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告诉范泽天,这条狼狗名叫猛子,是柴刀家的猎犬。
“好,我明白了。”
范泽天像是从深思中猛然回过神来,用力拍了一下小李的肩膀,把小李惊得一愣一愣的。范泽天说:“去,把所有人都叫过来,包括柴刀,现在是揭开谜底的时候了。”
在小李的召集下,不大一会儿,大伙都集中到了客栈前,柴刀身上还系着做饭的围裙,好像随时准备回厨房炒菜一样。
范泽天扫了大家一眼,大伙鸦雀无声,静待他指出这桩谜案的真凶。
范泽天说:“关于这桩碎尸案,目前已经基本侦破。首先,我想说一下凶手作案的手法和过程。”
昨天晚上,凶手在方中言喝的茶水中掺入了一些用夜交藤煎出的药水。夜交藤是一种中药,有催眠的作用,中医可用来治疗失眠。所以方中言喝下不久,就呵欠连天,晚上8点左右,就早早回房间睡觉了。
他刚睡下不久,凶手就从简易楼梯上到二楼,为防被人发现,他顺手关掉二楼走廊灯,将昏睡中的方中言从被窝里背到后面猪圈中,用斧头杀人分尸之后再进行抛尸,最后将用作凶器的斧头洗净放回原处,再用水将猪圈冲洗干净。
听完范泽天的推理,大伙你看我我看你,还是一头雾水。
小李问:“那凶手到底是谁呢?”
范泽天背着双手,踱着步子,目光自每个人脸上扫过,最后落在柴刀身上:“凶手不是别人,正是驴友客栈的店主柴刀。”
柴刀吓了一跳,一面在油腻腻的围裙上揩着手,一边哆嗦着说:“警官,您可别开玩笑,俺柴刀怎么会是杀人凶手呢。”
众人也大感意外,小李说:“怎么会是他?老蔡他们打牌到深夜12点,柴刀一直在旁边端茶倒水炒下酒茶,忙进忙出的,哪有时间作案?”
范泽天说:“其实我们都被法医老曹误导了,老曹分析凶手作案时间大概需要两个小时,我们就以为凶手一定要有整整两个小时的作案时间,其实不是,作案时间需要两个小时,这是没错的,但凶手完全可以化整为零,把两个小时一百二十分钟的工作量,用六个二十分钟,或者十二个十分钟来完成。比如说,他先花十分钟时间把方中言背进猪圈,再回到餐厅给打牌的人倒杯茶,然后又花二十分钟去杀人,再回到餐厅露一下面,然后趁去厨房烧水炒菜的机会,再跑到猪圈切割和包裹好第一块尸体……”
小李渐渐明白过来:“所以凶手不一定是昨天晚上离开餐厅两个小时的人,而一定是昨晚8点至12点之间,进出餐厅次数最多的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符合这个条件的人,只有为客人端茶倒水拿酒炒菜不断跑进跑出的店老板柴刀。”
范泽天说:“一开始,我并没有怀疑到柴刀头上,把我的注意力引到他身上的,是两件东西,第一个是柴刀挂在厨房里的夜交藤,恰巧我懂一点中医,知道这味中草药有很好的催眠作用。我一直以为方中言是在睡梦中被凶手制服打晕之后再被掳下楼的,可是房间里并没有扭打过的痕迹,楼下的人也没有听见方中言的叫声,所以我想,他很可能是被迷晕之后,在毫无反抗的情况下,被凶手背下楼的。而这个夜交藤的出现,正好印证了我的想法。第二件东西,是作为凶器的斧头。要知道人的骨头,其实是相当坚硬的,用斧头砍斫尸体,肯定会在刀刃上留下一些崩坏的缺口,凶手想要归还斧头,就必须花时间把斧刃重新打磨好,而且还要把上面的血迹小心清洗干净。如果我是凶手,作案之后一定不会花时费力这么做,直接把斧头扔进池塘岂不更省事?可是凶手却把斧头打磨清洗之后放回了原处,这是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凶手不想丢弃这把斧头,他觉得这件工具丢掉了可惜,他觉得这东西留着日后还可以用。”
小李说:“对这把斧头深有感情舍不得丢弃它的人,只能是它的主人了。”
范泽天说:“自从确认凶器是这把挂在墙上的斧头之后,我就已经开始怀疑柴刀了。但为了不打草惊蛇,我故意叫他去给我们准备晚饭,用以麻痹他的思想,为我们后面的侦破工作赢得时间。”
柴刀把身上的围裙脱下,狠狠地扔到地上,一张紫膛脸憋得通红通红:“你、你别抓不到凶手,就在这里随便找一个人顶罪。我跟方中言素不相识,无冤无仇,怎么会对他下如此毒手?”
范泽天盯着他冷冷地道:“你跟方中言,真的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吗?我看不见得吧。我打电话回市局,叫他们请北江市公安局协查过。大约三年前,方中言还是北江市城管局城管大队的大队长,有一次在街道上清理小摊小贩时,一个女商贩不想被他没收摆地摊的三轮车,所以骑车逃跑,方中言则带人在后面追赶。女商贩慌不择路,在逃跑过程中,被一辆迎面驶来的小车撞死。当时这名女商贩肚子里已经怀了孩子。因为方中言是正常执法,所以事后并没有被追责,后来他因整治小商小贩成绩突出,反而还升官做了副局长。我请人查过,这名被城管追赶而遇车祸致死的女商贩,就住在这笔架山上。他的丈夫名叫柴刀……”
“别说了,求求你别说了……”柴刀忽然蹲在地上,使劲扯着自己的头发,哽咽道,“不错,方中言就是杀死我老婆的真正凶手,一尸两命啊!后来我多次上告,都被手眼通天的他压了下来。他虽然不认识我,但我却永远记住了他那张比强盗还凶恶的城管队长的嘴脸。这一次,他一住进驴友客栈,我就认出他来了,这可真是老天有眼,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叫这杀妻仇人自动撞到我手里,大丈夫有仇不报,何以为人?于是经过一番策划,昨天晚上,我就在他喝的茶里掺入了夜交藤煎出的药汁,后面的事,就跟你推断的一样,我每次进厨房,都要借机去一次猪圈,在方中言身上砍几斧子,为了防止鲜血溅到身上,我还在身上穿了一件塑料雨衣……”
小李说:“现在凶手的作案时间已经弄明白了,可是抛尸时间呢?以客栈为中心,朝四个方向抛尸,每个点都距离客栈至少二十里。如果是一个人所为,那么完成这个任务至少需要**个小时,他又是怎么做到的?”
范泽天说:“这其实是这个案子最关键的一个点了。凶手为什么要分四次抛尸,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他又是怎样做到的?这也是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直到刚才看见柴刀那只凶狠凌厉的猎犬,我才幡然醒悟,原来完成抛尸工作的,并不是柴刀,而是他的狼狗,这样凶手为什么要把尸体分成四块抛弃就很容易理解了,因为狼狗再厉害,也不可能一次叼起整个尸体,只有化整为零才行得通。”
柴刀抬头看着他,眼里透出钦佩的目光:“连这也瞒不了你,你可真是神探啊。正如你所说,我第一次进猪圈,先将方中言的头及两只手砍下,包好,让猛子叼着,指示他放到东边二十里外一个我跟它打猎时去过的地方。等它跑完一趟回来,我第二次进入猪圈,再砍下方中言的上半身,让它叼去南面二十里外……我之所以用厚厚的塑料袋装好尸块之后,再在外面包上麻布,就是为了不让猛子把里面的塑料袋咬破而一路上漏出血水。而且分四个方向远距离抛尸,如果案发,也可以迷惑警方,警方一定会以为这么大的工作量,肯定非一个人所为。”
范泽天看看站在门边的狼狗,说:“我查过资料,像这种狠狗,奔跑起来,最快时速可以达到一百里,可以连续不停地奔行三个小时。二十里路程,它打个来回也就二十多分钟时间。而且方中言身材比较瘦,尸体一分为四,每个包裹的重量也就二十多斤的样子。我看见这只狠狗刚才将一只三四十斤重的大黄狗叼起后扔出好远,所以叼这么一点尸块,应该不成问题。我也是看到那两只狗打架,才忽然想明白的。”
那只名叫猛子的狼狗仿佛明白了什么,懂事地蹭到主人身边。
柴刀忽然抱着它的头,嚎啕大哭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