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意一扫而光,为了防止其他野兽前来偷食,路易干脆在洞口守夜,等待天明再收拾猎物,也许是溪水的冲刷,让血腥味很快飘散,这后半夜并没有出现什么大型猛兽。
当天色才蒙蒙发亮,路易就开始行动。
用石刀将野猪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用水洗净后,放在木盆里,装满一盆后,再小心的送回洞穴。
在原始森林里分割猎物可是极其危险,就算野猪和野狼被泡了一晚上,浑身血液流失得差不多了,可多少也会散发出些血腥味。食肉动物的嗅觉个个极其灵敏,只要几公里内有流血迹象,那就如同黑暗中的火炬,明亮无比。
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现竞争者,路易必须得加快速度,可惜却是钝刀子割肉,急得满头大汗,也是无法快上一步。
随着太阳升起,森林里开始传来叽叽喳喳的鸟鸣声,以及各种不知名的动物叫声,仿佛一瞬间,整个世界从沉睡中清醒了过来,热闹无比。
路易心里发急,眼看着还有近半的野猪肉,还没搬进洞里,可留给他的时间却不多了,他甚至能听到低沉的猎食者的声音往这边逼近。
叫他就此放弃,把到嘴的肥肉吐出来,让给那些不速之客,那是不可能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如今他也沦落和野兽差不多。
飞快的割下一条后腿,放在一边,看看周围,路易警觉得将剩余的野猪肉埋在水里,让溪流抹去那血腥味,然后压上几块大石,防止被水冲走。
抱着野猪后腿小心的退回洞穴,既然已经来不及了,路易干脆慢慢来,把割肉分成几步走。怎么说,和贪得无厌的野兽相比,人类毕竟多了几分理智。
等再次从洞穴里探出头来的时候,在岩壁顶端发现一头花豹,从颜色和体型上判断,应该就是昨夜那只。不知趴在哪棵阴凉的大树上,美美睡了一觉,或者睡的正香,被溪流边的野狼肉给熏醒,眼里闪动着猥亵的目光,悄无声息的出现在岩顶。
花豹攻击时速度极快,奔到离目标十米远的地方,就飞跃起来,两只锋利的前爪,会将肉皮一撕到底。在这个瞬间里,它灵活的头部,早已凑到猎物面部,用牙齿凶狠的咬住咽喉使劲扯拽,借助这股拉力,豹臀会再猛地向上一提,两只钩爪更用力的挖进对方肉里,死死不放,直到它感觉猎物彻底断气,才会拖着尸体,去树上或者草丛里啃嚼。
听说野狼肉太粗,腥骚味还很重,难以下口,于是路易将其丢在一边,专心对付野猪肉。本来是埋在水里,但也许是上游压住野猪肉时,为了保险多放了几块大石,导致溪流变窄,水流加速,结果冲走了石块,野狼居然从水底浮了起来,被冲到了岸边,成为吸引猛兽的罪魁祸首。
尼玛,路易暗暗骂了一声,手无寸铁的他,可不是力擒猛兽的牛人,心里极其郁闷,却又无可奈何。恼怒之下,捡起块石头,对着花豹扔了过去。啪地一声脆响,石块儿砸在毛爪前面的岩壁上,石末四溅,冒起一股白烟儿。
花豹被吓了一跳,后退两步,但很快发现,对面这家伙只是在虚张声势,于是咧了咧嘴,发出无声的嘲笑,从岩壁上一跃而下,大模大样的朝着野狼肉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