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金光
2014-08-19 作者: 外研社编译组
第一章 金光
作者:杰克·伦敦
朗·麦克费恩脾气有些不好,怕是丢了烟袋,否则他本应该在我们到达瑟普赖斯湖边的小木屋之前告诉我一些有关它的事。Www.Pinwenba.Com 品 文 吧一整天,我们轮流替换对方,走到前面为狗开路。这是穿着雪鞋进行的很费力的工作,会使人趋于寡言。但是朗·麦克费恩本来可以在中午的时候找出足够的空闲时间,然后我们停下来煮咖啡,他可以边喝边告诉我。但是他没有。瑟普赖斯湖?对我来说是“令人惊奇的小木屋”。我之前从没有听说过它。我承认我有点儿累了。我一直盼着朗随便什么时候能停下来搭帐篷,休息一小时;但是我有太多的骄傲,做不到建议他搭帐篷或者询问他的打算;可他是我雇的人,受丰厚薪水的吸引来替我驾狗拉雪橇,还要服从我的命令。我觉得自己的脾气也有些不好了。他什么都没说,我也决定什么都不问,即使我们整晚都要继续跋涉。
我们是突然看到小木屋的。在一周的行程中,我们没有见到一个小木屋,而且在我看来,再过一周也不大可能会见到一个。但是它就在那里,就在我眼前。一个小木屋,淡淡的光从窗子里透出,烟从烟囱里袅袅升起。
“你怎么没告诉我——”我刚开始说,却被朗打断了。他咕哝着:“瑟普赖斯湖——就是沿着一条小支路走,前方半英里处。它只是一个池塘。”
“噢,但是这个小木屋——谁住在里面呢?”
“一个女人。”朗回答道,紧接着他已经敲了门,一个女人的声音让他进去。
“你最近见过戴夫吗?”她问道。
“没有,”朗漫不经心地回答道,“我一直朝另一个方向,沿着环形城向下走。戴夫是沿着道森向上走,不是吗?”
女人点了点头,朗开始解下狗的套具,而我则解开雪橇,然后把宿营的装备搬进了小木屋。这个小木屋很宽敞,只有一个房间,显然这个女人独自住在这里。她指着火炉,上面烧着的水已经沸腾了,朗开始准备晚餐,而我则打开一袋子鱼喂狗。我盼着朗能介绍我们认识,但令我恼怒的是他没有,而他们明摆着是老朋友。
“你是朗·麦克费恩,对吧?”我听见她问朗。“哎呀,我现在想起你来了。我们上次见面是在一艘汽船上,是吧?我记得……”
她的话语好像突然被恐怖的场景冻结了,从我看到的她眼睛里不断增加的恐惧,我知道,那场景一定是刻在了她的内心深处。令我惊讶的是,朗竟为她的话语和举止动容了。他的脸上显示出了渴望,因为他的声音听起来热忱而亲切,他说道:
“我们上次见面是在道森,是在女王的五十周年纪念日或是生日或是别的什么日子——你不记得了吗?——河里的那些独木舟赛,还有沿着大街的障碍赛跑?”
她眼神中的恐惧渐渐消失,整个身体都放松了。“噢,对,我想起来了,”她说道,“而且你赢了其中的一场独木舟赛。”
“戴夫近来怎么样啊?我想,还是和以往一样发了大财吧?”朗问道,明显与之前的话毫不相干。
她笑着点点头,然后,注意到我已经把铺盖卷解开了,就示意我可以到小木屋的一头去把它铺开。我注意到,她的床铺铺在小木屋的另一头。
“听到你的狗叫时我还以为是戴夫回来了。”她说道。
在那之后她就没有再说一句话,自己心满意足地一边看着朗做饭的动作,一边听着沿途路过的狗的叫声。我躺靠在毛毯上,抽着烟看着。这就是神秘之处;我就能看出这么多的名堂,别的我就看不出来了。到底为什么朗在我们到达这里之前没有向我透露呢?我看着她的脸,她并没有注意到,我看她的时间越长就越难转移自己的目光。那是一张非常美的脸,可以说是超自然的美,上面泛着一种光泽,或者是带着一种表情,又或者是一种“陆上和海上都从不曾有过的”东西。害怕和恐惧完全消失了,她的脸宁静而又美丽——如果可以用“宁静”来形容那种难以捉摸而又不可思议的东西。我不能说那东西是一种光辉或光亮,正如我不能说它是一种表情。
突然,似乎是第一次,她开始意识到我的存在。
“你最近见过戴夫吗?”她问我。“戴夫是谁啊?”这话刚到我嘴边,朗就在咝咝作响的熏肉冒出的烟中咳嗽了一声。熏肉有可能使他咳嗽,但我把它当成了一个暗示,于是就没有问我的问题。“没,我没见过他。”我回答道,“我刚到村子的这块地方不久——”
“但你该不会是说,”她打断道,“你从来没听说过戴夫——大人物戴夫·沃尔什吧?”
“你知道的,”我辩解道,“我是刚到这个村子的。我大部分时间都在洛尔村,诺姆那边。”
“给他讲讲戴夫的事。”她对朗说。
朗好像觉得不方便,但是他以我先前注意到的那种热情友好的态度开始了讲述。那态度好像有点儿太过热情和友好,让我难受。
“噢,戴夫是一个好男人。”他说道,“他是个男子汉,十足的男子汉,他的净身高有六英尺四英寸。他的话就和他的契约一样有效。要是谁说戴夫撒谎,那他就是没说实话,而那个人也一定要和我再打上一架——如果他和戴夫打完后还有力气的话。因为戴夫是个斗士。噢,对,他从很久以前就是一个好打架的人。他曾用一只一八三八年的蹩脚枪抓到过一只灰熊。他被熊抓了几下,但是他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他是故意进洞抓那只灰熊的。他什么也不怕。他花钱很自由很随意,没钱时他会卖掉自己最后一件衬衫和火柴。哎呀,他三周之内就排干了这儿的瑟普赖斯湖中的水,赚了九万美元,不是吗?”她脸上泛红,骄傲地点了点头。在朗叙述的过程中,她津津有味地听着每一个字。“而且我得说,”朗继续道,“今晚来这里没能见到戴夫让我很失望也很难过。”
朗把晚饭端到桌子的一头,这张桌子是由粗木锯锯成的云杉木做的。我们开始吃起来。应着一阵狗的嚎叫,那女人走到门口。她把门打开一英寸的小缝听了听。
“戴夫·沃尔什在哪里啊?”我低声问道。
“死了。”朗回答道,“或许,在地狱吧。我不知道。不要说了。”
“但是你刚才还说希望今晚在这里见到他呢。”我质问道。
“噢,闭上你的嘴,可以吧。”这是朗的回答,他同样也谨慎地压低了声音。
那女人已经关了门,正往回走。我坐着并且深入考虑着一个事实——这个让我闭嘴的男人从我这里得到每月二百五十美元的薪水还有他的膳食。
朗洗餐具,而我抽着烟并注视着那女人。她看起来比之前更美了——确实,是一种奇异而神秘的美。目不转睛地看了她五分钟后,我不得已回到了现实世界,并瞥了一眼朗·麦克费恩。这让我明白,毫无疑问,那个女人,也是真实的。一开始我把她当成了戴夫·沃尔什的妻子。但如果如朗所言,戴夫·沃尔什已经死了,那她只能算是他的遗孀了。
我们很早便去睡觉了,因为次日我们还要面临漫长的一天。当朗钻进毛毯挨着我时,我大胆地问了一个问题。
“那个女人很古怪,不是吗?”
“古怪得像个傻子。”他回答道。
在我能够明确地问出下一个问题之前,我确定,朗·麦克费恩已经睡着了。他总是那个样子睡着——就是钻进毛毯,闭上眼睛,然后就睡着了,空气中他庄重又带点儿沉闷的呼吸声随之而起。朗从来不打呼噜。
早上,我们很快吃完了早饭,喂了狗,装好雪橇,然后就出发了。离开时我们和那女人道别,她站在门口看着我们离开。我带着她那种超自然的美丽形象离开了,它就在我的眼皮下,无论何时,我所要做的只是闭上眼睛,就能再次看到她。这条路没人走过,瑟普赖斯湖远离那些很多人走过的小路。我和朗轮流用我们大大的网状鞋把羽毛般的雪踩下去,这样狗才能前行。“但是你说过你希望在那个小木屋里见到戴夫·沃尔什。”这句话在我的嘴边颤抖了有二十次。我并没有问出来。我可以等到我们中午休息的时候再问。可是到了中午,我们继续前进着,因为,像朗解释的那样,特俄勒俄的岔路口处有一个狩猎驼鹿的人群的露营地,我们可以在天黑之前赶到那里。但是我们在天黑之前没能赶到,因为布赖特,那只领头狗,伤了它的肩胛骨,我们在开枪射死它之前因它耽搁了一个小时。后来,在越过特俄勒俄冻了冰的河床上的一个木头障碍时,雪橇猛地翻倒了,这种情况下我们只好搭帐篷并修理滑板了。我做好晚饭,喂了狗,而朗则做修理工作,之后我们一起把当晚所需的冰块和木柴弄进帐篷。然后我们坐在毛毯上,把“莫卡辛”鞋放在倒立支起的木棍上,在火堆前烘着,并抽起了晚上的烟。
“你不认识她?”朗突然发问道。我摇了摇头。
“你注意到她头发、眼睛还有面容的颜色了吧,唔,那就是她名字的由来——她就像是日出时第一缕温暖的金色光辉。她被称作金光。听说过她吗?”
我有种难以辨认的、模糊的记忆——曾在哪里听说过这个名字,但是这对我来说没什么意义。“金光,”我重复道,“听起来像是一个舞厅里的女孩的名字。”朗摇了摇头。“不,她是一个好女人,至少从那种意义上来讲,尽管她还是罪恶深重。”
“但你为什么说到她时总是要用过去式呢,好像她已经死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