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凡是到达先天之境的人或其他生物,体内根本就不会存有污秽之物,因为他们的身体都是先天容灵之体,不能受那些污秽之物污损,一般他们的身体中只有血肉灵气的存在,所以王大魁并不担心黑炎将怪色的污秽之物也练了进去。
随着血红色精气丹进入体内,王大魁顿时觉得浑身有种热热的感觉,十分的舒服,而且力气也有那么一些的增加,整个人都充满的精气神。
“哈哈,好东西啊,不仅味道绝美,功效也很强啊,这完全是怪蛇一身的精华啊,比自己烤着吃划算不知多少倍。”感受着血丹的功效,王大魁乐的直接合不拢嘴了。
在乐完之后王大魁拿起地上的蛇皮,使劲的抖了一番,只见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从怪蛇嘴中倒出一地的骨头。“哈哈,这蛇皮可不能浪费,还能卖掉,虽然手中灵石很多,可是这功法确实是太耗费灵石了。”
“诶?怎么没有灵晶啊?估计是被炼化进血丹了吧!”在翻了半天没见到灵晶王大魁这才想到八成是被炼化进血丹里了。
再将怪蛇收拾妥当之后王大魁反而不再急着出山了,而是慢慢的向外行去,反正这里又不是深山,顶天了出来一个三阶灵兽。
再吃了血丹之后王大魁感觉到气力的增加,心动无比,要知道一般人肉身突破到先天容灵之体后会有九牛二虎之力,再想要提升肉身强度与气力,就很难了,必须要有特殊的锻体之法才行。
可是大吞噬魔神真解中没有记录这种功法,因为修炼此功法的人只要不停地吞噬与自己实力相同或者更高实力之人的精气就能不断地强大肉身。
这些王大魁并不知道,他只知道在聚灵以前自己的气力比同境界之人高出很多,这让自己占了很多便宜,他只知道力气增大是好事,肉身变强也是好事,这种好事就得多多益善。
于是在王大魁慢悠悠的晃荡之下,足足被他击杀了十几头灵兽,甚至还有一头三阶灵兽,那一战他战的很辛苦,即使有吞噬防护,但是他却防不住灵兽的利爪。
战到最后他几乎是光着身子跟那灵兽战斗了,身上布满了血痕,大量的使用吞噬魔炎,让他的灵气都快枯竭了,不过最后他还是战胜了那头三阶灵兽,并且吞吃了它的血肉精气。
当血肉精气一入体,他战斗时的创伤全部复原,战斗后的筋疲力乏也消失,他又重新变得生龙活虎,不过体内的灵气确是需要时间来恢复。
聚灵境,需要凝聚灵气旋涡,当一个灵气漩涡圆满,并且达到极限之后就要开始凝聚第二个灵气漩涡,需要凝聚九个灵气漩涡,最后要将这九道灵气漩涡合一,形成一灵海。
当灵海形成之后就会到达养魂境界了,神魂乃人之本,肉身毁灭,神魂还可转生,可神魂如果被毁,那就会永远的消散在这个世界中了。
当然,灵海养神魂离王大魁还很远,这些他也不知道,他知道的仅仅只是聚灵境界的修炼之法,他只知道这灵气旋一旦消散,他的灵种也会消散,那样他就又得重新开始凝聚灵气漩涡了。
现在王大魁只有一个灵气漩涡,产生的黑炎很少,不能长久战斗,如果他形成九道灵气漩涡,那么他能运使的黑炎将会是铺天盖地,当然他也可以选择点燃其余属性的灵种,可是这些他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他也没有转灵之法。
在荒兽山脉边缘,一个身披金黄兽皮的青年,一头及腰的乌黑长发随意的用一根兽筋捆缚着,略显古铜之色的皮肤,高大威猛的身材,刚毅俊朗中透着憨厚直爽的外表,无不散发出一种狂野的气息。
“哇哈哈!!!五年了,从进入这鬼山脉足足五年多了啊,我有多久没看到人了,哇!好多人啊,真是充满了亲切的感觉。”王大魁一出山脉,看着那繁荣的集市,顿时兴奋的大叫了起来。
“靠!这哪来的野人,吼那么大声,吓我一跳。”
“这人不会脑子有问题吧,谁能在荒兽山脉中呆上五年都没出来过,就算是那些先天聚灵境界高手也办不到吧。”
“就是,这人肯定是个乡巴佬,仗着自己高大的身材,俊朗憨厚的面容引起一些有钱小姐贵妇的注意,好上位,没见他穷的只剩了一件兽皮吗?”
“额,不对啊,这人身上的兽皮我怎么看着像灵兽黄金烈焰狮的皮啊,我可听说成年的黄金烈焰狮足有三阶的实力呢,这人很有可能是个高手啊!”
没有去理会那些人的闲言碎语,王大魁大步流星的走进集市,一路上在众人异样的眼神中走进了一家服装店,买了十几套黑色长袍,换好衣服之后又买了一匹马向离火城行去。
而他似乎也忘了自己曾盗取了禺候的百万中品灵石的事情,虽然集市之上也贴了一些他的通缉画像,但是他却没有注意,而且这些年他的变化也很大,一时也没被人认出来。
于是就这样他大摇大摆的奔向了离火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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