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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幽窗棋罢指犹凉——迎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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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的判曲名曰《喜冤家》,是说婚姻本是喜事,却偏偏“冤家路窄”,同老太太说的“不是冤家不聚头”是一个道理。且看原文:

“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骄奢淫荡贪还构。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但是,迎春再懦弱,毕竟也是“侯门艳质”,“公府千金”,为什么会嫁给如此不堪的一个丈夫呢?难道仅仅一个“误”字就可以解释了吗?且看第七十九回《贾迎春误嫁中山狼》中对这门婚事的写法:

原来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了。这孙家乃是大同府人氏,祖上系军官出身,乃当日宁荣府中之门生,算来亦系世交。如今孙家只有一人在京,现袭指挥之职,此人名唤孙绍祖,生得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纪未满三十,且又家资饶富,现在兵部候缺题升。因未有室,贾赦见是世交之孙,且人品家当都相称合,遂青目择为东床娇婿。亦曾回明贾母。贾母心中却不十分称意,想来拦阻亦恐不听,儿女之事自有天意前因,况且他是亲父主张,何必出头多事,为此只说‘知道了’三字,余不多及。贾政又深恶孙家,虽是世交,当年不过是彼祖希慕荣宁之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的,并非诗礼名族之裔,因此倒劝谏过两次,无奈贾赦不听,也只得罢了。

从这里看,贾赦发嫁迎春的理由并没有什么大错,那孙家出身军门,有财有势,孙绍祖相貌、体格、功夫、交际手段,样样都好,既在兵部候缺,想必前程远大,作为庶出的迎春嫁得这样一个夫婿,“硬件”上并无不妥。

奇怪的是,孙绍祖已经快三十岁了,在那个年代算得上很“老”了,至少比贾琏大得多,又“家资饶富”,为何却没有老婆呢?书中说他“未有室”,这可能有两种解释,一是不曾娶亲,二是原配死了。其中又数后一种可能性更大,那么,迎春嫁过去等于是做“填房”,同邢夫人、尤氏的身份相似,显然是有“低就”、“下嫁”的意味,贾母和贾政的不满意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真正有疑点的,是贾政所指的“不能了结之事”。其深层含义就是,当年孙家有事求贾家帮忙,遂拜在门下以求庇护。换言之,贾家曾对其有恩。

然而孙绍祖却不这么认为,他非但不报恩,还反咬一口。据迎春归宁时回来转述说:

“孙绍祖……说老爷曾收着他五千银子,不该使了他的。如今他来要了两三次不得,他便指着我的脸说道:‘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买给我的。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当日有你爷爷在时,希图上我们的富贵,赶着相与的。论理我和你父亲是一辈,如今强压我的头,卖了一辈。又不该作了这门亲,倒没的叫人看着赶势利似的。’”

如何来理解这番话呢?孙绍祖的话中有几成可信?所透露出来的真正信息又是什么呢?

故然贾家如今已非当年之势,五千两银子也并非小数目。然而贾赦买个嫣红作妾,还出手八百两银子,何至于为五千两银子就卖女儿;那周太监来打秋风,张口就一千两银子,贾琏虽艰难,也还捣腾得出,可见“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也决不至于为了五千两银子葬送亲妹子前程。

因此,孙绍祖的话绝对是欺心昧世之言。至于那五千两银子,大抵也并非完全是空穴来风,最大的可能,就是因那“不能了结之事”求贾家帮忙拆理时,拿来送礼的。如今事情了结,他又翻脸不认账,得了人不算,还想把钱也要回去。

这样的人,民间俗称为“白眼狼”,文人称之为“中山狼”。典出明朝马中锡《东田集 中山狼传》,也就是我们熟知的“东郭先生”的故事:赵简子在中山打狼,狼中箭而逃,遇到东郭先生,向其求救。东郭先生动了恻隐之心,将狼藏在书囊中,骗过了赵简子。狼活命后,却反而要将救命恩人东郭先生吃掉。

因此迎春的判词中说“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子、系”合起来就是一个“孙”字,这姓孙的狼心狗肺,恩将仇报,将来必定还会做出许多对不起贾家的事,只怕除了虐待迎春之外,还有别的反噬行为,说不定贾赦后来获罪,就与孙绍祖有关。

倘或如此,他必定不会让迎春回家通风报信的,这就又牵涉到一个新的问题:迎春归宁,是曹雪芹写的吗?

让我们在下一篇文章中再来讨论。

3、迎春归宁是曹雪芹的原笔吗?

张爱玲说小时候读红楼,看到八十回后,忽然觉得一个个人物都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起来;而我,却是每每读到第七十九回迎春出家一段时,就已经浑身不得劲了。

书中第七十九回《贾迎春误嫁中山狼》一段写得相当匆促,几乎是波澜突起,强扭成亲的。起笔一句“原来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了”劈空而来,硬生生插入孙绍祖其人其事,前文毫无照应,十分突然。这与雪芹一向“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笔法极不谐调,倒更像是一个剧本大纲,有骨无肉,更无精气神儿。

事实上,整个第七十九、八十两回,都写得非常潦草仓促,先是迎春出嫁,薛蟠娶亲,接着金桂撒泼,香菱病危,迎春归宁,哭诉孙绍祖欺凌之事,仿佛急急忙忙地把人物故事收结,明明都是大事,却没有一个场面描写,只是平铺直叙,借着宝玉病了百日这个理由,一笔带过。

这里只说迎春这个人物,在她出嫁后,宝玉曾往蓼风轩感伤了半日,还写了一首并不工整的七律:

池塘一夜秋风冷,吹散芰荷红玉影。

蓼花菱叶不胜愁,重露繁霜压纤梗。

不闻永昼敲棋声,燕泥点点污棋枰。

古人惜别怜朋友,况我今当手足情!

此诗意境虽可取,然而非但对仗不工,连平仄也欠妥,最后两句更是大白话,完全不像宝玉的“香奁体”笔风。且不说《四季即景》、《访菊》这些标准七律,即使是并不很讲究格律的古风《姽婳词》,也远比这个来得工整香艳。

诗词是《红楼梦》的一大特色,虽不是篇篇精品,却首首有味,最难得的就是每首诗都要合乎作者的身份,按头制帽,各如其人,既不能把黛玉的诗派给宝钗,更不能把贾环的诗塞给宝玉。前文黛玉做《桃花行》,宝琴骗宝玉说是自己写的,宝玉道:“这声调口气迥乎不像蘅芜之体”,便是一个强证。

然而这首《蓼风轩即景》,却浅疏直白,粗枝大叶,“迥乎不像怡红之体”。

而且,倘若此诗真是曹雪芹所写,那么宝玉可谓是提前为迎春之死做诔了,脂砚在此有一句“为对境悼颦儿做引”的批语,可见此诗原有悼念的意味。果真如此,那么后来的迎春归宁就是多余的了,更不可能再回蓼风轩住上几晚。

吟诗之后,又突然现出香菱来,借香菱一段话交代薛蟠亲事,宝玉说为香菱担心,香菱红了脸正色道:“这是什么话!素日咱们都是厮抬厮敬的,今日忽然提起这些事来,是什么意思!怪不得人人都说你是个亲近不得的人。”说着转身走了。这举止言谈,竟是宝钗调教出来的一般,哪里还像从前情换石榴裙、与宝玉相知相惜的香菱?

且又说宝玉被抢白后因种种胡思乱恨,大病一场,因此贾母嘱他百日不出门,以此避开了薛蟠娶亲、迎春出嫁等重头描写。然而此前王夫人抄检时那般雷霆万钧,众丫鬟早已噤若寒蝉,此处倒又说宝玉几不曾拆了怡红院,与众丫头无法无天,“凡世上所无之事,都顽耍出来”,岂不矛盾?那些丫鬟竟是不要命了?

况且,如果雪芹故意要写迎春归宁,来与元春省亲做一对应,必会有更大篇幅的从容描写,以细节来体现生活。然而文中却粗疏简省,只用迎春说几句话诉诉委屈就草草揭过,简直是一种笔力不济的表现。

且看这段文字,宝玉百日病愈,往庙里上香回来——

那时迎春已来家好半日,孙家的婆娘媳妇等人已待过晚饭,打发回家去了。迎春方哭哭啼啼的在王夫人房中诉委曲,说“孙绍祖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略劝过两三次,便骂我是‘醋汁子老婆拧出来的’。又说老爷曾收着他五千银子,不该使了他的。如今他来要了两三次不得,他便指着我的脸说道:‘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买给我的。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当日有你爷爷在时,希图上我们的富贵,赶着相与的。论理我和你父亲是一辈,如今强压我的头,卖了一辈。又不该作了这门亲,倒没的叫人看着赶势利似的。’”一行说,一行哭的呜呜咽咽,连王夫人并众姊妹无不落泪。

又是一句“那时迎春已来家好半日”,凭空加入,完全是技穷之笔。而那一段孙绍祖行凶文字,本应该在丫环仆妇的话中补出才对,让本性隐忍懦弱的迎春长篇大论地诉委屈,且语涉闺房之私,连“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这种话也端到台面上来说,对二小姐来说几乎是种荼毒,而且是蛇足之笔。

接着又写了句“迎春是夕仍在旧馆安歇。众姊妹等更加亲热异常。一连住了三日,才往邢夫人那边去。”草草一小段话,就算把迎春的故事收结了,完成了一段本应相当重要的迎春归宁,这哪里像曹雪芹一惯的文风?倒更像是近年来许多红迷尝试重续后四十回时常用的笔法,最省力的就是这两道板斧:一是用对话把所有的故事一口气讲完,不用处理过渡的问题,也不必理会情节是否连贯;二是站在旁观立场上简单介绍,三言两语交代过众人表现,几句评述就当过场了。而最欠缺的是,就是场面描写,和细节刻划。

整个七十九、八十两回,除了夏金桂计赚苦香菱的几段戏外,就毫无精彩可言。而列藏本上,第七十九、八十回根本就没有分开,只是一回,可见还在草稿阶段,这就更加坐实了我的猜测:这最后两回,并非雪芹亲笔。而是他设想好了故事,或者写了部分手稿,后由脂砚斋等缀补代笔而成。

倘或如此,在曹雪芹原意中,可怜的迎春,从“误嫁中山狼”到“一载赴黄梁”间,只怕是没什么机会再回蓼风轩重温旧梦的。出嫁前的最后一瞥,就是她与大观园的永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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