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少年是样样红,你是主人翁。”
秦风倚在车前,抽着香烟,阳光洒下,一段童年的歌曲慢慢的哼出。
机场出口处人来人往。
魏少天站在前面和叶建言焦急的等待,毕竟来人是叶家顶梁柱存活的希望,只有秦风懒懒散散的倚在车前,并不着急。
海凌菲坐在车里,看着阳光下的男人,眼中闪过一丝丝迷茫。
李老颇有些兴趣的看着秦风,走在一旁,道:“小兄弟好心态。”
“人家不来,急也急不来。”秦风耸了耸肩:“最少等他来了在装作一副很着急,盛情款待的架势,何必把自己搞的太累了。”
要是魏少天听到,肯定要骂秦风这厮,感情不是你家人得病了。
“小兄弟好见解,看你这心态,想必也是读过万卷书了。”
秦风摇了摇头:“万卷书我没读了,万里路我倒是走过。”
“哦?以前都去过哪?”
“大半个地球都走过,航过海,爬过山,游过河,陷过沼泽,荡过丛林,穿过沙漠。”秦风笑眯眯的说道:“走到最后才发现,还是在家里最舒坦。”
李老也是颇有感触的点了点头:“是啊,家里最舒坦,哪里都比不过家里。”
“肚子饿了,我去吃点东西。”
秦风扫了一眼,找到了机场附近的一家肯德基走了过去,买了一份全家桶后坐在一旁吃的津津有味,他本是坐在落地窗前,却忽然看到一只金黄色毛发的大狗凑在窗户前正不断的望着自己,舌头扑腾扑腾的,周围行人也都纷纷避开这只差不多快有半人高的大狗附近,生怕它忽然暴起伤人,看它的嘴巴,一口下去怕是要有半斤肉了。
提着全家桶走了出去,秦风坐在了狗的旁边,那大狗没有咬人,却是兴奋的在他脸上舔来舔去,等秦风毫不同意把它的脑袋按住后,翻了翻它脖子上的项圈,却摸到了一个士兵牌,正面刻着这只狗的名字杰洛斯,而在背面则是一副神秘的图案,扭扭曲曲间形成了两个华夏的古篆字:光辉。
“靠。”
秦风骂了一句,拿出一个油炸鸡腿塞进了它的嘴巴,看它吃的津津有味,摸了摸它的脑袋:“怪不得这么面熟,竟然都这么大了,才一年,怎么就把你养这么大了呢。”
这大狗一口吞下鸡腿后,又想在秦风脸上舔舔,被秦风给制止了。
“油乎乎的。”秦风把它脑袋按了下去,又翻出了一些吃的仍在了一旁,看它吃的津津有味,秦风不禁好笑道:“当初把你在狼嘴里救出来的时候还没一个布娃娃大,没想到才一年不见你竟然这么大了,啧啧,真能吃。”
“汪。”
杰洛斯听不懂人话,不过却感觉到秦风的意思,叫了一声,继续低下头啃着吃的。
“不对啊,你怎么来的?”
忽然秦风想起了一个严峻的问题。
打死他都不信杰洛斯能自己买机票来东天市,按理说他应该在老头子身边,怎么会忽然来到了华夏?
而此时。
李老几人正迎上了一个长相英气的女子,这女子穿着一身黑衣,长发垂肩,下巴尖尖,脸色白腻,艳丽无匹,一双手如白玉雕成一般,然而她身上却带着一股杀伐果断的女中豪杰的气息,尤其那双眼眸,漆黑光亮,如黑夜中明星,又令人不敢直视。
“秦小姐。”
李老走上前,微微笑道:“秦小姐这一路也辛苦了,这里颇有些吵闹,我们先回去吧。”
唤作秦小姐的黑衣女子稍稍皱了皱眉:“我在找我的狗。”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