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固体废物
2018-04-15 作者: 王麟生;戴立益
8.1固体废物
8.1.1固体废物的概念
1989年3月,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的主持下,117个国家和34个国际组织参加的瑞士巴塞尔大会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该公约于1992年5月生效。Www.Pinwenba.Com 吧公约中对废物的定义是指处置或打算予以处置的或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必须加以处置的物质或物品。
美国对固体废物的法定定义不是基于物质的物理形态(无论是否是固态、液态或气态),而是基于物质是废物的这一事实。《资源保护和回收法》(RCRA)的1004(27)条款中定义固体废物如下:任何来自废水处理厂、水供给处理厂或者污染大气控制设施产生的垃圾、废渣、污泥,以及来自工业、商业、矿业和农业生产以及团体活动产生的其他丢弃的物质,包括固态、液态、半固态或装在容器内的气态物质。
德国《促进废物循环利用和保障合乎环境承受能力的废物处理之法律》有关废物的概念中废物是指所有可移动的、其附件1中所列的、持有者丢弃的、打算丢弃的或必须丢弃的物品。丢弃是指持有者将可移动物质送给其附件ⅡB意义上的再利用或其附件ⅡA意义上的处置,或在对这些物质不再使用时放弃其实际控制权。打算丢弃的物品是指下列可移动物质:在能源转换、生产、处理或利用原料或产品、或在服务等情况下产生的、不再有任何使用目的可移动物质;或其原来的使用目的不再实现或作放弃处理,并没有其他的新用途来直接替代原来的使用目的。
在《日本促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中“废物”是指“使用过的物品,没有使用过的废料(目前正在使用中的除外),或在产品的生产、加工、维修和销售过程中,能源供应,民用工程和建筑业,农业和畜牧业产品的生产和其他人类活动中产生的残次品”。在日本,在《废弃物处理法》中也对废物进行了系统化的定义,废弃物是指污物或不要物,仅以固体和液体为对象,气态污物和不要物以及放射性物质及受其污染之物并不属于本法中的废弃物范畴之内。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定义了废物相关概念,经2004年修订,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从上述各国废物的概念中可以看出,各国废物概念的表述都不一样,甚至由概念导致的废物分类差别也很大,这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管理水平、工业特点有显著区别具有联系,制定定义都是从本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以美国、欧洲、日本为代表的工业发达国家,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作开展比较早,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甚至更早就比较重视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控制工作,他们对废物的分类就比较详细,对废物的定义各有特色,相对比较系统,而且不断补充、完善,法律上的定义既能体现概括性特点,又能体现具体的废物判定为危险废物的依据和程序性的特点。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对废物、危险废物的定义,要么比较笼统,要么仿效发达国家和有关国际公约的说法,没有与各国废物产生的特点相结合。
分析比较固体废物概念,至少有以下基本特点:一是固体废物是已经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的、被消费者或拥有者丢弃的物品(材料),这个特点意味着废物不再有原来的使用价值,只能被用来处置,如填埋、燃烧、焚烧,或者用来贮存、再循环、作为其他用途;二是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无法直接被用作其他产品原料的副产物,这个特点意味着废物来自社会的各个方面,不能直接作为其他产品的原料来使用,但是可以经过加工处理后作为其他产品的原料来使用,在加工处理前的属性仍然是固体废物;三是固体废物包含多种形态、多种特征如固态、半固态、液态或气态,成分非常复杂,表现出多种特性;四是固体废物具有错位性,意味着在特定的范围、时间、技术条件下,固体废物在丢弃或最终处置前有可能成为其他产品的资源或被其他消费者进行利用,也就具有了废物利用的价值;五是固体废物具有经济性,经济性取决于废物利用价值的大小和对废物的经济鼓励政策,一般来说,当固体废物能获得价值时,就比较容易进行利用;六是固体废物具有危害性,不论是什么形式和种类的固体废物,总会对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以及环境产生或多或少的不利影响,尤其是危害性大的废物就属于危险废物。
从上述对固体废物概念的总结和认识中看出,各国对固体废物的定义虽然存在差异,但更多的是体现了一些共同的特点。我国对固体废物的定义比较好地体现了法律上的概括性,但法律上的定义不能体现他们更多的基本特点和我国废物产生的具体情况,没有体现废物产生量多少、危害性大小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分类差别,没有体现不同废物之间的管理上的差异,现有的分类体系和鉴别标准在实践中操作困难,对基层环保管理部门和企业的指导作用不强,需要对固体废物的概念包含的内容进行拓展。
固体废物概念具有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包含的内容有很多,随着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不断深入,固体废物概念内涵也会发生变化,只有充分认识其基本特点,才能更好地对不同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认定和统计,制定更合理的管理对策。
8.1.2固体废物的来源和分类
从生态学的角度来说,废弃物就是生态系统向环境的排放物。人类生产和生活中排放或抛弃的固相物质就称为固体废物。
废弃物的概念是相对的,一方面,在生态系统食物链中,前一级的排出物质对于后一级是资源,例如生态循环农业中,鸡粪可养鱼,鱼粪能肥田;另一方面,在人类生产活动中,工厂副产品可以再加工和利用,如废纸造纸、金属回收利用等,这就是废弃物的资源化。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资源的利用将更加充分和合理,废弃物的种类和数量将会变化以至减少。
污泥
随着工业的发展和环保建设的进步,污水处理正在不断加强,作为污水处理的产品——污泥便不断增多。美国的年污泥产生量达4×106吨,其中23%进入土壤,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末起,主要工业城市都已建立有污水处理厂,估计污泥年产生量在400万吨以上,加上城镇的排水污泥,污泥处理压力极大,而土壤处理是污泥的主要归宿。
污泥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的产品——剩余活性污泥和城镇排水河沟淤泥。从其来源主要可分为化纤污泥(石化、化纤、造纸工业)、化学污泥(食品、化学工业)以及生活污泥。
污泥含水量很大,一般污泥含水量在70%—90%间,pH多呈中性至微碱性。污泥中含有较高数量的有机质及氮磷养分,通常是土壤中养分含量的数倍至数十倍,特别是有机化工和生活污水的污泥中,氮、磷、钾等养分的含量较高。污泥中重金属元素容易富集,造成环境的潜在危害。一般来说,污泥中锌极易超标,工业污泥中铬、铜也常常接近或超过控制标准。污泥中还普遍存在着多环芳烃。污泥中可感染微生物数量较大,许多污泥的生化检测表明,污泥中含有大量的细菌、大肠杆菌、蠕虫卵等,具有潜在的生物污染性。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是城市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厨房垃圾(茶叶、骨头、菜根、菜叶及烟头等)、破旧物品(玻璃、塑料、陶瓷等)、包装材料(纸盒、纸张等)以及家庭燃煤产生的煤渣。生活垃圾中可能含有有毒、有害元素,以及细菌、病毒、寄生虫卵等,是严重的环境公害。
废塑料塑料已经与钢铁、木材和水泥一起成为材料领域的四大支柱,其广泛的用途已扩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世界塑料原料(树脂)产量1991年首次突破1亿吨,1995年突破1.2亿吨,2001年达到1.8亿吨,2003年突破2亿吨,达到2.06亿吨,2004年已突破2.1亿吨。全球塑料产量超过1000万吨的国家有5个,即美国、中国、德国、日本和韩国。美国2002年塑料产量达4880万吨,占世界总产量1/4左右;中国2003年产量2680万吨,消费量3117万吨;德国2002年1650万吨;日本2003年1362万吨,韩国2002年为1010万吨。人均塑料消费量最多的国家是美国,人均171千克,其次是比利时169千克。
占塑料生产总量的70%—80%的通用塑料在10年内有80%转化为废塑料,其中有一半的塑料在2年内将转化为废塑料。废塑料产生量约占城市固体废物(MSW)的4%—10%(以重量计)或10%—20%(以体积计),其中只有约7%—14%能作为材料再生利用,其余绝大部分采用填埋和焚烧的方法加以处理。废塑料主要来源于包装废物、汽车垃圾、加工废料和农用产品,其中各品种所占百分比分别为:低密度聚乙烯(LDPE)27%;高密度聚乙烯(HDPE)21%;聚丙烯(PP)18%;聚苯乙烯(PS)16.6%;聚氯乙烯(PVC)7%。表82给出了主要塑料品种在各种用途中所占比例及其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