伸出侵略魔爪,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统治者用信仰捆绑了信徒。
十字军东征和奥斯曼侵略用的都是同一个借口:清除异教徒。
信仰如果利用得好,足以引发一场席卷全世界的狂热浪潮!
阿瑞斯拥有骑士最优越的品质,可以这么说,就算所有人都背叛了郑飞,他都会守在船长身边,厮杀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他――使徒。
......
天黑了。
达?芬奇的小发明照亮了前进的道路,向导克林跟个没头苍蝇似的,带着大部队在山里转来转去,不是他惧怕土匪,而是他确实找不到土匪在哪。
就这样,直到深夜,他们还在原地打转。
圣地亚哥的暴脾气终于憋不住了,攥起克林的衣领硬生生地提到空中,正欲狠狠扁他一顿,被郑飞拦下了。
“好了,大家生火准备休息,看来今晚是搞不出什么名堂了。”
说罢,他贴着岩石坐下,取下“手电筒”的盖子,把酒壶在火苗上烤了烤,喝了口热酒。
“你也想喝?”他瞧见受了惊吓的克林盯着酒壶咽唾沫。
克林点头。
他把酒壶递了过去,也许是出于无聊吧,想多说几句话。
“你今年多大?”
“十七岁。”
“哦~我发现你总是问我这是什么那是什么,对所有东西都感兴趣吗?”
“当然!我喜欢研究别人不知道的东西,半个月前我刚造出了一个好玩意儿,有机会的话给你瞧瞧!”
郑飞笑着点点头,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然而,这个好玩意儿,竟会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