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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七章 小兵传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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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温一下子狂喜,那个军官招招手,让奈温上前,把一张写了些什么东西的纸片塞到奈温的手里。“你拿着这个,说是来当兵的,就可以上鹰巢山了!”

奈温小心的把那个纸片贴身藏好,然后有些小心的问了那个招兵的军官一个问题,“长……长官,来你们这里当兵是不是每个月可以拿100多块的军饷?”

那个军官笑着摇着头看了奈温一眼,“你听谁说的?”

“寨子里的人!”

军官哈哈笑了起来,他伸出三根手指,“小子,不是100,是300,还供吃供穿,基层士兵的最低军饷是300元,军衔越高,拿的也越多!”

奈温当时眼睛就瞪直了,300元,那就是……那就是可以买一窝小猪仔了,一个月的军饷就可以买一窝猪仔,真……真是太多了……这300块,就是自己一家人一年也攒不了这么多钱啊!

放开了肚皮,尽可能的饱饱地撑了一肚皮红烧肉,和奈温一起来的几个小伙伴中。有两个落选了,不过那个军官知道他们几个是一起来的时候,似乎心情很好,笑了笑,手一挥,让几个一起从嘎巴山寨过来的小毛头,一起美美的吃了一顿,还对没被选中的蓬曼他们两个说,“别灰心,要想当兵的话。有得是机会,等到明年,你们满18岁了,身体再强壮一点了,可以背得了枪了,打得了仗了,再来鹰巢山找我吧!”

……

在奈温意料之中,他阿爸和阿妈对他到鹰巢山参军的事有了分歧,对于自己儿子的选择。他阿爸在闷着头抽了一个晚上的烟叶后,同意了奈温的选择,并对奈温说,“你现在也大了,是应该出去闯闯了,老窝在寨子里,就是打再多的猎,砍再多的柴,耕再多的地,也是没出息地!”

奈温他阿妈为此却和他阿爸大吵了一架,哭哭啼啼的,整个家里一片愁云惨雾,在奈温他阿妈的眼睛里,出去当兵,那就是和送死差不多,鹰巢山这三个字,在他阿妈的眼睛里,就是一个魔窟,那里的人,做的就是杀人贩毒的勾当,虽然以前的那伙人听说被新来的这伙人给灭了,但这件事在他阿妈的眼里,代表的意思却是新来的这伙人比以前那伙人更恶毒,更不能沾。奈温他爸以前也当过兵,不过后来却不知道什么原因偷偷的跑了回来,和奈温他阿妈结了婚,组建了一个家庭,在寨子里安安稳稳的过起了日子,生了奈温和一个小妹,在奈温他阿爸和阿妈吵架的时候,奈温他阿妈就拿这件事出来说事,吵吵闹闹的,一说到这个,奈温他阿爸就怒不可遏,“你们女人知道什么,我是我,奈温是奈温,我从小就看出来了,我的儿子比我有出息,现在不让他出去闯闯,到了将来他会后悔的。你就知道鹰巢山上有一伙强盗,除了这个你还知道什么?你就只会喂猪,狗屁不懂,能把鹰巢山那伙人无声无息给灭了的,能给出300块一个月的军饷来招兵的,就说明人家有本事,男人就要跟着有本事的人才能有出息,当兵有什么不好,在这里,男人想要有出息,就只能去当兵,跟有本事的人去学本事!”

因为儿子要去当兵这个原因而引起的家庭风暴一直持续了好几天,奈温他阿爸和阿妈为此吵了不止一次架,在奈温的记忆中,阿爸和阿妈以前只会因为自己的属相问题来拌拌嘴,像这样的事,以前基本就没有过,更不用说这么长的时间了。(奈温他们那里的习俗,也是塔甸联邦的习俗之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肖,不过他们的生肖不是以年来计算的,而是以天来计算的,周一生人属虎,周二生人属狮,周三上午生人属有牙象,周三下午生人属无牙象,周四生人属鼠,周五圣人属豚鼠,周六生人属龙,周日生人属妙翅鸟,奈温是周三中午时生的,因为没有确切的计时工具,奈温他阿妈就认为自己的儿子是属无牙象,而奈温他爸却认为自己的儿子是属有牙象,这个矛盾,从奈温出生一周后举行洗头礼开始,一直到他17岁,一直是这个和睦家庭的一个小小的火药桶。)

奈温变得沉默了,每日话也不说,只是在家里只是拼命的干活,把院子里的柴堆满,把家里水缸的水打满,把地里的杂草除得一根不剩,为家里养的猪捂了半间屋子的烂芭蕉……

那天晚上,在寨子后山的小溪旁,奈温和拉茵茵约会的地方,美丽的拉茵茵眼睛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闪亮,在族里,拉茵茵这个名字的意思就是美丽而文雅。拉茵茵人如其名,是山寨里的一朵鲜花,林中的一只孔雀,也是年轻的奈温心里面的一块圣地,羞涩的拉茵茵在小溪旁送给了奈温一个亲手做的背包,奈温欣喜若狂,最近这几天的愁闷在拉茵茵亲手绣的那个背包面前烟消云散,一个女孩亲手做一个背包或笼纱给男孩,那就只有一个意思……

奈温激动得把拉茵茵抱在了自己的怀里,这是一个大胆的动作。可此刻的奈温心里已经被幸福填满了。第一次抱着这个心爱的姑娘,奈温感觉自己就像抱着一团软软的棉花,奈温的心跳得很快。但他却希望自己的心不要跳动,最好,就让时间在这个时候永远停止住。

拉茵茵羞涩的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颤抖着,像一把精巧的刷子,温柔的摩掌着奈温结实的胸膛,这个美丽姑娘的声音细若蚊鸣,但奈温还是清清楚楚的听在了耳朵里,“我阿爹说,要把我嫁给寨子里最有本事,最能让我过上好日子的男人,我希望这个男人是你!”

拉茵茵的一句话,让奈温的心里一下子充满了豪情,那一刻,奈温只觉得,就算此刻挡在自己面前的是一座高山,他也有信心将他铲倒,这个世间,再也没有可以让他畏惧的事情。

奈温轻轻的捧起了拉茵茵的脸,看着那双可以让自己为之付出一切的眼睛,“告诉你阿爹,给我两年时间,我就是那个要娶你的人!”

奈温觉得自己再也不能浪费时间了,他要去鹰巢山,无论如何,他都要去鹰巢山,就像他阿爸说的那样,一个男人,只能跟着那些有本事的人才能学到本事,才能有出息,才能让拉茵茵过上好日子。拉茵茵他爸是寨里的族长,族长要嫁女儿,别的不说,所需要的聘礼,就能让奈温这样的穷小子在寨子里不吃不喝干上十年也凑不出来,拉茵茵他爸爸曾公开说过,“我的女儿,嫁人的时候一定要是风风光光的!”

就算只为了拉茵茵,他也要去鹰巢山。

阿妈和小妹早早的睡了,堂屋里就只坐着奈温和他阿爸,映着堂屋里那堆柴火出的火光,奈温把自己的想法和阿爸说了,奈温他阿爸听完儿子的话,轻轻的拍了拍奈温的肩膀,“你去吧,你阿妈那边我会和她说的!”

天上的启明星还在闪烁,奈温就悄悄的起了床,带上拉茵茵送给他的背包,收拾好了一切,悄悄的出了门,他出门的时候,他阿爸也收拾好行装,背上了猎枪,站在门外等着他了,“晚上有野狗,你一个人走路太危险了,我就把你送到金殿吧!”

奈温点了点头,有什么话想说却没说出来,他默默的随着他阿爸离开了家门……

刚刚出了寨子,后面一个急切的脚步声就追了上来,奈温大惊,以为是他阿妈追来了,奈温已经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都不会回去了。

气喘吁吁追来的是奈温的小妹,稚气的小妹手上拿着一个用纱布包好的包袱,“阿哥,阿妈叫我送来给你的,叫你路上吃!阿妈还叫我告诉你,不管在哪儿,别把自己饿着了,要是呆不下去就回家来。”

包袱里透出一股香气,那是奈温最喜欢吃的油煎糍粑,因为家里穷,平时做糍粑的时候是舍不得这样用油的。

接过包袱,最后看了一眼那一幢在黑暗中影影绰绰的竹楼,和似乎站竹楼上向这里眺望的那个身影,奈温忍住了眼泪,咬咬牙,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当奈温决定去鹰巢山的时候,他才17岁,对别人,他说自己18岁!

17岁的奈温有两个“伟大”的人生目标,一个是每个星期家里都有肉吃,第二个就是要娶寨子里的拉茵茵做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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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以此章,纪念老虎曾经看《小兵传奇》的那些日子,还有在那些日子认识的兄弟们!

金三角的一场大战已经迫在眉睫,老虎会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从一个金殿护卫军中的小兵的角度,向大家展示这场影响深远,决定了今后许多人命运的战争,战争的描写不是老虎所擅长的,本书在起点也放在都市类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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