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你这小子长相不懒,老子喜欢。
倒不是说他喜欢男人,相反他很喜欢女人,说是好色之徒也不为过。
按江风以往的经验,今儿这事无非又是勾搭某个妞儿被人家男友撞破。
以张成以貌示人的陋习,勾搭人家女友不说,还对人家品头论足一番发生冲突也很正常。
他高中时还会好说歹说劝导张成少招惹女同学,张成也确实没在勾搭女同学,转而去外面瞎混,惹了一身臊不说,还把江风拖下水,时常挨揍与揍人。
江风对此习以为常。
他一路狂奔而去,路过菜市场时,那被抢包的女孩还蹲在地上傻哭,把包放在女孩身边,说了声你的包在这里后,便跑向人民广场。
女孩被他喊了一声,抬起头来,看见自己的包竟然回来了,急忙打开来看,发现没有丢失东西,顿时明白是刚才那人给自己追了回来,不由得破泣为笑,这个世界还是有好人的。
她自顾自的寻找江风的身影,可惜没有看到,而她那嫣然一笑却看呆了围观的所有人。
好美的人,我甘愿用十年寿命,换佳人一笑啊啊……
男人们都这么想。
好个狐狸精,长得这么骚,竟然还出来勾引男人……
女人们揪着自己不停吞口水的男人,心里排腹道。
女孩四处顾盼一会儿,这才回过神来,看了眼时间,上学快迟到了。
她急急忙忙的打了个车,向着人民广场的方向去了。……
江风走出了菜市场,到人民广场还有几条街的距离,跑过去是不行的,只好忍痛打车前往。
好在司机也是识相,看得出他很急,车也开得很快。
屋漏偏逢连夜雨,黔城这时候正是堵车时段,眼看快到人民广场,他只好下车步行。
走时扔给司机五块钱,让他一阵肉痛但给也给了,索性大气些,“小费,不用找了!”
说完也不管司机那大喊钱不够,飞也似的跑了。
江风向来觉得男人耐力最重要,所以每天都有跑步十公里的习惯。
至于小江风耐力好不好不得而知,但他本人耐力是极好的。
他狂奔一阵并没有感到累,继续发足狂奔。
他并没有担心张成现在的状况,作为一个合格的色胚,张成自有一套周旋敌人的本事,最不济也得等他到了才被揍扁。
这样还有个收尸的人儿。
转过一个街角时,迎面奔来一道倩影……
“啊!”
江风来不及反应,在一道娇呼声中两人冲撞在一起。
出于惯性与本能,他在向前扑倒的同时,双手一阵挥舞。可惜周遭十分空旷,并无可抓住的物什,踉跄着把怀里的人扑倒在地。
两人四眼相交,双唇相对。
两片软软的、湿湿的、甜甜的触及江风嘴巴,下意识吸吮品尝。
一只手好似握住某样东西,坚挺圆润,饱满之上那一点如樱桃般凸起,触及手心让人好生舒服。
江风的鼻间更是萦绕一股香味,香而不浓,淡却不散。
轻轻一缕清香,仿佛是天地间最美妙的味道,充斥整个身体,让人心旷神怡魂牵梦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