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处置权,是指处置物品的权利,例如使用它、把它出售转让或者扔掉,谁能决定这些事,谁就拥有处置权。
(5)收益权,指的是享有该物品带来的收益的权利。
(二)产权与所有权的联系和区别
有人把产权完全等同于所有权,这是一种误解。所有权是所有制的表现或结果。所有制是一定社会的生产资料或财产归谁所有、由谁占有、由谁支配的基本经济制度,它构成该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和核心。产权与所有权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
1.两者的联系
(1)二者均反映人们对财产的归属、归谁支配方面的关系,不论是所有权还是产权,都会涉及财产归属。所有权是从纯经济角度展示人与财产(生产资料)之间的隶属关系,而产权则是从法律和经济角度来界定和维护财产的动态隶属关系。所以,一定的产权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在法律上的反映。
(2)所有权关系制约产权关系。在财产关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是核心,生产资料所有权具有决定产权的社会性质等作用。要改变整个产权体系的社会性质,就必须首先改变占主导地位的所有制结构。比如,要将私有产权改变为公有产权,就必须首先将私有制改变为公有制。
2.两者的区别
(1)所有权主要强调财产客体对主体的归属关系,产权则更多地强调在归属基础上产生的多种具体权利。
(2)所有权所反映的财产关系通常是指制度关系,而且常常指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所确立的归属关系,因此,所有权反映的是稳定的、本质的占有及控制关系。产权则强调变化的、动态的、有时效的财产归属关系,更多涉及财产所有权在动态运营中的实现问题,即财产在运营过程中个人及组织所负有的具体权利和责任等。
(3)所有权虽然也是现实的经济关系,但它内在于经济运行之中,必须借助于某种中介才能得到实现,不然,所有权就是虚的。而产权是人与人之间对财产的行为关系的外在体现,它通过法律来明确规定各经济人的权益与责任。
(4)以现代市场经济为界,过去的所有权带有封闭的、凝固化的特点,而产权则反映了开放性的财产权利的分解和组合,反映了已发展了的财产关系。
(5)所有制理论揭示的是生产关系的本质,从而揭示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阐明生产关系变革的革命意义。而产权理论则具体研究各个产权主体、产权关系、产权边界及其相应的权利和责任。
四、两权分离与产权社会化
按照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应当是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原则在市场上自主竞争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因此,科斯定理指出,明晰的产权关系是竞争性市场运行的基础和条件。产权关系明晰化,就是要借助法律来明确规定市场主体的三项基本权利,即生产要素的使用权、经营成果的收益权和对企业资产的处置权,不可使之模糊。这三项基本权利,既是企业成为市场主体、现代市场经济得以运转的基本条件,又是所有制形式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具体化,是所有制形式现代化的主要特征。一定的社会形态和经济机制,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企业所有制及其实现形式;否则,企业运转就会与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转产生摩擦或对立。
(一)两权分离
1.理论表述
两权分离理论是一种所有制理论,该理论由两个核心命题所构成,一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是所有、占有、支配和使用等经济关系体系;二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各项权能可以归结为所有权和经营权,且两权既可以统一,也可以分离。以此为指导,企业经营运作实践中的两权分离,体现为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即资本所有权(表现为投资者拥有的投入资产权或股权)和资本运作权(表现为管理者经营、运作投资者投入的资产权)的分离。在现代企业中,所有者拥有的资产不是必然由自己直接管理运作,而是委托他人来管理运作以实现经营目标任务。
2.理论由来
两权分离理论随着股份公司的产生而产生,代表人物是贝利、米恩斯和钱德勒等。贝利和米恩斯在1932年出版的《现代公司与私有产权》一书中指出:现代公司已经发生了“所有与控制的分离”,公司实际上已经由职业经理组成的“控制者集团”所控制。钱德勒认为,股权分散的加剧和管理的专业化,使得拥有专门管理知识并垄断了专门经营信息的经理实际上掌握了对企业的控制权,从而导致“两权分离”。近代史上,资本主义企业的股份化和产业组织的现代化,是从两权分离开始的。有了企业产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才有股份制的产生和营运,随着两权分离的深化,股份制度也随之向前发展。两权分离不仅造就了股份制度,也造就了一个现代化的管理阶层;有了管理阶层的现代化,才能适应现代企业的管理要求,促进企业向前发展。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成功改革,也是以“两权分离”为基本纲领展开的。通过两权分离,推动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的现代化,公有企业体制才能适应现代商品经济和市场机制的要求。搞活国有企业,实现企业体制的现代化,必须深入解决企业产权关系,实现企业的两权分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两权分离的原则
(1)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只能是相对的。所有权覆盖着经营权,经营权是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从本质上看,同一权利存在两个权利主体,必然在运用上造成一权利主体对另一权利主体的侵蚀与弱化,所以,分离是相对的暂时的,而统一才是绝对的。
(2)经营权依附于所有权,二者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财产所有者把其所拥有的经营权主动授予经营者(企业),经营者只是被动地接受这种权利。
(3)没有收益权的经营权,对经营者自身及所有者毫无意义。如果经营权中缺乏收益权,则不但与企业作为经济实体的地位不相符,而且企业自主经营、享有收益、增加活力的期望绝难实现。
(二)产权社会化
1.概念表述
产权社会化就是适应生产社会化的客观要求,将某一法定主体的私人产权,通过某种方式,或全部或部分地由社会范围内更多更分散的法定主体、社会成员来共同分享的趋势和过程。可从静态和动态两种意义理解这一概念。
(1)从静态上讲,指产权改变原来的专有性、集中性、不可分性、封闭性、凝滞性等特征,转化为具有非专有性、可分性、分散性、开放性、流动性等特征。这样,产权的拥有、行使便不再是纯私人的事情,而由更多社会成员以个人或集体的名义拥有或行使,产权便从私人性质转化为社会性质。
(2)从动态上讲,产权社会化是指产权从私人性向社会性转变的趋势和过程。这种趋势和过程,首先表现为一定所有制内部的产权结构和产权关系的调整变化,即不改变某所有制的性质或在其性质允许的范围内,对具体生产关系进行调整。其次表现为私有制逐步否定自身性质,由量变到质变,最终完成由私有制向社会所有制(公有制)的转化。
2.产权社会化的分类
在产权由某主体私有向社会成员共享的社会化过程中,按共同分享的程度不同划分为由低到高的多种状态,主要有:
(1)轮流分享。通过产权交易方式,使产权在不同主体间转手、买卖而流动,使更多的主体和社会成员实现对某项产权的轮流分享。
(2)有差异共享。即按照投资人对企业的投资数额及比例不同,对同一产权实行有权利大小差异的共同分享。例如通过合伙制、股份制形式来实现对企业所有权的共享。
(3)所有权裂变。广义的所有权发生裂变,纵向分离出层次化的多项产权(狭义所有权、法人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等),由更多社会成员分别拥有或行使不同层面的产权,从而实现对产权纵向层次化的共同分享。
(4)建立公有制。以公有制来实现“没有权利大小差异的”共同分享。
上述不同共享状态中,产权的共享程度、共享的公平程度都是不同的,其中最后一种形态的公平程度和共享程度是最高的。
3.产权社会化的特征
(1)产权分裂化。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各项产权原本都统一于所有权。适应生产社会化的需要,产权发生分裂,广义的、完整意义上的所有权发生裂变,分裂出法人财产权、经营权或使用权、占有权、支配权、处分权等多项产权。
(2)产权分散化。产权分散化是指从横向上看,同一产权的拥有和行使主体更多元化、分散化,如股份公司的企业所有权状况;从纵向上看,不同层次产权的拥有和行使主体更多元化、分散化,如股份公司内部有所有权、法人财产权、经营权、生产资料使用权等层次不同的权能。
(3)产权流动化。产权流动化是指产权不断地在不同主体之间易手、流转。
(4)产权商品化、可交易化。产权成为商品,进入市场,可以自由交易。这是专指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社会化所表现出来的特征。到成熟社会主义社会后,资源流动靠计划调节,产权商品化、交易化的现象会消失。
(5)产权开放化。产权开放化是指产权改变归属、行使上的主体唯一性,不再封闭、固定地归某个主体专有,而成为对所有社会成员开放的权利。只要通过社会认可的途径和方式,每个社会成员都可以成为产权所有者或行使者。
(6)产权收益分散化、社会化。随着产权主体日益多元化,产权收益不再归属于某一个人独有,而是分别归属于各项产权的所有者、行使者。所有权得到利润,经营权得到经营收入或年薪,生产资料的使用权的拥有或行使者可以从事劳动取得工资。于是,与产权分散、分离化相适应,一笔资本可以使很多主体受益,产权收益分散化、社会化。
五、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法律所有权和最终所有权为保证企业有真正的经营自主权,并保证社会主义企业的公有制基础,可以从法律上确认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法律所有权或最终所有权。这一权利的具体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国家有资产的收益权,这是最本质的权利。
(2)国家在不干预企业正常经营以外有对国有资产的最终处置权。
(二)企业拥有对国有资产的实际经营权
把国有资产的现实所有权和经营权以法律的形式交给企业经营使用,在不危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赋予企业对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的权利。企业有了这种权利,才能依据市场变化,决定如何使用生产要素,依据市场信号和国家产业政策决定如何流动生产要素,为企业增添活力,为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提供微观体制基础。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不仅商品市场多变,而且产业结构也多变,企业只有具备了上述权利,才能适应迅速发展、充满活力的现代市场经济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