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着马飞快地在路上跑着,就在这时,戴维跑到路上拦住了我,我扳起了科尔特式手枪的扳机。他挡住我的路,要我停下来,还挥动着他的手枪。我径直冲他骑了过去,要不是他闪到一边,我肯定会把他撞倒,我离开后枪火在我左右闪动。我知道他会这么做,所以我躲到马的一边,但我动作不够快,因为一阵灼热的疼痛告诉我,他的第一颗子弹滑过了我头皮上的某个地方。
离罗克岛还有28英里,我像一阵风一样向前猛冲。骑马技术一向高超的戴维在后面紧追我。但我们的马不相上下。起初,他在我们转弯时用手枪射我,但很快他就不再射了。飞奔了数英里之后,我才开始确信我已经成功脱逃了,就在这时,我遇到了个意外。黎明破晓之际,我突然闯入了一片树林,里面还漆黑如夜。那里的路很泥泞,马蹄踏过去都没有声音。突然,在黑暗中,对面跃出一匹马和一个骑手。说时迟那时快,两匹马撞到了一起。陌生的马和骑手被猛地撞倒在地,而我伤得不严重。但父亲的公马很强壮。它晃了几下,呻吟了几声,然后跃起飞奔了出去。
可它还是受了重伤,我发现它正慢下来。戴维慢慢地赶上了我。不久他就跟我并行了,试图抓住我的缰绳。戴维手枪里的子弹已经用完了,所以他没法开枪打我。我一次次地用装了子弹的科尔特式手枪瞄准他,可他是一个勇猛的人,并不害怕。我不想开枪打他,但我想,与其让逃兵的耻辱之帽扣在我头上,倒不如开枪。你瞧,我没逃离部队,相反,我是要努力赶回部队——对一个真正的逃兵来说,这会是件滑稽的事情。但我没开枪,除非万不得已,否则我不打算用上我的左轮手枪。
我们并排飞奔了至少10或12英里。渐渐地,我的马筋疲力尽,它走刚才那1英里时,戴维不得不控制住他的马,不让它远离我。每次他试图抓住我的缰绳时,我都会用沉重的左轮手枪打他的手,他很快就放弃了。我感到公马撑不了多久了,我必须采取行动来摆脱不该有的耻辱。我现在是,而且一直是个性情温和的人,对不能说话的动物充满同情,但我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我用了一个在西部学会的把戏。这种把戏叫“擦伤”,经常用在野马身上。人们射击马,使子弹正好擦过马脖子的上部。但这并没有射伤马。这只是让马昏迷,几分钟后,马就能恢复原来的良好状态。
我极快地探出马鞍,把左轮手枪的枪口对准戴维的马的颈背,然后开了枪。它猛地跌倒了,把戴维从头顶甩了出去。但戴维立刻站了起来,我可怜的马几乎不能甩掉他,他在后面跑着追赶我。
我看了下表。我能赶上第一趟列车,罗克岛就只有5英里远了。我的马跑不了5英里了,我不知所措。可是戴维让我想到了办法。到了路的拐角处时,我差点撞到一个进城农民的四轮马车。离这儿不到20英尺远,另一辆四轮马车也在朝同一个方向行进。戴维拦住了第一辆四轮马车,他开始抄近路——这就是他让我想到的办法。我拦住了第二辆四轮马车,驾车的是个女人,我也同样跟她解释了一下。她完全了解宪兵司令,所以很愿意帮我。我们讲好了,同时上了马,我领先20英尺。但幸运之神似乎更青睐戴维,因为他的马更好一些。但他忘了抄近路,尽管路很短,而且他的马跑在路上时摔倒了。
这让我领先了几百英尺,我们到达罗克岛时,我还领先几个马身的距离。我们真是让这个城市吃惊啊!我们在大街上高声叫喊,而那些厌恶宪兵司令的人们都冲着我欢呼。我们险些遇到一些冲突,之后飞奔到火车站,火车正要开动。我骑着马,尽可能快地穿过人群,然后我下了马,向台阶冲去。你可以想象,人们是如何给一个没戴帽子、狂奔不止的士兵让路的,他手里还挥舞着巨大的左轮手枪。
戴维锲而不舍地在后面紧紧追赶着,我不得不转过身去,用手枪逼退他。枪里没有上子弹,但戴维并不知道。我后退着离开他,威胁他说假如他碰我,我就开枪。人们开始支持我,哄笑着嘲弄这个宪兵司令。“士兵万岁!”他们喊道,“打倒宪兵司令!”“开枪打他,士兵,打他!”“谁逮捕了可怜的汤米·基格尔?”“戴维·麦格雷戈,你这个黑心的宪兵!”“穿蓝衣服的男孩万岁!”
人们一直这样喊着,还挡住了戴维的路,来回推搡他。之后,人们开始粗暴地对待他,我退到站台的台阶上时,他们正在踩他的脚趾,拽他的上衣后摆,像玩足球一样折磨他。列车员发出开车信号,在人们的最后一声欢呼中,火车驶出车站奔向昆西。那天晚些时候,我到了昆西,与招募的新兵会合。我把那些健壮的小伙子带回了团里,还把发生的一切告诉了上校。上校说:“干得好,西蒙,既然这样,我想你完全可以再休一次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