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其实他们都在蛋疼。
成志。成志读高中是搞长跑的,据说还拿过金牌,只是高考之后就没跑过了,现在大三越感觉身子骨虚了起来,于是每天早上早早起床,从学校跑到附近的一个镇子,然后坐车回来。他跑去镇子的时候很生猛,看秒表,自己每秒达到了多少米,一跑到镇子之后就没力气了,结果回不来,只好坐车回,坐到一半现没带钱,幸亏车里有一个认识的人,帮他交了钱,从那以后,他再没跑过步,身子还是照样虚。其实这是大三同学的通病,身子弱,我们只要在学校里面看见很鲜活的人,就知道是大一的,在运动场上还能活力四射,但是我们能预见他们的未来,年级每提升一级就少一射,他们大一是活力四射,大二就是活力三射了,总有一天,他们会射不出,变成成志这样的。
志敏。成志,志敏,这两个人连名字都是顶真的修辞手法,志敏看了成志跑步,深受启,有天晚上刚吃完晚饭他就表示明天要起早床跑步,我怕拍他的肩膀,严肃道:“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他拍开我的手,转身走到窗台边,望着远方的旷野,幽幽地说:“从楼上跑到楼下。”我望着他在月光下的剪影,问道“既然如此,何不上课的时候再跑呢?”。志敏沉默了,许久之后才传来他的声音:“上课是用来睡觉的,跑步去上课就睡不着了。
向峰。向峰已经多日没有在寝室出没了,和女朋友在外面租了房子,几次上课看到他,都觉得他的脸色一次比一次苍白,一副精神萎靡的样子,倒是他女朋友一次比一次容光焕,不知道他们两个生了什么事。记得他从寝室搬出去的那一天,寝室里的人纷纷阻拦,向峰说不要这样,他知道我们舍不得他,刘辉直接打断了他的话:“人可以走,把那瓶牙膏留下。”原来刘辉已经垂涎他的水果味牙膏已久了,现在终于有了这样一个机会,干一票才放人,后来,向峰留下了一双拖鞋,两双袜子,一瓶牙膏,半包洗衣粉才得以出走。我总觉得向峰离去的背影,双肩在耸动,不知道生了什么事。
刘辉。刘辉玩电脑比任何一个人都疯狂,经常玩到五六点才睡觉,不久后,天亮了要去上课,他的手机闹钟适时地响了起来,但是他纹丝不动,死睡在床上,那闹钟的歌都唱好几遍了都不醒,我们没课的倒睡不着了,只能把他踢醒,然后他跑去上课。我们曾问他:“既然明知道闹钟闹不醒自己,为什么还要设闹钟呢?”他盯着电脑屏幕,头也不回地说:“我的闹钟不是闹自己,而是闹你们,你们醒了就代表我要醒了。”没想到他竟然会借刀杀人这一招,我们自认为把他踢醒得到了泄,其实我们都不过是他的工具而已,只是他闹钟的歌太丑了,竟然是《爱情买卖》,这音乐一响起,纵然我们被下了迷药也要被惊醒。
张航。张航的臭脚和鼾声举世闻名,每晚必鼾,好在我已经被强行锻炼得习以为常,但是王仅没有,每次张航打鼾,我就能听到王仅骂骂咧咧的声音,他睡觉容不得一点声音,在同一时间段内,张航和王仅之间,只能一人能睡,每次王仅能睡的时候,张航都在外面通宵。其实鼾声我倒受得了,最受不了的是张航的大桑门,他在寝室的时候,平均分贝要高好几个层次。上个学期更甚,半夜和女朋友打电话,把我们吵醒,吵醒我们也就算了,他竟然还和他女朋友回味在床上最快乐的时刻,回味也就算了,我们好歹也能听一下我们怎么做那种事情的,可是每次他说到脱完衣服的关键时刻,就挂电话,太可恶了!太讨厌了!要把他剁成18块,放在太阳底下晒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