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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起来说。”
“无耻下流的混蛋薄承爵是我的老公。”
“我妈的女婿。”
“我孩子的爹。”
“我孙子的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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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最后,白沫沫可以简短的用两句话形容薄承爵今晚上的疯狂跟不要脸。
地都要耕坏了,牛还在精力旺盛。
她又不是放在铁板上的煎饼,被翻完这面又被他翻到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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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
充满旖-旎过后的卧室,空气中慢弥漫着昨晚的热潮。
地上散落着凌乱的衣裳,床上凌乱不堪,彰显昨晚上的狂热。
薄承爵醒来时,白沫沫已经不在身边了。
窗外的天气十分的明媚,兴许是因为昨天晚上被一场大雨洗刷过。
落地窗户开着,微凉的风吹进了屋里。
白沫沫在浴室里面洗衣服,洗昨天她穿着薄承爵的那件米色毛衣。
她洗得很小心翼翼,生怕一用力挫,就会把毛衣的针线给搓断。
不过幸好,叶淑心用的毛线是上好的,而且织的手法又很好,白沫沫猜测,这件毛衣穿个四五年都不会弄坏。
“你在干什么?”
薄承爵慵懒的声音在浴室门外传来,她一侧脸,就看见他慵懒的站在她的面前。
有人说,男人最性感的时候,是早上穿着一条睡裤,光着膀子,头乱得随性但是却又好看得要命。
这句话显然是说的没错,薄承爵就是一个很好的列子。
白沫沫说,“我在洗昨天的衣服。”
“不把它洗干净,我心里过意不去。”
只洗了叶淑心给他织的那件毛衣,而不洗其他的。
这件毛衣对薄承爵来说或许不重要,但是却对白沫沫来说,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