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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飞自崖上两番落下,早已经历了一次惊心动魄,此时又骑在毕文背上向上飞翔,这感觉自然又有不同。一时之间,只觉得两肋生风,气鸣灌耳,起伏抛飞,轻飘飘不知其所已。 他平生第一次有此际遇,自然兴奋莫名。耳中听着皇甫华的忽哨声,那毕文也随着命令左右翻飞腾翔,沈三少不由自主地想要欢呼起来。 只可惜那悬崖距离军营并不遥远,沈云飞的兴奋劲儿还没过去,目的地却已经到了。 三少磨磨蹭蹭地从毕文背上下来,眼光还兀自留连在那鞍架上,心想着要是有一天,云翼长大了,自己也能这么骑在上面飞翔,那该是件多令人兴奋的事情。 看到云飞的表情,皇甫华笑道:“你的胆子还真够大的,静儿第一次骑的时候,可是吓得差点尿裤子。” “静儿meimei也骑过?”沈云飞两眼闪光地问道。 “训练的时候,她死缠着要我载她,为此我还领了罚呢。”皇甫华拍了拍毕文的肩颈,笑着说道:“这毕文是军用的,平时除了训练,连我都没机会骑。这次要不是听到你箫声中的提示,我还猜不到你掉到悬崖下面去了呢。” 正说着,已有专门的司兽官跑过来,牵了毕文。沈云飞小心翼翼地将幼鸾交到他手上,又嘱咐了半天,这才恋恋不舍地抽回手。 等到那司兽官走得没了影,小鸾鸟的叫声也听不见了,三少这才回过神,发觉自己竟然已经站到了义阳军的军营里。 放眼望去,只见整个校场如旷野般一望无际,前方不远处一排排营房修建得整整齐齐,其间道路分明笔直,竟像是用尺子量过一般。 再看另一边的校场上,数十队兵正在进行傍晚的例行cao练,踏步声、喊杀声震天雷动,竟像是从同一个人嘴里发出来的一样,整齐划一。 远远地,还有几个兵丁抬着装饭的大木桶正朝营门那边儿走,看样子刚刚吃过晚饭不久,碗碟装在桶里,跟堆成小山似的。 沈云飞赞叹了一阵,就听皇甫华说道:“二弟还没吃饭呢,不过现在顾不上了,将军要见你。回头,我再带你到外面,跟静儿一起吃。” “将军要见我?为什么?”三少刚听到“吃饭”二字,立刻便觉得有点饿,但又听将军居然要见自己,顿时万分惊讶。 “你还不知道吧?”皇甫华朝边上一座尖顶大帐指了指,一面领着云飞往那边走,一面说道:“你这次可是立大功了!吞山教的几名妖人想要进来偷取义阳军的布阵图,连杀了好几个卫兵。要不是你及时发现,并以箫声加以警示,他们可就要得手了。你说你立下的功劳大不大?” “我?还立功了?”沈云飞一通傻笑,转又问道:“我在那崖下待了到底有多久了?中途我晕过去了一阵,现在都不知道是什么时侯了。” “你还晕过?”皇甫华微微一愣,说道:“那你醒得还真够快的。我们收到你的示警,这些歹人才刚钻入军营呢。算下来,你在下面也就待了两三个时辰吧。” 三少掐着指头算了算,自己从醒来到现在,总共也不过两个时辰。这么说,他掉下去之后,不到半个时辰就醒了?的确是醒得够快的,也亏得那玄光珮效果神奇,否则的话…… 他正琢磨着,突然听到一旁传来惨叫之声,抬头一看,只见几个大汉正赤祼着上身,被人绑在腰杆粗的木桩子上,浑身被鞭子抽打得鲜血淋漓,其中一个,正是那瘦子首领。 旁边还站着几名兵丁,似乎正在审这些犯人。 沈云飞从未见过这种场面,只觉得那鞭子仿佛就要抽到自己身上,不由得脖子一缩,轻轻打了个颤。 皇甫华说道:“这些家伙也真嘴硬,死活都不肯说出领头的是谁,只知道他们是吞山教派来的。” 云飞一听,指着那瘦子说道:“那个就是。” “哦?”皇甫华又是一愣,问道:“你怎么知道?” 沈云飞笑了笑,说道:“我小……先前听到他们管他叫老大来着。” 他本来是想说,我小时侯就见过这家伙,还杀了他们一个兄弟。只是想到这事一但提起,势必又要牵扯出那一连串的事情来。因而话到嘴边就改了口,变成几个时辰前听到的了。 皇甫华也不多疑,当即走到负责审讯的兵丁身旁,轻声耳语了几句,转身又来到沈云飞身前。 沈云飞见不惯这血淋淋的场面,也不愿再多看,随着皇甫华进了那尖顶帐内。只是他没留意到,那瘦子的眼睛早已恶狠狠地盯住了他的背影,口中不知叨念着什么。 *********************************** 沈云飞见了将军,吃罢晚饭,便在军营外皇甫静的处住留了一夜,皇甫静自己去隔壁一位大婶家挤了一宿。第二天一大早,皇甫华便带他前往凤翔。 因军中还有事,皇甫华把他领到一家名叫栖凤楼的客栈二楼住下,又付了十日的房钱,交待了几句便返回义阳军营。 沈云飞独个儿在房间里躺了半天,想着自己虽然已经到了凤翔,可梦中女神到底在哪里却是一无所知。 想想当初也是,一没问那女孩姓名,二没问住址,只知道身边有个武艺高强的眠云,是她jiejie还是侍女保镖都不知道。封先生的话也说得不清不楚,如此毫无头绪,该从哪里找起? 想着想着,三少便觉得心中烦闷,起身准备去外面走走,看看这凤翔府的风土人情,说不定他跟那女孩有缘,在路上碰上了呢。 他一面胡思乱想着,下楼出了客栈,也没个目的地,就这么无头苍蝇似地乱逛起来。 凤翔府毕竟是个大地方,这里又是省城,虽说比不上玄天龙城那样富有传奇色彩,但毕竟也是女娲氏族所建,其繁华程度非同一般。 此时又正值凤翔城主家要办喜事,请来了不少的外地宾客,因而整个凤翔城内大街小巷吵得就跟过年一般。 一路上,走街卖艺的、摆摊儿卖吃食的、担挑子卖水果的……琳琅满目;街上人流摩肩接踵、挤挤拥拥,夹着弹琵琶唱曲儿的、耍猴子打锣的、卖凉粉儿的吆喝声……实实在在地热闹非凡。 沈云飞早忘了自己出来是干嘛的了,看着好吃好玩儿的,他也不问贵不贵,先买了再说。路上经过一间衣饰铺,他见自己身上衣服穿了这许多天,早就又脏又破了,又进去花八百钱买了身衣服穿上,换下来的衣服随手就扔到门边儿,让一个叫小花子欢天喜地地给捡了去。 这沈三少有个毛病,他不怕脏不嫌破,就是不能穿旧的。但凡他的衣服,只要穿过一次脱下来下了水,就决计不肯再穿了。 再看看新买来的这身衣裳,虽比他原来那件儿蓝色银边镶绣锦袍搭藏青虎纹大氅逊色了许多,但好歹也是件鹤翎羽绣锦织袍,银色的暗纹羽绣衬上浅灰色的锦缎,看上去人就显得神清气爽。 凤翔这边比望龙镇暖和许多,那外氅自然是不必再卖了。沈云飞对着铺子里那八尺高的穿衣大铜镜照了照,觉得自己身上的腰带帽子跟衣服不配,就又买了一条轻便的银花松纹腰带系上。挑了半天,又找了一根闲云白玉簪,将头发挑了一半挽起来松松跨跨地簪在脑后,再对镜一照,顿时便由一位风liu倜傥的阔少爷,变成了一位英俊风雅的公子哥儿。 他原本就没带多少钱,就身上的那些还是从封慕寒屋外的水缸里取的,一路上还又买了马跟干粮,万毒谷里射虎蛟还砸出去一大半,也没来得及捡回来。就他这么一通胡花乱买,等到他摇着玉箫从辅子里出来的时候,身上已经没剩下几个铜子儿了。 好歹他还知道衣服不值钱,帽子跟腰带还是很值钱的,这两样东西没扔掉,抓在手里便满大街地找当铺。他家里就是开当铺的,对这种拿东西换钱的营生可是熟悉得很。 就这样从西大街一直逛到东大街,当铺没找着,到是看到远远地一看到一幢青墙碧瓦的大宅,门口威风凛凛地蹲着两只石狮子,气派格外不凡。 沈云飞一时好奇,便凑过去看看是哪家的宅院这么威风,竟比他们家住的院子还大。刚走到跟前,就看到那门方匾额上金光灿灿地写着三个大字——“侠义门”! 这里也不是侠义门的总坛,匾额下面自然还标有分堂名号。只是沈云飞光看到“侠义门”这三个字,便想起自己还背着温如霞的追杀令呢,当即便吓得落荒而逃,哪里还敢细看。 逃他当然是用不着逃多远的,思量着就算是温如霞要追杀他,这侠义门的人除了温老香主,谁也没见过他的模样,追也追不到这儿来。只是沈云飞看着那三个字便觉得心虚,一扭头便钻进对面街上一间铺子。 刚进铺子一看,沈三少乐了——这不是他找了半天的当铺么,原来就开在这儿呢! 一进当铺,沈云飞简直就像进了自己家一样,也先不急着当东西,踱着步儿在店里兜了一圈儿,四下里打量。 看得出来,这间当铺也是家百年的老字号了,黑铜木柜台上的漆早被人磨得油光蹭亮。金字招牌上的颜色已经有些旧了,上书“汇通宝阁”四个大字,下面还有两个小字,写的是“天下”。 外厅的左右两侧各有一道小门,门里各是一间厢房。右边房间里面摆着两张茶几,显是供客人休息等侯用的;而左边那间,另有两排货架,是用于出售别人死当不赎了的商品器物。 一般能去当铺的,多半都是穷家小户,没法子度日了,才会当东西过活。也有那种家里需要钱应急,拿着值钱的东西出来典当的。有的当铺小,贵重的东西不敢收,怕弄坏了赔不上,也出不起那价格。而只有那些有了年头,名声响亮的大当铺,才是无论大小贵贱,什么东西都敢收。 沈云飞打量着这间当铺的会客室里桌椅摆设比较讲究,就知道这里平时候不缺大户。又观售卖厅里的东西虽参差不齐,但也不乏好货色。由此便断定,他的那两件东西在这儿能卖得出去,只是价钱上面,要好好讨还讨还。 其实,就算不看这些,冲着招牌上那“天下”二字,便已能知道这间当铺的来历。 想当年,沈云飞他老子沈天一所开的“天一商会”,与北方吴怀辛吴老板的“天下商会”并称商界“双天”,瓜分了整个华夏大半的商业经济。只是后来沈天一爱子心切,散尽了家财退居望龙镇,整个华夏商界,便由他天下商会一家独大了。 这家“汇通宝阁”标着“天下”二字,便说明它正是天下商会的一家旗下分号,别说沈云飞手上那区区两件东西,就算是拿了价值连城的宝物来,这汇通宝阁也敢照收不误。 沈云飞也不是不知道天下商会的名气,只是从小没少听老爷子数落着当年与天下商会竞争的往事,从心眼儿里就有些看不上这吴怀辛。虽说明知道这是他开的铺子,肯定是财大气粗,只是心里的那一点儿好胜心作祟,偏就要先看清楚了再说。 这会儿看得也够仔细了,才摇摇晃晃地走到柜台跟前,把那两样东西往台子上一丢,说道:“掌柜的,估个价,死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