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听叶锋的言语,好似一点也不在乎他们的城主,而当这面令牌一出,他们便知道,叶锋若愿意,甚至都随时杀了自己的城主大人。
城主大人,对于他们这样的低等卫士来说,那绝对是高不可攀的存在。而现在,在眼前这伙人眼里,只要一句话,便也可以定了生死。这样的人,不要看他年轻,脾气一定吓人的很。再说,他的脸色那么差,似乎就是来杀人的!自己等人身份低微,可这脑袋却只有一颗,可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丢了。什么都不做,先跪下磕头求饶吧。
磕头,或许就能活下去了。
那名年长的守卫也觉得自己跪下磕头说话比较好,可他被叶锋盯着让他回话,却不能什么都不说,不然,那绝对是死定了。可是,他却实在不知道自家城主在什么地方。
也许是在城主府,也许是在城内最好的酒肉,最大的可能却是在城内最大的妓院里。城主大人,一向是喜欢那温柔乡,胜过自家那冷冰冰的城主府。
可是,他却绝对不能这么回话。
会死的。
他的脸上冷汗涔涔,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该说什么,他一紧张,便忽然哭了出来。
涕泗横流,他拼命的求饶道:“大人饶命啊,小人实在不知道城主在哪里啊。”
此时清晨阳光微露,今日又恰好逢十,乃是林岳城一旬一次的赶集日。这时,城外本有许多赶集的人,看到城门口这里,那些原本趾高气扬的守卫们,今日也不知道为何都跪了一地。
那些来赶集的人,便顿时都自觉地慢慢移动了脚步,慢慢的靠远处离开。甚至,有许多人都觉得自己今日出门时或许忘记了看黄历。今天,不宜出门呐。
……
林岳城外,十余里,有一处矮坡,矮坡接连着一条从林岳城前往燕江中游渡口的山道。燕江分为三段,上游水流湍急,险恶非凡,不适合船舶通行,直到中游,水流经过了龙门大峡谷之后,开始平缓,才能通航。
这时矮坡上,一名脸上有着明显刀疤,下巴绪着胡须的中年男子站在这里,他的手里持着千里镜,这是从吐火罗人手里劫掠来的,可以从这个距离远远的望到周围十余里地的一切情景。
这中年男子傲立山顶,他的身后背负着一把大刀,这刀极大,极宽厚,血腥气十足。他站在那里,无形中就流露出一股杀戮气息来。他本不就不是普通的强盗!
他的真正身份是勇毅侯的贴身侍卫,江云!
十年前,他奉勇毅侯的命令在这里以山匪的名义建立起了一只秘密军队。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够吞掉眼前这个林岳城。
林岳城在西南十二郡是座小城池,不在边疆第一线,也没有什么军队驻扎。城主林延年,又是个草包,只知道花天酒地。拿下这座城,只需要勇毅侯一个命令,他就可以轻易办到。
“十年了,我在这林岳城外山林之中待了了足足十年了。这十年我每日里刻苦修练,功力远胜往昔。已经达到了胎息养脉的巅峰境界,我所求不多,只需要能得一枚丹药,让我突破到神与气合的境界。那时,我便可以名正言顺的成为一方大统领!可是,侯爷什么时候才能调我入军中?”江云心中一直在等这个机会。
“江云,是不是叶锋来了?”
就在这时,一名身穿五花锦袍的年轻人忽然出现在了这中年的身后,他的脸上满是兴奋,带着一丝阴毒的笑容。
“是的,少公子。他们来了!领头的人,年纪不大,剑眉朗目,英挺的很,与少公子你描述的差不多!应该就是叶锋!”江云肯定道。
年轻人听了之后,脸上笑的越加阴狠了。“江云你这次做的不错,只要你能够将叶锋击杀,我就去求我爹,让他为你寻一枚归元丹,让你能够成功突破到神与气合的境界。可惜,你在这里呆了十年。白白浪费了十年时间。如果十年前,你能服用一枚归元丹,或许还有机会能够进入凝气炼罡的境界也说不准。”
听到这话,江云面上一阵阴郁闪过。对于勇毅侯让他在这里白白浪费时间,心中有了一丝怨言。
叶淮看到江云的面色,心中便知道自己说中了他的心事。
转头拿过江云的千里镜,叶淮看了看远处的林岳城。城门口处,叶锋那熟悉的身影,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叶锋啊叶锋,我说过,一定会杀了你!你以为你进了玄天宗,就可以高枕无忧,不把我叶淮放在眼里了?你以为你被紫电峰什么狗屁座收为徒弟,就可以自以为是了?”
“我叶淮,才是勇毅侯府血脉最高贵的人!你叶锋算什么?你不过是我爹身边一条狗的儿子!还是死狗的儿子!你竟然真的敢来林岳城?来得好,来的妙!我一定要让你死的很惨……很惨才行!”
江云在一旁却有些担忧,道:“少公子,您这个计划虽然天衣无缝。可是,这件事若是以后被侯爷知道了,您和卑职恐怕都逃不过侯爷的责罚……”
“哼!我都不怕,你怕什么?我心里有数。告诉你……”叶淮说着,眼神顿时一紧,屏退了左右之后,便伏在那江云的耳旁道:“我那祖父这几日内伤复,怕是撑不过去了!以后,这勇毅侯府,还有那三千青兕铁骑,以及三万的铁甲军,都将落到我父亲的头上。我父亲只有我一个儿子,只要你能帮我杀了叶锋,到时候,我保举你做青兕铁骑的统领!”
那江云听到这里,心中顿时大喜,便连一点犹豫也没有了,对着叶淮言听计从。
“多谢小侯爷提拔,卑职没齿难忘!”
听到小侯爷这个称呼,顿时,叶淮便高兴无比,哈哈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