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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等一个人是这种感觉。
心中空落落,像一直落不到地,秦皓轩迟迟不归,担心他发生什么意外,有点惴惴不安,这种感觉很不好,她还是喜欢无牵无挂。
捡起一块石子,将刚好经过的野兔打个正着。墨倾城从秋千上下来,熟练地生好火堆,将野兔扒皮,架在火上烤。
暮色渐渐涌上来,灰暗的颜色取代橘红涂满天地。
火上烤香的野兔正发出滋滋声,看着偶尔滴落的兔油引溅起的火花,墨倾城面上虽仍旧冷清,但耳朵却时时关注着林中的声响。
若秦皓轩再过一个时辰不归,她将出去寻他。
墨倾城拎起烤好的兔肉,先把肚子填饱,才有力气找人。
这时,密林中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墨倾城略用耳力就分辨出来人是秦皓轩,不一会儿一个黑影从林中跳出来。
“今天没碰到獐子,我们先凑合吃兔子肉吧。”秦皓轩顺手将兔子扔在地上。
来不及看墨倾城,此时他浑身脏兮兮,先低下头,挥舞双手,将满头沾着的树叶清理干净。
其实,他刚才说了假话。刚入密林,他就看到好几只獐子,追着它们跑了很久,最后他锁定其中一只小獐子。
却没想到这小家伙这么狡猾,还很灵活,扑了好几次都没逮着,弄得自己灰头土脸,眼见天快黑,只得先弄只野兔回去。
墨倾城见秦皓轩已安然回来,不再担心,安心吃起东西,默不作声。
等秦皓轩将头上的树叶整理掉,抬起身来就见到这样一副场景:墨倾城一脸漠然,动作优雅地吃着肉。
走进一瞧,这肉不是别的,正是兔子肉。自己辛苦一下午,原来都是白费,真多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