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丽不出所料地成为了夜总会之花。
收入高起来,裴书桐也就又可以进校读书了。而且是交纳高学费读的贵族学校。
贵族学校的学生并非系出名门,恰恰相反,多半是外地来的暴发户的儿女,背景模糊,身家丰厚。这里每个人都不问每个人的来历,最最合适书桐。
妙丽除了送书桐入校那天,便很少去学校找他,也叮嘱书桐没事少回来,要安心读书。
书桐不喜欢寄宿,几次提出要走读,被妙丽严辞拒绝了。
妙丽有自己的苦衷——常会有不同面目的男人找上门来,她实在不好介绍书桐的身份。单是每周末费尽心机将时间腾给书桐,已经够让她疲于应付的了。
久而久之,书桐也习惯了这种安排,觉得周末的小别重逢倒也饶有情趣。他会向她汇报些学业的进境,她也会偶尔跟他提起新认识的某个比较正经的客人。有时她半真半假地问他可有在学校结识什么女孩子没有,他嘴角一翘说:“那些小麻雀……”完全是一副不屑提起的模样。
她便会忍不住笑,心中骄傲地想:我的书桐只爱我一个人。
书桐说的是真话。
他是打心眼里瞧不上那些脸蛋青涩、脑袋空空、整天只知道吱吱喳喳的小女生。她们连给妙丽提鞋也不配。
做了公关的谭妙丽比先越发出挑得佻达出色了。再不经意的一举手一投足,也充满了诱惑与挑逗的意味。而且她对他是那么温柔、体贴、娇宠、纵容。她替她买第一条四角底裤,买第一只剃须刀,陪他吃第一次西餐,喝第一杯红酒——是她将他从男孩变成男人,为他创建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对他而言,她是母亲、姐姐、妻子、情人、老师、朋友……是他的一切的一切。
高考前的日子,是书桐与妙丽爱情生活中最美好的一段。
她陪着他一同温课,备考。这时候他的功课已经不是她所能胜任的了。然而为了他,她坚持把所有的课本提前看熟,把所有的卷子通答一遍,记清答案,以便在他出错时及时地指出来并迅速给出正确答案。
她曾经是他的辅导老师。一日为师,终身为师。她不允许自己在他面前显得无知。
他也早已经习惯了她的无所不能,无所不知,习惯了对她的倚赖。虽然他常常说:“再过几年,就是我养你的时候了。等我将来赚了大钱,再也不要你为我辛苦。我要让你吃最好的,穿最好的,做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也许全天下恋爱着的男女都会说些这样的傻话。然而妙丽只愿意听书桐说的。
当他这样说的时候,往事就会过电影般一幕幕在她面前滑过,那红字般的第一个吻,那火车站的相遇,接着是毅然决然的私奔,地铁站的车祸,一次又一次的爱爱,在工厂里鏠纽扣的日子,在夜总会伴舞的光景,从一个男人怀中舞向另一个男人……一切,都是为了这些永远也不必兑现的山盟海誓吧?
有一天,当妙丽再次非常聪明地解决了一道裴书桐算不出来的数学题时,书桐突然说:“不如你跟我一起报考大学吧。”
“我?”
“是啊。你是专科文凭。可是你的功课这样好,为什么不重新考个本科文凭呢?”
这个问题是妙丽从来没有考虑过的。然而一旦被提起,就立刻犹如洪水猛兽般塞满了她思想的每一个空隙。她也可以重新读书,进修,取得更高文凭,然后找一分正正当当的职业,这愿望比什么都强烈,比什么都诱惑。
但是,如果她也上学的话,谁来赚钱养家,供他们两个的学费呢?
妙丽暗暗叹了口气,自嘲地说:“都二十好几了,还念书?同学要笑的。”
“人家说活到老学到老呢,何况你才二十几岁。”
书桐本来是为了安慰妙丽,然而这个“老”字听在耳中十分刺激。妙丽冷笑了一声:“那不如索性再过些年,直接念老年大学吧。”
书桐便噤声了。此后再也没提过这个话题。
或许他也想到了学费的现实问题吧。如果爱情中的双方注定有一方是要做出牺牲,那只能是谭妙丽。
因为,她比他大五岁,还因为,是她先牵了他的手。
她牵了他一次,就要背着他一生。
四
书桐上了大学,只有寒暑假才会回来。
他们见面的时间更少了。生活轨迹也更远。
妙丽后来还是悄悄报了自考,瞒着书桐用起功来。她不知道为什么要瞒他,为什么会觉得羞耻。或许,是因为他们的关系本来是师生,她是老师,他是学生,而现在却要一起做学生,所以不习惯吧。
夜总会的工作使她在白天有大把时间。她没有浪费。
她比他更早毕业,拿到文凭。
那天,她特地拿了成绩单去他的城市他的学校找他,想跟他一起庆祝,给他一个惊喜。她去的时候,正赶上他们学校开舞会,她在远处看到他和一个女生跳舞,也不算很亲密,但很般配。
她忽然就觉得难堪起来,想走开。然而他的同学已经替她喊出来:“裴书桐,你姐姐来找你。”他扭头看见她,很快地走过来。那女生跟在后面,很大方地招呼说:“姐姐。”一脸殷勤,显然很在意书桐,急于讨好他的姐姐。
妙丽心里冷笑,她有什么不懂,这小女生的心事在她眼里根本就是透明的。她点点头,不冷不热地说:“有空来家里玩。”就率先转身出门了。
书桐急急地跟出来,解释着:“是普通同学,连朋友都算不上……你别误会。”
“我没误会什么。”她站下,转过身来,爱怜地看着他一头的汗,笑着说,“我像是那种爱吃醋的小气鬼吗?别说不是朋友,就是朋友,也没什么。你这么大了,也该多交几个女朋友了。”
他放下心来,毫不避讳地牵起她的手说:“我带你参观我们校园。”
她知道他是为了安她的心,故意要做得大方。然而看着身边那些擦肩而过的年轻笑脸,却不能不感到自卑。
这不是她的世界。纵然她也拿到了一张文凭又怎么样呢?他是正规军,她是自考生,他们从来都不在一条路上。她不是他的最佳舞伴,从来都不是。
不久她离开广州,在他的城市重新租了房子,找了工作。
她想更近地守着他,不然,她很快就会失去他了。
现在,她终于成为自己理想中的办公室白领,虽然收入低了很多,但自我感觉却好了很多。
穿套装,化淡妆,用青草味的香水,拎软面料的手袋,只有这样,她才可以继续配得上她的书桐。
书桐很快就会大学毕业了,他将会成为众多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而不再只是她一个人的小王子。
半夜里她在他的身边醒来,借着月光久久地打量着他英俊的脸,会忽然觉得陌生。
他已经是个大人了,是个很有魅力的年轻男人了。这男人早晚有一天会离开她的,无论她有多么爱他,为他。即使他的人会留在她身边,他的心也会离开的。他不可能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
这样英俊如王子一般的裴书桐,不会一辈子只爱一个比自己大了五岁的谭妙丽。
但是谭妙丽呢?难道一辈子只爱一个裴书桐?永远活在对裴书桐的患得患失步步为营中?
妙丽悚然而惊。她忽然意识到,在这场爱的角逐中,其实她也可以有选择权的,也可以主动选择继续或离开,也可以拥有不一样的人生。毕竟,她才只有26岁。
26岁!妙丽更加震惊。仿佛刚刚想起自己的年龄。26岁,还年轻,还不老,还来得及结第一次婚,生第一个孩子,甚至都算不得晚婚晚育。可为什么她却觉得自己已成昨日黄花?
是因为裴书桐。因为那该死的五岁。
只因为她大了裴书桐五岁,她就永远比这个世界快了一拍,永远踩不对节奏,不等青春绽放就已经枯萎凋零。她根本就没有年轻过!
她甚至都不算真正活过,爱过!
五
有了文凭做了白领的谭妙丽工作十分勤力。由于得到机会的过程比一般人都艰难曲折,因此格外珍惜。每天第一个打卡,每晚最后一个离开,凡是自己经手的工作,必要检查三四次才上交。既不怕吃亏,又不多是非,在办公室很受欢迎。不久连大老板也注意到这个相貌秀丽笑容婉媚的女子,指名让她参与一些商务社交。
在交际桌上,她经验老到,手段圆滑,将每个客户都应酬得服服帖帖。老板笑:“这哪是一个小打字员的材料?太浪费人材了。”
这样,谭妙丽就又做回了公关——然而此公关非彼公关,虽然都是吃酒赴宴,因师出有名,便见得高贵。
其分别,就好像“LADAY”之于小姐。
到了这时候,妙丽算是成功洗底,如愿以偿地重新活过了。
六月,裴书桐大学毕业,并没有经过一般大学生过五关斩六将的艰难应聘,便很顺利地进入了一家大机构做实习主任,薪水五千元起。
是妙丽做的引荐人。如今妙丽在商场上已经很有些人脉,说是手眼通天也不为过。
书桐第一次领薪水那天,特地请妙丽到本市最豪华的餐厅吃牛排庆祝,并且郑重宣布:“从今天起,该是我养你的时候了。”
“但我想一个月五千块,还是养不起我的。”妙丽微笑,然后很平静地说,“书桐,我们分手吧。”
书桐惊呆了,完全听不懂妙丽在说什么,也想不明白她苦忍苦捱了这么多年,眼见是享受胜利果实的时候了,为什么却要结束这一切。他问妙丽:“你是不是,有了别的人?”
“没有,但是会有的。”妙丽摇头,很冷静地告诉他,“这两年来,我一直在等今天,等你终于可以自立的时候,才宣布分手。当年,是我诱拐了你,所以,我要为你负责任。但是我早已经厌倦还债的日子了。现在,该是我为自己重新活过的时候了。我才26岁,还不算很老,也希望有人疼我,怜我,宠着我,让我当一回小女孩,偶尔撒个娇,甚至不讲理地胡搅蛮缠。这个人现在还没出现,但是,总会有的,总会遇到的。即使没有,我也不愿意再做小母亲、小老师,永永远远背着别人过日子。”
“原来你一直觉得辛苦。”书桐泪流满面:“七年了,你从来都没跟我说过。”
“才只有七年么?我却觉得好像已经过了一辈子了。”谭妙丽苦笑,“那你就当成‘七年之痒’吧。就是夫妻,到了七年也该谈分手了。”
他们走出饭店的时候,看到隔壁包厢有人在办婚礼,女方明显比男方大着许多,但是在座宾客各个笑容满面,没有任何人觉得不妥当。
事实上,这阵子妙丽在商场上接触到很多女大男小的伴侣,别说三五七岁,就是女方比男方大一轮也视为等闲。对于现代爱情而言,年龄,根本就不是问题。
妙丽不明白,为什么同样是爱上小男生,对别人来说便是天作之合,在自己身上就成了不伦之罪?
然而,也许答案早在她和裴书桐的第一次谈话中就已显露玄机:
“‘杜鹃花开放的时候,春天便来了。’这样写是不对的。应该是‘春天来了,杜鹃花便开了。’”
时间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