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风,卷起了硝烟与尘埃,随那扑扇翅膀的海鸟一起,飞向遥远的地方。
喧闹沸腾的人群仍旧没有停止,之前的英雄骑士军团也来了,不过也站在岸上干瞪眼,面面相觑议论纷纷。
而甲板上,却呈现出奇妙的肃静。
以圣地亚哥为首的水手们,竖起耳朵认真端详着近乎疯狂的塞纳,塞纳说出的每个字眼,都深深印刻在他们的内心,掀起不小的波澜。
感触,亦或是感慨,在水手群中弥漫开来,他们不会同情塞纳,但却又切切实实的,对他心生一抹难以言述的可怜。
在这世上有一种人,他们因偶然的关系遇见,本该是匆匆过客,却在无形间改变了彼此的一生。
这种人有个专门的称呼叫做,宿敌。
十几年前,那时的塞纳还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他继承了养父的男爵爵位,独自守着空荡荡的城堡庄园,就连仆人们也不愿陪伴他而相继离去。
他没有觉得悲伤,因为他早已习惯了孤独。
并且,有件事能给他带来前所未有的快乐。
每天凌晨五点,他就在村庄的鸡鸣声中醒来,给自己做份简易早餐,吃完后就开始一天的生活。
家里有匹很棒的英格兰纯血马,是他最好的伙伴,他喜爱骑着它绕行在乡间小道上,迎着东方的鱼肚白,认真练习骑术。
早起打理庄稼的农夫看到他,都会友好地说上一声:“喔,小约翰又来了。”
而他,通常会回以一个发自内心的微笑,然后策马奔腾在辽阔的草原上,纵情欢呼。
十四岁时,他已经精通骑术搏击和射击,赢过了拉姆西小镇所有的贵族子弟,完全具备成为光辉皇家骑士的潜质,他也因此获得了人们的掌声与敬佩。
凭着努力和汗水挣来的荣耀,使得他不管走到哪里,都能自信地扬起嘴角。
十七岁时,整个南安普敦地区都在流传他的名字,约翰?塞纳。
大公爵亲自接见了他,认为他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并当着全镇人的面宣布,任命他代表南安普敦去参加一年一度的贵族骑士大赛。
这是一场意义重大的赛事,参赛者资格限定为贵族,倘若最终夺得冠军,就能进入一个象征着无尽荣誉的组织――英格兰光辉皇家骑士军团,并担任重要职位,这是多少骑士梦寐以求的。
在当时的英格兰人看来,这项荣誉甚至比成为大公爵还要光彩。
在塞纳的脑海中,这是唯一值得珍视的事情,他愿意为此付出全部,包括生命。有生以来,只有这一件事,能让他受人尊敬,不再孤独。
刻苦训练了几个月,在全镇人的欢送下,他踏上了前往伦敦的旅程,他发了一个小小的誓言:不夺得冠军绝不归来。
没有谁质疑他,小镇的人们对他是百分百的信赖,况且那些所谓的贵族子弟从小就含着金汤匙长大,养尊处优,极少有人会愿意锤炼自己成为真正的骑士,基本都是潇洒倜傥的半调子,骑马射击都是为了学身本事好泡妞。
跨着纯血马,迎着朝阳,在草原上渐行渐远,离开这片度过少年时代的土地,这个曾给他无数掌声与快乐的地方,是他心中的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