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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警察都是左手提着灯,右手握着警棍。
他们手里的警棍远看黑漆漆地,道格误以为是橡胶棍,近看才发现是货真价实的铁棍。
锈迹斑斑地铁棍的表面凹凸不平,天知道都经历过什么。
道格甚至有些怀疑,被这玩意殴打的人,稍不留神可能就得破伤风死去。
与道格的安然不同,小擦鞋匠则瑟瑟发抖。
如果说那种光着膀子,膀大腰圆的流氓很可怕,那警察就是穿着警服的大流氓。虽然穿着衣服,但远比不穿衣服的更为可怖。
身为社会最底层的小擦鞋匠,平时可没少被警察们盘剥。
偶尔警察不开心的时候,会对他拳打脚踢。
时常警察开心的时候,还是会对他拳打脚踢。
这种铭刻在身体里的恐惧,让他身子都在微微颤抖,回忆起那种疯狂地疼痛,甚至灵魂都在战栗。
怎么办?
逃走么?
逃的走么?
小老爷还在这里啊!自己如果逃走了,是不是就不能享受荣华富贵了。
对于财富的渴望最终还是战胜了肉体的恐惧。虽然双腿还在微微颤抖,但是他终于还是没有跑路。
两位警察走近了,先是低头看了看地上惨死的人,然后抬起头看着道格和小擦鞋匠。
小擦鞋匠虽然站在道格身前,但是却被他俩刻意忽视了。
反倒是穿着一身昂贵到两个人身家加一起都买不起的衣服的道格,在他们的眼中放射着光芒。
在他们看来,道格简直就是一坨移动的金币。
“老爷您好,我们是警察。请问这里刚才是否有人枪击?”警察彬彬有礼地说道。
警察彬彬有礼地样子,差点让小擦鞋匠惊掉下巴,他哪见过这个。他见的警察,都是那种比流氓更流氓的存在。
这就好比往常看到的是凶狠的狼,现在却变成了摇着尾巴的狗。
这对小擦鞋匠的冲击,甚至让他忘记了去思考为什么警察忽视地上明显被一枪爆头的尸体,明知故问装模作样的样子。
“很高兴见到你们。”道格彬彬有礼地说道,“刚刚确实发生的枪击。地上的史密斯先生想要袭击我,我的仆从掏出枪爆了他的头。”
“是这家印染厂的史密斯先生?他好像欠了很多的钱呢!”警察疑问道的同时,也有些羡慕。在这个绝大多数人都过得紧巴巴地年代,能借到钱也是种本事。
“对,就是他。我来这里将印染厂买下,他刚拿了钱出门,就遇到了他的债主们。他的债主们一拥而上将钱都拿走了,而他恼羞成怒就想袭击我。我的仆从为了保护我,就掏枪射击了。”
小擦鞋匠见到警察那么温顺,道格那么淡定,渐渐地也不那么紧张了。他瞪大了眼睛看向道格,自己明明在练画,明明是老爷自己射击的,怎么成我打死人了?
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道格十分的冷静、沉着,看上去就是做大事的人。
两位警察虽然加起来的岁数有道格的好几倍,但是不知不觉就信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