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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星答应着走进厨房:“知道了。”他到厨房里舀了热水,端到堂屋前放下,兰花一瘸一拐的走出堂屋。阿星走近相扶:“唉,你的脚痛成这个样子,明天怎么走路啊?从家里到邮电所足有十多公里呢。这罗百祥也太心急了。偏在这个时候结婚。”兰花在凳子上坐下:“他决定尽早结婚,一定有他的原因。没事,明天早些儿出发,天黑之前总能赶回邮电所的。”
阿星替兰花脱了鞋子:“关键是我们这样也没法参加婚礼啊,会让人笑掉大牙的。”边说边将自己的脚也伸进洗脚盆。无论脚有多脏,一起洗脚已成为他们的习惯。阿星替兰花洗着脚,兰花也替阿星洗着脚:“有啥可笑话的?谁没个三灾八难啊?回到邮电所,要真参加不了婚礼,跟他们说明一下情况就行了。”
“也只能这样了。不去参加他们的婚礼也说不过去。大妞不是跟你说让我们给他们做伴娘和伴郎么?”
“就我们这状况,伴郎和伴娘肯定是没法做了。就给他们送上一份贺礼和祝福吧。”
临睡觉前,阿星又给兰花的脚伤处抹了一次药酒。
阿星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转头看了看兰花,发现她还闭着眼。便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其实兰花早醒了,闭着眼只不过是假寐。阿星刚起身,她就“噗嗤”的笑出了声。阿星回头:“原来你也醒了啊。”
兰花翻身起床:“早醒了。我还在你前面醒呢。看着你酣睡,不忍心打扰你,这才没出声。”
阿星:“脚好些儿没有啊?能不能走路?”
兰花穿好衣服下床,走了两步,觉得还是很痛:“哎哟,咋办呢这?还是一点儿没好。”
阿星皱着眉:“唉,为了你那身心严重受损的闺蜜,我们必须得去参加他们的婚礼。要实在走不动,我就背上你赶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