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2018-04-15 作者: 杨胜章2009
第84章
2、
正所谓公鸡拉屎头节硬,孔雀开屏自多情,若是孔雀转身来,屁眼屎尿全满屏,颉利可汗当初气势汹汹,最后落了个败得一塌糊涂的下场,而他的部下被杀的杀,砍的砍,爆头的爆头,完全没有了抵抗力。
看看那突厥兵的**样,面目狰狞活像僵尸,旁边的植物看见了都想射,何况是正杀得红了眼的大唐军队,眨眼之间剩余的一万多突厥兵全部尸首异处。
除了人之外,大唐军队收获的战利品还有:牲畜十万头。
从我军单方面战绩来说,可喜可贺的是,颉利可汗的儿子没有逃跑成功,当了我军俘虏。
而往北逃跑的颉利犹如笨驴子过桥,步步惊心步步艰难了。
这是全歼颉利残兵败将的大好时机。
这是收复北部地区的千载难逢的机会。
这是成就一代军神威名的战机。
一个聪明人所创造的机会比他所发现的机会更多,李世绩看到了建功立业的机会,立马切断颉利逃跑的路线。
丧家之犬唯有哀嚎,败军之将不足言勇,他所辖区域的部落酋长见到大势已去,靠山已倒,只得投降大唐才能活命,李世绩扩大了战果,共俘虏了五万多人。
要想成功正道走,常走邪路翻跟斗,颉利领略到了在邪路上越走越远的苦滋味,眼下最应该做的是如何苟延残喘。
他想到了一个人,能够让他继续发扬一日三餐到了嘴甭管哪天倒大霉的乐观主义精神。
此人是他的叔叔阿史那苏尼失。
暂时没有受到战火洗礼的阿史那苏尼失在灵州驻扎,掌管着五万家部落,倒也衣食无忧,优哉游哉。
说起阿史那苏尼失与颉利的关系,那是叔叔当了侄子的手下,但是权力也是蛮大的,当了个小可汗,彼此是唇亡齿寒的特殊关系。
有些路,走的人多了会泥泞不堪,如果一个人走,虽然道路不拥挤空旷无比,但是步伐沉重软弱无力,其中的漫长和煎熬唯有自己知道。
此时的颉利孤单地骑着马走在一条三岔路口,他似乎成为了路痴,到底往哪一条路走,想破了脑袋也无济于事。
转了几圈,才慌里慌张地朝着西北方向逃去。
到了阿史那苏尼失的营帐,颉利受到了前所未有空前绝后的待遇: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然后呼呼沉睡,最后五花大绑反扣双手。
因为阿史那苏尼失在颉利的实力达到巅峰的时候,倒也对颉利如哈巴狗似的忠诚,知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但是目前的颉利可以说是没了肚子的茶壶,光剩下嘴巴了。
试想,一个两手空空的人前来你家不但蹭吃蹭喝,而且要对着你吆五喝六想唱就唱的谁会受得了,除非是出生时被扔上去3次,只被接住2次的人。
唯一的办法是,上交俘虏,减轻罪责,全部部落投降大唐,总比每天像兔子被猎人撵着跑无处躲藏的强。
阿史那苏尼失此举为我大唐军队收复北方地区贡献了巨大的力量,是我们的好朋友,好邻居,忠诚的国际主义战士,好人会有好报,他一直活到了贞观八年,成为大唐人,死是大唐魂,要我学造反,万万不可能,够本了。
颉利像抬大粪的官老爷一样,有福不会享,致使政权灭亡,北部的阴山、大漠之土地尽归大唐所有,疆域扩大了三分之一,人数增加了几十万,我大唐军队真是:
真金不怕火炼,
实力不怕检验。
越我疆域界限,
简直就是傻蛋。
为了庆祝我大唐全胜,写了一首打油诗之后,我也该做做正经事了。
按照惯例,得胜归朝,我得给立功之人加官进爵,这是皇帝必须面对而且必须做好的事情,阿史那苏尼失拜北宁州都督、右卫大将军,封怀德郡王。
第二件事情是大赦天下。
四年了,我等了足足四年,终于把***厥消灭了,颉利之类全部崩溃,见了我满脸流泪,但是一想到先前的渭水之盟的耻辱,我干净利落地给了他一个斩立决。
贞观四年(630年)三月三日,春天的气息比往年来得更晚一些,却是我最高兴的时刻,因为这一天我获得了比新郎官还要喜悦向往已久的称号——天可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