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帮助学生排除学习中的困难,有效的办法就是:化难为易、变深为浅、慢讲、重讲、反复讲;作业精做,不搞题海战术,做完再看够五遍帮助记忆。最难的是语法,很多学生听不懂。所以,在讲语法时,不易举太多的例子,否则,会让学生有一种眼花缭乱的感觉,到头来一个也记不住。最好的办法是,每次抓住二三个有代表性的句子,反复讲,常提问,可有效帮助学生理解和记忆。如,have sth.done 这个句型学生学起来就有困难。那就写两个句子:He has his hair cut every month.和 I shall have my bike repaired tomorrow.然后让学生换成各种人称反复操练,以后每次遇到这个句型,都提这两个句子,次数多了,学生自然就记住了,就能举一反三。
又如,教定语从句时,学生总是掌握不好这样的句子,如,This is the school that I visited last month.和This is the school where I studied last year.为什么这两句的先行词都是地点,而从句的引导词却不一样。如果这时老师举很多例子来解释这是因为从句的谓语动词有及物和不及物之分,那学生就更困惑了,因为他们判断及物和不及物动词也有困难,同时,例子举多了学生看着也头痛。最好的办法还是找两个简单的句子作例句,这样,学生就不会越学越累,越学越难。如,下面这两组句子学生就很容易看懂和记住。
This is the park that I visited last week.
That is the city that I like very much.
This is the school where I study.
That is the hospital where my mother works.
这四个句子结构一样,用词变化也不大,学生基本都能看懂,所以都能认真听老师讲解。有的学生还能模仿造句,学得很投入。熟能生巧,说多了,有了语感,自然就会了。反之,如果老师在黑板上写很多结构不同和动词多变的句子,学生就理解不了,听不进去了。如,Have you ever been to the department store where I often buy clothes?这个句子,就不适合给基础差的学生作例句,因为他们看这种句子很吃力,就更不想学了。
另外,在教短语时,为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可先让学生在课文中自己找新短语,然后才操练。找的过程即可复习旧知识,又可教会学生掌握一种学习外语的方法。操练时采用对号入座的填空方式,要让学生一眼就能看出怎么填。如,run out of和be particular about都不太好记,操练时可写成,1.I have _____ _____ _____ my paper.2.She ____ _____ _____ her clothes.这样操练看似简单,却很适合基础差的学生,因为他们一写句子,时态就出错。第一句在练短语的同时可复习时态,第二句可复习be动词的用法,有的学生不记得用be 动词,有的又不记得它要结合句子进行变化。这种新旧知识结合在一起操练的方式对学生帮助很大,可谓一举多得,多数学生都能在老师的提示下做出正确答案,既:I have run out of my paper.和She is particular about her clothes.
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对职校的学生来说,慢讲、少讲和小范围练习更能把难点讲清,又不会造成学习压力,有助于排除学生的畏难情绪,不再怕学英语。有些学生一翻开英语课本,看到一个单元有十几页,还有几十个单词要背,一下子就热情全无。这时,如果老师上课时能化难为易,传达给学生一种信息:英语不难学,学生才会有信心跟着老师学。
兴趣是学习的动力,有了对英语的兴趣,学生才会乐于学英语。但是,如果学得很吃力,很艰难,收效又不大,兴趣也就不存在了。化难为易,变深为浅,可让学生学得轻松,愉快,有收获,有信心和增强学习兴趣,达到最终把英语学好的目的。”
为了让学生学好英语,林思还是靠“认真”二字,梳理清楚了教与学的关系,并结合学生的特点改进了教法,有效地调动了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和提高了及格率。
实际上,来读职业学校的学生,多是语数英三科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可没想到,到了职校,也没能逃脱这三科。语数英,最终还是决定学生命运的“三大主科”,学不好这三科,就无法继续升学。“职业学校”听起来很清楚,可读起来就当事者迷,旁观者更迷了:三年的教学,到了第三年,也就是高三,就只开语数英三科,目标是:为考高职院冲刺。
教了一辈子英语,林思遇到的最多的问题就是:怎么才能学好英语。其实,林思以为这个问题很好答,那就是:想方设法去记。把学到的都记住不太可能,但尽可能多记是底线,
至于有困难的成年人,那就要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特别是记忆力差或不想多花时间的人,就得找窍门学。她的学生就找过不少巧妙,林思都不反对,还鼓励他们接着找。
林思学过俄语,可当年还真没学过“套娃”一词,后来在电视上听到了这个词,“妈地路丝卡”,这是她用“傻瓜法”速记的,保证这辈子不会忘。她班上的学生也有用“傻瓜法”记单词的,林思知道后也大加表扬,说这是开动脑筋的表现。
不仅如此,她还正儿八经地给网友介绍过此经验,鼓励他们用傻瓜法记忆单词。她的认真劲头一上来,还不怕麻烦写了个帖子放在了她的博客上,告诉他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