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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里盘算着:每年卖两次血,儿子读书的学费就不用愁了。再也不要低三下四地向别人借了,身体是自己的,愿怎样使唤就怎样使唤。
“世宝,还有好远?”
“快了”
“快了,你总是说快了,我们走了三四个钟头了。”
“真的快了,我背你。”
“不要,你又不是铁打的。”
太阳升高了,晒人的光华又把人带进了一个热腾的世界。
谢满妹实在走不动了,加之又没吃早饭,一个子走这么远的路,她熬不住了。
“听话,我背你。”
王世宝不由分说,就把妻子强行背在背上。谢满妹不足九十斤,放在世宝背上,像一个小孩似的,他并不觉得累。他像一匹沙漠里的骆驼,很耐重。耐饥,耐寒。吃一餐饱饭,要三四个男人的饭量。要饿起来,一两天不吃饭,他照样能干活。
夫妻俩走走停停,整整走了五个多小时才到了县城。
谢满妹长这么大,第一次来县城。第一次见到这么多房子,这么多人。这么多车,这么宽的街。原来城里这么美。难怪人人喜欢城里,想着自家住的土砖屋,真有点天上人间的味道,这时,她想起了儿子傻巴,只要他好好念书,将来有出息了,说不定也能住城里,她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没有什么三头六臂,和自己一样,有鼻子有眼。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是,他们的衣着明显比自己强得多。自己和王世宝走在街上,别人一看就知道是乡下来的土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