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特别青春的女孩子,看起来有点像学生。
大冬天的,她露出一大截白藕似的大腿,上衣穿着的是韩版的外套,头上顶着毛茸茸的韩版帽子,眼睛挺大的,一走进来就青春逼人耀眼得厉害。
她上下打量了我一下,一个急急就挽上林至诚的手臂,带着撒娇的语气嗲嗲地说:“至诚,这个是谁嘛。”
林至诚也是刚刚站起来而已,他的目光就那么随意地扫了我一眼,最后淡淡地说:“一个闲人。”
我站在那里,我的大腿僵了一下,心忽然有一股很冲动的冲动,我差点想说我是林至诚的前任,我还想说他就是一个人渣,可是我最终说的是:“林先生,我就当你刚才答应我了,你忙,我不打扰你了。”
没再与我过多纠缠,林至诚有点孤傲地收回视线,他淡淡说:“我不喜欢没时间观念的人,明天最好别迟到,你可以去帮我关上门了。”
在林至诚的逐客令下,我一副淡定的样子捡起了自己的戒指拎起了自己的包包朝着门那边走去。
这大概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遇到的,感觉那么漫长又那么短暂的路,我走得从来没有过的小心翼翼,最后我还轻轻地给他们带上了门。
土豪住的地方,隔音效果很好,门一旦被关上,里面发生的任何事情我都不再得知,我就这样抬高了自己的头往前走了。
可是我高估了自己。
我以为把头抬高一点,就能阻挡奔腾而下的眼泪。
那个女人知道林至诚家里的密码。
也就是说,他们到了特别亲密的地步。
如果现在陪在他身边的是孙茜茜,或者我内心会平静一些,又或者情绪更波动汹涌。
原来,我一直耿耿于怀不是陪在他身边的人是谁,我在意的是,为什么最后那个人不是我。
回程的路上,我把车开得飞快,在滨海大道上面飞驰,我把车窗摇下来,风如同丝绸一般拂过来,就这样将我的眼泪吹得断断续续,我的头发全被吹成一团乱麻。
我忽然想起那一年夏天我们在海边风就是这样吹过我的脸,林至诚从身后抱着我,他好像说过一些关于天长地久的话,那一刻我以为我跟他的脚步无限重合在一起。
可是那个夏天终于过去,后面我迎来的夏天全部跟那个夏天不再一样,我那么孤单地走过那么多昏暗的日子,而他依然夜夜笙歌,他的精彩就跟那万丈光芒一样,总会在黎明过后再一次升起来。
欢笑过后,原来剩下的全是苦涩。
我总算知道,所谓的天长地久,不过是说来调节爱情哄人开心的玩笑话,我最错就错在爱把玩笑当真。
为此我付出了沉重而刻骨的代价,我带着噩梦愧疚钝痛人不人鬼不鬼地熬了三年,而最最可笑的是我竟然还是放不下,更可笑的是我怕别人知道我放不下。
车行到红树林公园的时候,我拐了进去停好,然后拎包下车,穿着小皮靴就这样迎着海风一路狂奔,奔到尽头的时候,总算把眼泪甩光,然后在我路灯下淡定地补妆,最后就跟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驱车回去酒店。
我才刚洗完澡准备躺下,吴开宇敲开了我的门。
他喝了点酒,却挺清晰地问我为什么不接电话。
我这才拿手机去看,上面有两个未接来电。
这特别符合吴开宇的性格,哪怕再担心,他也总是恪守事不过三的原则,他在这方面,一直用自己的理智控制得特别好,这几年他将我从泥潭中拉上来,他见过我最狼狈的样子,他见过我最麻木落魄的样子,他也见过我最狠的样子,所有我生活中美好的狰狞的面目,他全部见过。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之间没故事的原因。
人一旦长大了一些,就不太愿意去找一个对着完全没秘密的人共度一生了。
至少我是这样的。
收起乱七八糟的思绪,我将吴开宇迎了进来,招呼他坐下之后,我给他倒了杯水,然后我淡淡地说:“开宇,你明天就回去湛江,将线上所有刻着宏德字样的模具销毁了,然后进行仓库排查,所有印有宏德字样的产品,不管是良品还是不良品,全部销毁,当废品清掉。然后华强北那边的市场,你暂时发函说周吴产线改革,暂时不出货了。至于湛江我那一块的客户,我回头将明细发你,你回去好好跟上。”
吴开宇握着水杯的手微微抖动了一下,他抬起头来盯着我问:“那你呢?”
我淡淡笑笑,我说:“宏德的老板欣赏我胆肥,要留我在宏德打一段时间工。”
眉头蹙起来,吴开宇将水杯放下,他忽然腾一声站起来凑近我身边,直接盯着我说:“周沫,太为难的话,就算了,我们一起回去。大不了接受现实,毕竟我确实有错在先。”
我当然知道我们是有错在先。
如果换做是以前,按照我那样非黑即白的性格,我肯定觉得吴开宇死一百次都不足惜,而现在却不一样了。我只想尽自己的能力,给他这一次微不足道的回馈。
更生活原本不易,我清楚明白地知道,周吴现在大部分的工人都拖家带口的,周吴要开不下去了,里面好多工人就得出去风里来雨里去开摩的挣钱,我不是圣母玛利亚,可是我也穷过去,我知道穷起来的时候心有多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