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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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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的酒吧与街道相反,因接纳了不少如我一般没有度假安排的闲人而拥挤不堪。甫一进门,就瞥见角落里的小周,虽只是背影,却也早已熟悉得挥之不去。一个男人坐在他同桌对面,半边身隐没在阴影里瞧不清面容,衣着上判断年纪与他相仿。

我戴上粗框眼镜,将围巾扯到鼻尖处,埋头进去在他旁边吧台空位上坐下,随意点了杯酒后,竖起耳朵捕捉他的声音。

“周青彦,难道校董夫人没有教育过你,在追女人的时候要先了解她的恋爱状况吗?”男人讽刺的声音有些耳熟,一时半会又想不起在哪听过,也可能是错觉。我略略侧首,目力所及瞥见男人将嘴边的酒杯重重地砸在桌面上,杯子已空,想来酒已穿肠过。

小周冷笑一声:“劳烦丁煜学长关心了,这点一开始她就告诉我,她是单身。”

小周声音低沉,不是我平日熟悉的样子,却也让我陡然紧张起来,不知是因为久违的声线还是话里信息量太大消化不过来,抑或是阴影里的男人是曾经心心念念了四年的学长。我似乎在逼近某个面目朦胧的事实,已能感知到它的大致形状,却无法描绘它的细节脉络。

两个人谈论的同一个“她”,可能是小周室友口中那位学播音主持的女朋友。

心里陡然一空,像是心脏被掏走,窒息的感觉漫上身来,直想遁地而走。

丁煜突然起身绕过桌子就是一拳,小周吃到突如其来的一招招架不住,连人带椅撞在我所在的高脚凳上,我一个不留神从凳子上摔将下来。小周马上从地上爬起,眼光没扫到我身上,而是径自擦了擦嘴角渗出的血迹,挥手还以丁煜一拳。丁煜大概因为醉酒,没能避开,摇晃着跄踉后退几步手撑在桌子上。

“让女人觉得你这位正牌男朋友形同虚设,你不觉得是自己魅力欠缺了点吗?”小周以前对人对事都客客气气,此刻话语里前所未有的刻薄让我觉得心寒。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如今已别半年,我还以从前的目光看人,未免也太低端了。思及此处,不觉自嘲起来,果真大家都在moveon,只有我一人举步不前。

我默默从地上爬起拍掉身上的灰尘,如果过去几年和他重叠的时光能如灰尘一般轻轻拍掉该多好,只是回忆却像一块牛皮糖,黏着我不放。

“你也晓得我是她男朋友,早说你喜欢,我就赏给你好了。”丁煜稍稍站定后,脸上浮起一抹怪异的笑,讽刺混杂着愤怒,还有点无奈的味道。

刚才的朦胧顷刻间烟消云散,原来故事情节是这样发展的。丁煜的女朋友脚踏两条船,一条船被隐瞒事实,一条船被劈腿,现在正是真相大白之后两条船大动干戈之际。

小周立马抡起拳头又往丁煜脸上砸去,后者轻巧地避开后,回敬对方一拳。不消一会,两人便扭打在一起,周围的人自动退散出一片空地。

一再警告自己这对于我来说只是晚间八点的肥皂剧,与我一毛钱的关系也没有,却还是遏制不住想上去劝架的冲动。小周大步跨上去准备又是一拳,我刚想跑上去,他的手才到半路突然旁边闪出一个纤细的人影将他拦腰抱住。

“你们别打了!”话里有着愤怒,声音却还蕴着清灵,温柔却不乏力量。看清纤影的主人,我差点瘫倒在地上,今晚怎么净是他乡遇故知啊。

这位故知正是丁煜的女朋友夏伶,可能民间说法应该是前女友,君华中学当年叱咤风云的学姐,可能还曾经算是我的情敌,刚才两个男人话题的焦点或者攻击对象。

我刹那间明白优异如宋宋,在这样的人面前也曾自惭形秽。我比夏伶高了大半个头,却还是感觉一下子矮了下去,自卑感泛起,竟然想遁地而逃。小周遇上这样的女孩,大半年忘记了我也是情有可原的吧。

“与你无关!”丁煜退后站稳,声音冷淡,面容严峻。

“你……”美人故知对他瞠目而视。

小周掰开她的手,走出她的环绕,声音亦是一番冰冷:“夏伶,这件事到此为止,以后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话毕瞥了丁煜一眼,甩开步子转身离开。经过我身边时他不小心碰到了我,却是头也不抬抛下一句“Sorry”便消失在门口。

我愣了几秒,条件反射地跟了出去,到了门口却在渐浓飘雪中看见小周上了出租车往我来时的方向去了。我刚站定不久夏伶也冲了出来,招了一辆车就跟在其后。

我一瞬间掉失所有行动的勇气,人家两口子吵架我去瞎掺和什么,六年的感情在大雪里如同他坐的那辆车渐行渐远,永不回头。

平安夜的这场戏,从头到尾我不过是个背景,连路人甲的戏份都算不上。好懊恼来了这里,活脱脱地是自掘坟墓。以前对他的现况一无所知那是多好,起码还能幻想着他在大洋彼岸或许会想念我。如今知道他纠结的不再是过去的感情,而是一段与自己毫无瓜葛的关系,我与他的生活开始脱节,参与感不复存在,感觉犹如高空坠落,摔得我粉身碎骨。

我们用六年的时间相知相爱,他用不到六个月的时间就抛开过去重新开始。到底是他太过豁达,还是我执迷不悟。

泪水涟涟,淌下麻木的脸,落到嘴里辩不清滋味,身体飘乎乎的似有瘫倒的趋势。

身边一个高大的影子晃过,摇摇欲坠地往马路对面走。我看清这人是谁的同时,也看见了一辆卡车正在朝他开去,他却毫无知觉,或者置若罔闻。

宛若被一道厉雷劈醒,我飞奔朝他扑去,两个人滚到在马路边上,与卡车擦身而过的一瞬可谓惊心动魄,刚才的伤感全然灰飞烟灭。察觉到我们还没滚出马路,我竭尽力气爬起来,半扶半抱地把他带到安全地带。

我喘着大气,母夜叉一样气势汹汹地朝他吼:“丁煜,你不要命了啊,没看见车开过来吗!不就是失恋吗,一个大男人寻什么短见!”吼完意识到手上火辣辣的疼,又赶忙抽出手查看伤势,擦破了皮,尘土砂砾和着血肉附在左手掌上,膝盖应该也擦到了,热火一片。

丁煜灵台似乎恢复了清明,目光开始有了焦点,不可置信地盯着我:“付昀?!你怎么会在这里?”问完似乎又知晓答案一般,突兀地转移了话题,“伤到哪里了?”丁煜凑过头来看,我顺势将手背在身后,想着气头还没消呢,不打算理他。

丁煜锁紧眉头,严肃道:“手伸出来。”

语气里不容反驳的威严,伴随着寒风中的酒气,汇合成了警告信号。我不情愿地伸出血掌在他眼底下,示威性地晃了几下:“看到没,没见过血盆大掌吧。”

他莫名其妙的瞟了我一眼,握着我的手腕研究了一会,叹了一口气:“我们上医院冲洗一下。”

说完招来一辆车,拉着走姿畸形的我一起奔赴附近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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