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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画梁春尽落香尘——可卿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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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画梁春尽落香尘——可卿篇

2018-04-15 作者: 西岭雪

第十二章 画梁春尽落香尘——可卿篇

1、宁国府的情孽有哪些?

画梁春尽落香尘。Www.Pinwenba.Com 吧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

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脂砚斋批:“《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的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因而,秦可卿在书中就变成了病死,然而作者似乎心有不甘,所以又故意留下很多漏洞,或者说,线索。

首先是太虚幻境的画册上,她的主页里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其判云: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接着《红楼梦十二支》曲中,可卿之曲《好事终》里,又留下了一句“画梁春尽落香尘”,再次肯定她缢死的真正宿命。

其中要引起特别注意的是,判词里有一句“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曲子中又有一句“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而脂砚还在这里特地批了一句:“深意他人不解。”惟恐读者忽略了去。

然而,宁国府究竟犯了什么弥天大罪,要被称之为“造衅开端”,“败家根本”呢?

词里说“情既相逢必主淫”,曲里说“宿孽总因情”,似乎“情”之一字,便是导致“家事消亡”的“首罪”。

那么,宁国府犯的情孽都有哪些呢?

第一条,自然是贾珍与秦可卿“爬灰”之事。

本来这只是家事,算不上什么大罪。然而贾珍在可卿死后大肆操办,还用“坏了事”的“义忠亲王老千岁”的棺板为可卿装殓,此乃“逾制之罪”,必定会为贾家的“事败”埋下祸根。

第二条,是“贾二舍偷娶尤二姨”之罪。

虽然贾琏并不是宁国府的人,而是荣府长房贾赦之子,然而尤二姐却是宁府内当家尤氏之妹,而这宗亲事,也由宁府族长贾珍、贾蓉父子撺掇而成,故而“箕裘颓堕”,仍当归罪于宁国府。

这罪大到什么程度?

用凤姐的话说就是:“国孝一层罪,家孝一层罪,背着父母私娶一层罪,停妻再娶一层罪。”

且看凤姐将尤二带回园中一段描写:

“凤姐便带尤氏进了大观园的后门,来到李纨处相见了。彼时大观园中十停人已有九停人知道了,今忽见凤姐带了进来,引动多人来看问。尤二姐一一见过。众人见他标致和悦,无不称扬。凤姐一一的吩咐了众人:‘都不许在外走了风声,若老太太、太太知道,我先叫你们死。’园中婆子丫鬟都素惧凤姐的,又系贾琏国孝家孝中所行之事,知道关系非常,都不管这事。”

连婆子丫鬟们都知道“关系非常”,可见事情的严重。

也因此,凤姐才会命旺儿教唆张华往有司衙门中告贾琏“国孝家孝之中,背旨瞒亲,仗财依势,强逼退亲,停妻再娶”之罪;而贾珍、尤氏、贾蓉听说后,也才会慌了手脚,任凤姐勒索揉搓。

然而凤姐自作聪明,借了张华来泄愤,又让旺儿杀人灭口,偏偏旺儿阳奉阴违,竟然没有依命行事,留下了张华这个“活口”,将来“事败”,张华必定是推波助澜的元素之一。

第三条,是贾珍聚赌之罪。

且看第七十五回《开夜宴异兆发悲音 赏中秋新词得佳谶》这段:

“原来贾珍近因居丧,每不得游顽旷荡,又不得观优闻乐作遣。无聊之极,便生了个破闷之法。日间以习射为由,请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来较射。因说:‘白白的只管乱射,终无裨益,不但不能长进,而且坏了式样,必须立个罚约,赌个利物,大家才有勉力之心。’因此在天香楼下箭道内立了鹄子,皆约定每日早饭后来射鹄子。贾珍不肯出名,便命贾蓉作局家。

这些来的皆系世袭公子,人人家道丰富,且都在少年,正是斗鸡走狗,问柳评花的一干游荡纨裤。因此大家议定,每日轮流作晚饭之主──每日来射,不便独扰贾蓉一人之意。于是天天宰猪割羊,屠鹅戮鸭,好似临潼斗宝一般,都要卖弄自己家的好厨役好烹炮。

不到半月工夫,贾赦贾政听见这般,不知就里,反说这才是正理,文既误矣,武事当亦该习,况在武荫之属。两处遂也命贾环、贾琮、宝玉、贾兰等四人于饭后过来,跟着贾珍习射一回,方许回去。

贾珍之志不在此,再过一二日便渐次以歇臂养力为由,晚间或抹抹骨牌,赌个酒东而已,至后渐次至钱。如今三四月的光景,竟一日一日赌胜于射了,公然斗叶掷骰,放头开局,夜赌起来。家下人借此各有些进益,巴不得的如此,所以竟成了势了。外人皆不知一字。”

这里贾珍并不是关起门来自家人赌,而是聚集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这些来的皆系世袭公子”,非富则贵,个个来头不小。聚赌已经是恶行,还要教唆宗室子弟,更该罪加一等了。

虽然这些看上去与“情”无关,然而书中曾借“尤氏窥赌”的所闻所见来写出,薛蟠、邢大舅等在赌宴之际,狎昵孪童,争风吃醋,焉知此后不会引起大麻烦、大争执呢?

这一段肯定不是赘笔,必然会酝酿一场是非祸害,那薛大傻子可是曾因争抢香菱打过人命官司的,此时宁府里又添了邢大舅这么个酒糟透了一无是处的人,知道又会惹出什么事故来?

难怪中秋之夜,宁府祖祠里会发出异兆悲音来。蒙府本在这一回有回前总批:“贾珍居长,不能承先启后丕震家风,兄弟问柳寻花,父子呼幺喝六,贾氏宗风,其坠地矣。安得不发先灵一叹!”

这可谓“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的最佳呼应了。

2、秦可卿的性伙伴

柳湘莲说过:“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

这个东府,指的是宁国府。

早在第七回《宴宁府宝玉会秦钟》一节,作者已借宁国府老仆焦大醉骂之际揭出“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可为“不干净”之明证。

“爬灰”是俚语,特指公公与儿媳妇通奸,而宁国府里惟一的公媳关系就是贾珍与秦可卿,矛头所指,自不待言。

秦可卿死后,贾珍哭得泪人儿一般,问到发送之事,贾珍拍手道:“如何料理,不过尽我所有罢了!”脂砚斋在这里批道:“‘尽我所有’,为媳妇是非礼之谈,父母又将何以待之?……吾不能为贾珍隐讳。”

此前,脂砚斋曾批:“《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的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这删去的部分,应该就是秦可卿与贾珍的一段“爬灰”之文。

但“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却又是谁呢?

综合各家之谈,嫌疑人有四组:

1、秦可卿、宝玉。理由是宝玉在梦中有与警幻之妹可卿**之事。然而书中已经明明白白说了是一个梦,况且旁边侍候的丫环尽多,两人怎么也不可能当着众丫环的面颠鸾倒凤。这里面描写的仅仅是少年宝玉对成年美丽风情女子的一种向往之情,少年维特之烦恼罢了,若因为一梦就说二人果真有肌肤之亲,未免也太“胶柱鼓瑟”些。

秦可卿应该是宝玉在爱情史上的第一个暗恋对象,也就是书里说的“意淫”。这在梦中借警幻之语已经说得很明白,实不必再暗示什么暧昧关系。也正因如此,当宝玉突闻可卿之死,竟然吐了一口血出来。如果一定要问什么样的关系才能如此关心情切?那是不了解感情的老朽们才会问的话。因为他不曾试过暗恋一个人。

暗恋,在很多时候比明明白白的相爱更来得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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