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东西略略收拾,他坐在一张空床边歇着,事毕准备和他出门下楼。甫要锁门就见着一新生和家长由学姐带着过来。学姐淡然地和丁煜打了招呼,又冲我甜甜一笑。
新生紧张得憋红了脸,支吾地开口:“学……学长好,学姐好。”
丁煜和我相视几秒,都是扑哧一笑,我连忙摇手解释自己也是新生,不是什么学姐。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倒让新生窘得脸上红得要滴血。
新生叫陶子羽,刚好和我同寝,我们将门让给四人便下了楼。后来陶子羽在君华中学的两年间,和这位学姐走得最为亲近,有时感觉比我和宋宋还要亲密,这位学姐就是夏伶。
十多年后的今天回想起来,真有点物以类聚之感,难怪两人会惺惺相惜。
一路上没有了行李的束缚,丁煜显得甚为轻松,扒拉了许多君华中学的八卦。到了接待处准备分手的时候,我俩都被刚从豪车款款下来的女生给锁住了眼光,同时钉在了原地。
女生柔润的长卷发慵懒垂至腰际,略微修身的蕾丝粉裙将她通身修饰得飘逸傲然,一张大家闺秀美人脸更是让人过目难忘。微风起,裙动发舞,时间仿佛已静默,不少路人驻足观望,我甚至隐约听到口哨声。
我情不自禁叹了声美女,丁煜在旁接话:“的确是美女。”语气不咸不淡,完全旁观者的若无其事,跟老唐发现美女的反应截然相反,老唐那是肯定会上去求抱大腿。“不过我比较喜欢可爱型。”
我嗤笑:“又不是要介绍给你,瞎表什么情。”
他唇角浮起一抹笑:“你还兼职红娘?见到一个路人都想牵线。”
懒得再和他扯皮,我稍稍踮起脚朝美女挥手大喊:“宋宋,宋宋!”
事实证明,我的身高已无需再踮脚在人群里也够拔众了,踮脚只是惯性。喊声一出,众人齐刷刷朝我看来,偏生我身边还站着一位更挺拔傲群的风云人物,这下不经意变成了焦点。
待得宋宋示意我过去,我匆匆向这位帅哥道谢后朝她飞奔过去,如此导致了一票闲人认为我和丁煜和宋宋都很熟。
因丁煜和宋宋都是出众的角色,我就变得分外炮灰了。男生把我当成对宋宋示好的信鸽,总把我当成递情书递礼物的杂役来使唤。女生以为我勾引丁煜,纷纷把我当成情敌。但情敌委实太多,我深知以自身力量实在构不成威胁。
开学后生龙活虎的中学生活将我冲昏了头,不久便忘了这位风云人物的存在。
只是在陶子羽她们花痴他的时候顺便插上一句,我刚来的时候他帮我搬过行李。丁煜接待过的新生何其多,这点交集也无甚特别,唯一特别之处大概是不用帮别人上下跑两次五楼。
或者在校园偶尔碰见,他叫一声“初一二班那个小姑娘”时,才想起原来他帮我搬过行李,大概他已记不得我名字。
据传说前一年军训有个学生中暑挂掉了,所以全市取消中学入学军训,校方为了促进学生间互相了解、增强班级凝聚力云云,特意将第二年的男子足球赛提前安排在开学后。
我们班轻松拿下第一场,根据赛局安排只要赢了对阵13班的第二场,就能晋级四强。
从老唐探听到的情报推测,能与我们班抗衡的只有13班,亦即只要踢赢了第二场,冠军杯基本**不离十了。
但据说13班太强大了,决战前夜难免要积蓄多一点精神力量。在全班的起哄下,担任校电台播音员的宋宋上讲台朗诵了一片《红蓝相逢红者胜》的文章,大意是专家研究表明,身披红色战袍取胜几率比蓝袍的大,恰好我们班是红色球衣,13班蓝色。
决战当日班长还租来了舞狮用的大皮鼓,砰砰砰的擂鼓声吸引了一票路人驻足观望。
宋宋还发给每个两个灌了少许粗砂的矿泉水瓶,两瓶相击可以制造更大声势。我还疑惑她怎么想得出对于她来说这么野蛮通俗的声援棒,她白了我一眼说是老唐的主意,我彻底释然了。
虽说一鼓作气,我方之气还没使出就被对方喂了一个球,开局不利让我方球员和啦啦队都紧张得身体发僵。就这么僵一会球又被进了一个,摇旗呐喊的啦啦队蔫在一旁,对方的啦啦队争气地盖住了我方的冷场。
13班一个球员跑来我方啦啦队阵营前触电般手舞足蹈,毫不掩饰得意之情,我方啦啦队对其嘘声一片。13哥却极为享受这番赶鸭子的嘘声,耳朵自动翻译成大家对他的喜爱,双手频频送出飞吻。
恶寒之中情急之下,我手里的沙子瓶朝他飞去,正正落在他的跟前。
13哥大概是没想到他的飞吻会有如此实质性的回应,呆了几秒,朝瓶子来向扫了几眼,终于在震耳的嘘声中笑嘻嘻跑开了。
战局已经难以逆转,我看得心猿意马,跟我隔了一个宋宋的陶子羽突然猛朝我使眼色,嘴里似乎还念念有词,13班噪声太大冲散了她的声音。
我不断地问她你在说什么,袖手旁观的宋宋终于无法坐视不管,贴到我耳边冷冷道:“她叫你看看后边那位帅哥。”
回头太猛,差点把脖子扭了,我正对上丁煜笑意叵测的眼神,心里咯噔一下,刚才的杀人未遂事件八成落在他眼里了。
于是我谄媚地嘿嘿干笑:“好巧,学长你也来看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