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这家企业从一个小小的修理铺,才小小的电饭锅、磁带一点点做大,慢慢成为了现在几乎成为了曰本电子产品代名词的巨大帝国。
这样一个巨大的帝国,却有一个很痛的地方,就是在曰本电子游戏产品,几乎横扫全世界的时候,索尼居然在这个领域插不进去一根脚趾。
无论索尼做出了多大的努力,对电子游戏行业似乎就是不得其门而入。
甚至,对于任天堂还有一种仇恨的心思在。
为什么会仇恨呢?
要知道索尼不管是在员工数量还是组织的复杂程度上,都远远超过任天堂,在科技树上的加点,也是自己加而不是等别人点完了在过来摘果子。
但是曰本市值第一的企业,就是任天堂而不是索尼。
任天堂单单凭借着一个电子游戏产业,就将整个索尼的帝国全部打败了。
而索尼也因为这样,求而不得,对于电子游戏行业的执念就越深了。
甚至,已经化为了一种类似于怨气的存在,我不管,我就是要进入这个行业!
可惜的是,那些游戏制作厂商与索尼都没有什么太大的联系,就算是索尼有技术实力制作出优秀的硬件,他们的硬件也不会有厂商推出游戏。
而一个没有游戏支撑的硬件,就是一个废物硬件。
因此,索尼一直在寻求与电子游戏行业内的企业合作,来得到进入电子游戏行业入场券的心思。
从各个小厂到世嘉甚至连任天堂,他们都没有放弃过寻求合作的机会。
现在索尼的播放器部门,就正在与任天堂的第二开部一起,研任天堂下一代的主机。
索尼在这次的合作中,可以说是尽心尽力。
为什么呢?
因为索尼强大的法务部门,在和任天堂的合作条款中,加入了一些后门。
如果这台一起研的主机,真的能够顺利上市,那么索尼就也会得到这台机器的生产制造行权。
也就是说,他们也有行游戏机的权力了。
而这就是他们苦苦追寻的电子游戏产业的入场券,到时候有了产品制造权的他们,也有了产品的行权,甚至也有了游戏的审核权和行权。
基本上就相当于把任天堂赖以生存的根本直接抢夺过来了。
现在全心全力的帮助任天堂将产品设计的完美,不就是帮助未来的自己么?
因此,索尼在这一次的合作开中,可以说是尽心尽力。
不过,索尼的法务部门也许也忘了,任天堂的法务部门也不是吃素的。
要知道,任天堂还是一个刚刚踏足电子游戏产业的小虾米的时候,可就凭借着他们自己的力量,将环球影业掀翻了。
环球影业的总裁认为任天堂的游戏《大金刚》侵犯了环球影业《金刚》的版权。因此起诉了任天堂侵权。
但是,在三年前,《金刚》的原著小说授权到期,而环球影业为了继续拍摄《金刚》电影新作而且不支付添加版权费,已经上诉法院将《金刚》整个全版权的形象和设定都定义成为公众形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