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已起身,走到昏睡的歌尔面前,将歌尔打横抱起,带着狼儿往山下走去。远处,一道目光目送着那一大一小一只狼,只是那眼眸是阴森的,愤恨的,鲜血淋淋的……
歌尔觉得“我此一生,命途多舛”来形容自己并不为过,这满天下跟自己统领的女娃,应该没有几个会像自己承受这么多生死之遭了。
莫不是师承了张道行这号宗师级别人物,天生就注定自己这一生与众不同了?
歌尔还没有张开眼睛,已经感觉到有热一双宽大的手掌将自己冰冷的身子都温暖个透彻了,可是,不用睁眼,她便知道是甚么人了。
是那个叫宇文寻笙的怪叔叔,那个看似很冷漠但却对自己很关心的叔叔。
歌尔轻轻睁开眼,见着明亮的天空白云在很快地往后退,目光稍微往左侧移动一点点,看到是怪叔叔那一张俊朗却不失男子气概的脸,知道自己正被叔叔抱在怀中,突然觉得自己很幸福,胸口暖暖的,再看这世界,这世间的一切都不再孤零零的了。
“醒了么?”并没有看自己,目视前方,却知道自己已经醒了。叔叔是多长了一只眼睛么。歌尔轻轻地点点头:“叔叔,你这样抱着我肯定很累罢?这样一直抱着你脖子肯定受不了啊。”
“你受了重伤,腿又断了,不可能再让你坐在狼儿背上,甚么时候昏倒在路上都不知道。”
墨叶依旧冷冷地回道:“不抱着你,还能怎么办。”
歌尔甜甜一笑,一双天真的大眼睛里两只黑珍珠轻轻一转:“叔叔,你别抱我了,背我罢。”
墨叶定在原地,冷冷的眼睛终于落在歌尔脸上:“为甚麽?”
“因为我爹爹以前都这样地背我啊。”
墨叶却不领会,“我不是你父亲,没有义务背你。”
“可是你这样抱我很累的,不如背着我。”歌尔将手揽在墨叶的肩膀上,做了个要翻到他背后的姿势:“而且,你这样抱我抱久了,我背疼。”
前面的话对墨叶来说没用,墨叶也对歌尔那“脖子疼”的关心不太领情,只是听得歌尔说自己背疼,怕这女娃受了伤,只得将歌尔翻到背后,重新背她。
歌尔像吃得了蜜一样,心头一甜,将自己的身子与墨叶的背部贴紧了些,双手也轻轻揽在墨叶的脖子上,特别像个女儿贴着父亲的身子一样,感觉很温暖:“叔叔,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突厥。”
“突厥?”歌尔瞪大眼睛望着前面天空射在大地上的夕阳:“我们去突厥干嘛啊?”
“回家乡看一眼自己的族人,回去归还金狼剑。”第一次,墨叶回应了歌尔的称呼。
歌尔当下乐开了花,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着,“叔叔,你为甚麽不告诉歌尔你就是四公子之一的宇文寻笙呢,这样我就不会叫你叔叔了,我当时就叫你宇文公子了;而且,你跟歌尔一样,都是西魏长安人,为甚麽还要回突厥呢?”
“歌尔。”男人低沉的声音慢慢传来,深绿的眸子让她顿时止住了嘴,“嗯?”
“你以后就叫我叔叔罢,忘了四公子,也不要记得‘宇文寻笙’,那样的名字,不敢恭维。”声音一如既往的冷漠,可是说话的内容却多了些。
歌尔虽然不知道为甚麽,但潜意识地她已经知道叔叔会因为“宇文寻笙”这个名字而生气,便“嗯”了一声:“可是,叔叔千里迢迢好不容易找到这个甚么金狼剑,为甚麽还要还给突厥人呢?”
“因为那里,才是这个东西本来应该存在的地方。”墨叶沉默片刻,又道:“歌尔,叔叔回去突厥,那里不及中原,是一个很粗鲁的异族之地,你这样的女娃娃,不适合去。叔叔会给你找一个好的人家,让你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