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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伊姆雷的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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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伊姆雷的归来

2018-04-15 作者: 外研社编译组

第一章 伊姆雷的归来

伊姆雷的归来

作者:拉迪亚德·吉卜林

一扇扇门大开着,故事这样写到,暗夜里飘来了执着的幽灵,他悄无声息,也拂不动男爵白鼬毛皮上的一根毛——他沉默不语,浑身乏力,一个瘦弱的影子,在城堡里游荡着,寻找他的同类。Www.Pinwenba.Com 吧哎,真是可怜哪看那沉默的幽灵尾随着他的仇敌!

《男爵》

伊姆雷干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在他正值青春年少、事业刚刚起步时,在没有任何明显动机的情况下,他便选择毫无预兆地从世界上消失了——也就是说,从他居住的那个小小的印度居住区失踪了。前一天他还活着,很好很幸福。俱乐部的台球桌就是极好的见证。到了早上,他就失踪了,人们怎么找也找不到他的下落。他已经出了家门,但并没有在该上班的时间出现在办公室。他的双轮小马车也没有出现在大路上。由于以上原因,还因为他稍微妨碍了一下印度帝国的行政工作,帝国便因此也稍微地停顿了一瞬间,来找寻伊姆雷的下落。池塘被打捞过,水井也被搜寻过,一封封电报发到了铁路沿线各站,直到最近的一座港口城市——距此一千二百英里以外;但伊姆雷既不在打捞绳索的尽头,也不在电报的另一端。他失踪了,他的住所里再也没有出现过他的身影。

于是大印度帝国的工作又继续进行下去,因为工作是耽误不得的。伊姆雷从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了一个谜团——俱乐部的人把这事作为桌上谈资谈了一个月,然后就完全忘记了。他用过的枪支、马匹和马车都被卖给了出价最高的人。他的上司写了一封十分荒诞的信给伊姆雷的母亲。信中称,伊姆雷无缘无故地消失了,他的孟加拉式的平房里空无一人。

酷热的三四个月过去了,我的警察朋友斯特里克兰,决定从当地房东那里租下那幢平房。这还是在他与约尔小姐订婚之前——这件事我在另一个地方提到过——那时他正在对当地人的生活进行考察。他的生活方式也真够特别的,人们对他的一些行为习惯都颇有怨言。他家里总备着食物,但却没有规律的用餐时间。他在橱柜里找到什么就吃什么,站着吃或走着吃,而这种吃法对身体是没有好处的。他家里的装备简单到只有六支来复枪、三支猎枪和五副马鞍,还有一套接头加固了的印度鲃钓竿,比最大号的鲑鱼钓竿还要粗大结实。这些装备占据了他平房的一半,另一半则属于斯特里克兰和他的狗蒂金斯——这是一条巨大的兰普尔母狗,它一天要吃掉两个人的口粮。这条狗用自己的语言和斯特里克兰交谈;它在外面溜达时,只要看到什么可能会破坏女王陛下统治下的社会治安的事,它就会回到主人那里报告。这时斯特里克兰会立即行动,结果总是给别人带来麻烦、罚款和监禁。当地人认为蒂金斯是个妖精,对它又恨又怕,敬而远之。

平房里有间屋子就是专门供它使用的。它有一张床、一条毯子和一个水槽——如果夜里有什么人进入斯特里克兰的房间,它的习惯是先把闯入者扑翻在地,然后狂吠,直到有人拿着灯赶来为止。蒂金斯救过斯特里克兰的命,那时斯特里克兰在边境搜捕当地的一名杀人犯。那杀人犯在灰蒙蒙的黎明时分来了,要把斯特里克兰送到比安达曼群岛远得多的地方去。杀人犯嘴里叼着一把匕首,正往斯特里克兰的帐篷里爬,结果被蒂金斯逮个正着;法院判定他的罪名成立后对他处以了绞刑。从此以后,蒂金斯戴上了一个粗制的银项圈,它的毯子上也织上了它名字的首字母——这毯子是双层织造的克什米尔毛毯,因为它是条娇贵的狗。

它总是形影不离地跟着斯特里克兰。有一次,斯特里克兰生病发烧了,它可给医生找了大麻烦,因为它自己不知道怎么帮助主人,也不让别人帮忙。印度军医处的麦卡纳特只好用枪托朝它头上砸了下去,这才让它懂得应该让位给那些懂得用奎宁治发烧的人。

斯特里克兰租下伊姆雷的平房之后不久,我出差路过那个居住区。因为俱乐部的住处住满了人,我很自然地就住到了斯特里克兰那里。这套平房不错,有八个房间,还有厚厚的茅草屋顶,根本不用担心屋子漏雨。屋顶下铺着一块顶棚布,看上去和粉刷得洁白的天花板一样整洁。房东在斯特里克兰租下房子的时候又把它重新粉刷了一遍。如果你不了解印度平房的建造特点,你绝不会猜出,顶棚布上面就是黑漆漆的三角形屋顶空间。房梁和茅草屋顶下面成了各种鼠类、蝙蝠、蚂蚁和其他脏物的藏身之处。

游廊里,蒂金斯用一种像圣保罗教堂的钟声那样洪亮的叫声迎接了我,还把它的爪子搭在我肩上,表示它很高兴见到我。斯特里克兰设法为我拼凑出一顿他称之为“午餐”的饭,吃完后他就马上去忙他的工作了。我独自一人留在屋里,只有蒂金斯和我的工作陪着我。夏日的炎热过去了,温暖潮湿的雨季开始了。闷热的空气凝固了,但是粗大的雨点如枪支通条一般砸向大地,当它们又溅起来时,扬起了一片蓝色的水雾。竹子、番茄枝、一品红和芒果树在花园里静默地伫立着,任凭温暖的水流冲洗它们。青蛙开始在芦荟丛中唱歌。夜幕降临前,正是雨下得最猛的时候,我坐在屋后的游廊上,一边倾听屋檐上雨水的嘈杂声,一边给自己挠痒,因为我身上长满了叫做痱子的东西。蒂金斯是和我一起出来的。它把脑袋搁在我的大腿上,看上去十分忧伤;于是,到了喝下午茶时,我给了它一些饼干。我是在屋后的游廊里喝的茶,因为只有在那儿才能找寻到一丝凉意。

我身后这幢房子的所有房间都是昏暗的。我能闻到斯特里克兰鞍具的气味和他枪支上的油味。我可没有兴致坐在这堆杂物中间。暮色中,我的仆人向我走来。他的布衣服紧紧地贴在湿透了的身体上,他告诉我有位先生来访。但是房间太黑了,因此我极不情愿地走进空荡荡的客厅,并吩咐仆人去拿灯来。屋里似乎有人在等候,又似乎没有——我好像看到有个身影立在一扇窗户旁边——可是当灯送来后,屋里什么人也没有,只有屋外哗啦啦的雨声以及扑鼻而来的泥土味。我对我的仆人说,他不该那么笨,便又回到游廊上和蒂金斯聊天。可它已经跑进雨里了,我没办法哄它回来;即便拿粘了糖的饼干也无济于事。就在晚饭前,斯特里克兰浑身**地回来了,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有客人来过了吗?”我很抱歉地向他解释道,我的仆人叫我去客厅会客,却发现根本没来人,或许是哪个游手好闲的家伙来拜访他,但通报姓名后又觉得还是离开好。斯特里克兰不再说话了,吩咐开饭,因为这是一顿铺了洁白桌布的正式晚餐,于是我们都坐了下来。

到了九点钟,斯特里克兰准备去睡觉,我也觉得困倦了。蒂金斯,它本来是一直卧在桌子底下的,一见到它的主人向自己的卧室走去,就一跃而起,摇摆着往游廊上最隐蔽的地方跑去。主人的房间就在为蒂金斯准备的安乐窝隔壁。如果有哪位妇人愿意睡在户外挨大雨浇淋,那倒也没什么;可蒂金斯是条狗,所以更聪明。我看着斯特里克兰,以为他会用鞭子训斥它。可他很古怪地笑了一下,就像一个人在讲了一些不愉快的家事后那样的笑。“自从我搬进来以后它就一直这样,”他说道,“随它去吧。”

但这是斯特里克兰的狗,所以我没说什么,可我完全能体会到斯特里克兰在受了这样的怠慢以后的心情。蒂金斯最后在我卧室的窗外扎下了营寨,暴雨一阵又一阵呼啸着敲打在屋顶上,又渐渐平静。闪电划破长空,仿佛扔向谷仓大门溅开的鸡蛋一般,只不过闪电是淡蓝色,不是黄色;我透过竹帘缝向外望去,只见那只大狗并没有睡觉,而是站在游廊里,后颈上的毛高高竖起,四条腿牢牢地钉在地上,仿佛吊桥上的钢索似的。在雷电停歇的短暂时间,我努力想入睡,但仿佛有个人正焦急地找我。不管这人究竟是谁,他似乎想呼喊我的名字,但他的声音却低得有如耳语。雷电停了,蒂金斯跑到花园里对着低垂的月亮嚎叫起来。有人想打开我的门,他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还站在游廊上喘着粗气。就在我刚刚进入梦乡时,我仿佛听见头顶或门上响起了一阵疯狂的敲击声和喧闹声。

我跑进斯特里克兰的屋里,问他是不是生病了,是不是在叫我。他解了衣服躺在床上,嘴里衔着一支烟斗。“我知道你会来的,”他说,“我刚才是不是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了?”我向他解释说,刚才他步履沉重地在餐厅、吸烟室还有其他两三间屋子里走来走去。他笑起来,让我回到床上去。我回到床上一觉睡到早晨,但在我所做的乱七八糟的梦里,我有一个确信的感觉,那就是我总觉得自己愧对一个人,因为我没有关心他的需要。他到底需要什么我也说不清楚;不过有个飘忽不定的身影,一直在喃喃低语,摸索着门栓,潜伏着,徘徊着,他在指责我的懈怠。我半睡半醒地听见蒂金斯在花园里的嚎叫声和雨水的哗哗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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