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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店的工作人员来打扫房间的时候,鱼雁烧了一壶热水。
她往玻璃杯里倒了一大半热水,又去掺了一点矿泉水,这才端着温度烫手的水杯走进卧室。
工作人员也收拾好,带上所有清洁工具离开。
卧室内丝毫看不出有呕吐物的痕迹,也没有任何味道。
“水来了,吃药。”她把退烧药和水杯都递到靳盛墨面前。
此刻的靳盛墨背靠枕头坐在床上,面色惨白,薄唇几乎没有血色。
他本来就是一个气质阴郁病娇的美男,现在这个模样,他的肌肤白得都快透明,仿佛能看见皮肤下的血管。
那种感觉,像极了西方神话故事中的吸血鬼,危险又脆弱,尊贵又致命。
靳盛墨从鱼雁手中接过水和药,一口闷下药丸,轻抿一口水——
他喝完水,水杯里的水位线都没有发生肉眼可见的变化。
他握着水杯,要把它放到床头柜上。
鱼雁中途截胡,强行把水杯的边缘怼到他嘴边。
“这杯水你得喝完,多喝热水对你现在很有帮助!”
靳盛墨抬起漆黑的眼睛看她,声线暗哑,透着无名状的性感,“烫。”
因为发烧的关系,他的额头沁出一层薄薄的冷汗,再配上他苍白的脸,构成一股虚弱的氛围。
这种虚弱很大程度上模糊了他眼神中的阴戾冰冷,所以他现在抬眼看向鱼雁的眼神,非常像一只大型犬类在无辜地看着他的主人。
简直惹人怜爱。
鱼雁也不能对这么可怜的靳盛墨说重话,只能耐着性子劝道:“太烫的话我就帮你稍微吹一吹,但是热水本来就是要带烫一点喝,这样才有效果。”
她一边低头吹凉热水一边说,“你看看你,表面上一副酷得要死谁都别想接近你的样子,但背地里你却连自己都照顾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