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群和谐团结,互相讲爱,在环境发生变化时能采取合理的方式来与之适应。这样的一个人群,在与别的人群斗争之时,自然无往不利,历久而常胜。古代无数勇武强悍、组织紧密、纪律森严、刻苦奋发的民族所以一个个在历史上消失,从此影踪不见,主要是他们的社会缺乏弹性。在社会教条或宗教教条下僵化了。没有弹性的社会,变成了“僵尸的社会”。再凶猛剽悍的僵尸,终究会倒下去的。
七
中国的古典小说基本上是反教条反权威的。
《红楼梦》反对科举功名,反对父母之命的婚姻,颂扬自由恋爱,是对当时正统思想的叛逆。《水浒》中的英雄杀人放火,打家劫舍,虽然最后招安,但整部书写的是杀官造反,反抗朝廷。《西游记》中最精彩的部分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反抗玉皇大帝。《三国演义》写的是历史故事,然而基本主题是“义气”而不是“正统”。
《封神榜》作为小说并不重要,但对民间的思想风俗影响极大,写的是武王伐纣,“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惟有德者居也”,最精彩部分是写哪吒反抗父亲的权威。《金瓶梅》描写人性中的丑恶(孙述宇先生精辟的分析指出,主要是刻画人性的基本贪、嗔、痴三毒),与“人之初,性本善”的正统思想相反。《三侠五义》中最精彩的人物是朝廷时期的白玉堂,而不是为官府服务的御猫展昭。
武侠小说基本上继承了中国古典小说的传统。
武侠小说所以受到中国读者的普遍欢迎,原因之一是其中根本的道德,是中国大众所普遍同意的。武侠小说又称侠义小说。“侠”是对不公道的事激烈反抗,尤其是指为了平反旁人所受的不公道而努力。西方人重视争取自己的权力,这并不是中国人意义中的“侠”。“义”是重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往往具有牺牲自己的含义。“武”则是以暴力来反抗不正义的暴力。中国人向来喜欢小说中重视义气的人物。在正史上,关羽的品格、才能与诸葛亮相差极远,然而在民间,关羽是到处受人膜拜的“正神”、“大帝”,诸葛亮又是智慧的象征,因为中国人认为,义气比智慧重要得多。《水浒》中武松、李逵、鲁智深等人既粗暴、又残忍,破坏一切规范,那不要紧,他们讲义气,所以是英雄。许多评论家常常表示不明白,宋江不文不武,猥琐小吏,为什么众家英雄敬之服之,推之为领袖。
其实理由很简单,宋江讲义气。
“义气”在中国人道德观念中非常重要。不忠于皇帝朝廷,造反起义,那是可以的,因为中国人的反叛性很强。打僧谤佛,咒道骂尼,那是可以的,因为中国人不太重视宗教。偷窥、抢劫、谋杀、通奸、残暴等等罪行,中国民间对之憎厌的程度,一般不及外国社会中之强烈。但不孝父母绝对不可以,出卖朋友也绝对不可以。从社会学的观点来看,“孝道”对繁衍种族,维持社会秩序有重要作用;“义气”对忠诚团结,进行生存竞争有重大作用。“人情”对消除内部矛盾,缓和内部冲突有重要作用。
同样是描写帮会的小说,西洋小说《教父》,《天使的愤怒》等等中,黑手党的领袖,可以毫无顾忌的残杀自己同党兄弟,这在中国的小说中决计不会出现,因为中国人讲义气,绝对不能接受。法国小说家雨果《悲惨世界》中那个只重法律而不顾人情的警察,中国人也绝对不能接受。
士大夫也并非不重视义气。《左传》、《战国策》、《史记》等史书中记载了不少朋友之间重义气的史实,予以歌颂赞美。
八
西汉吕后当政时,诸吕想篡夺刘氏的权位,陈平与周勃谋平诸吕之乱。那时吕禄掌握兵权,他的好朋友郦寄骗他出游而解除兵权,终于尽诛诸吕。诛灭诸吕是天下人心大快的事,犹如今日的扑灭“四人帮”,但当时大多数人竟然责备郦寄出卖朋友(《汉书》:“天灭郦寄为卖友。”)这种责备显然并不公平,将朋友交情放在“政治大义”之上。不过“朋友决不可出卖”的观念,在中国人心中确是根深蒂固,牢不可拔。
至于为了父母而违犯国法,传统上更认为天经地义。儒家有一个有名的论题:舜的父亲如果犯了重罪,**官皋陶依法行事,要处以极刑,身居帝位的舜怎么办?标准答案是:舜应当弃了帝位,背负父亲逃走。“大义灭亲”这句话只是说说好听的。向来极重视亲情人情的中国人很少真的照做。倒是“法律不外乎人情”,“情理法律兼顾”的话说更加振振有词。说是“兼顾”,实质是重情不重法。
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情”总比“法”重要。诸葛亮挥泪斩马谡虽得人称道,但如他不挥泪,评价就大大不同了,重点似乎是在“挥泪”而不在“斩”。一个民族的自下而上与兴旺,真正基本毕竟在于生产。中华民族所以历久常存,基础建立在绝大多数人民勤劳节俭,能自己生产足够的生活资料。一个民族不可能依靠掠夺别人的生产成果而长期保持生存,更不可能由此而伟大。许多掠夺性的民族所以在历史上昙花一现,生产能力不强是根本原因。民族的生存竞争道德是在自己能养活自己,其次才是抵御外来的侵犯。生产是长期性的,没有什么戏剧意味的事,虽然是自下而上的基本,却不适宜于作为小说的题材,尤其不能作武侠小说的题材。
少数人无法无天不要紧,但如整个社会都无法无天,一切规范律则全部破坏,这个社会决不可能长期存在。然而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情景不适宜作为小说的题材。正如男婚女嫁,养儿育女的正常家庭生活不适宜作为小说的题材。(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小说的第一句话是:“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他写的是不幸的家庭。)但如全世界的男人都如罗密欧,全世界的女人都如林黛玉,人类就绝种了。
小说中所写的,通常是特异的、不正常的事件与人物。武侠小说尤其是这样。武侠小说中的人物,决不是故意与中国传统道德唱反调。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出于恻隐之心;除暴安良,锄奸诛恶,是出于公义之心;气节凛然,有所不为,是出于羞恶之心;挺身赴难,以德报怨,是出于是非之心。武侠小说中的道德观,通常是反正统,而不是反传统。
正统是只有统治者才重视的观念,不一定与人民大众的传统观念相符。韩非指责“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是站在统治者的立场,指责儒家号召仁爱与人情,搞乱了严峻的统治,侠者以暴力为手段,侵犯了当局的镇压手段。
古典小说的传统,也即是武侠小说所接受的传统,主要是民间的,常常与官府处于对立地位。
九
武侠小说的背景都是古代社会。
拳脚刀剑在机关枪、手枪之前毫无用处,这固然是主要原因。
另一个主要原因是,现代社会的利益,是要求法律与秩序,而不是破坏法律与秩序。
武侠小说中英雄的各种行动——个人以暴力来执行“法律正义”,杀死官吏,组织非法帮会、劫狱、绑架、抢劫等等,在现代是反社会的,不符合人民大众的利益。这等于是恐怖分子的活动,极少有人会予同情,除非是心智不正常的人。因为现代正常的国家中,人民与政府是一体,至少理论上是如此,事实上当然不一定。
古代社会中侠盗罗宾汉、梁山泊好汉的行径对人民大众有利,施之于现代社会中却对人民大众不利。除非是为了反抗外族侵略者的占领,或者是反对极端暴虐、不人道、与大多数人民为敌的**统治者。
幸好,人们阅读武侠小说,只是精神上有一种“维护正义”的感情,从来没有哪一个天真的读者去模仿小说中英雄的具体行动。
说读了武侠小说的孩子会入山拜师练武,这种事迹,也几十年没听见了。大概,现代的孩子们都聪明了,知道就算练成了武功,也敌不过一支手枪,也不必这样辛苦地到深山中去拜师了。
十
我没有企图在《鹿鼎记》中描写中国人的一切性格,非但没有这样的才能,事实上也决不可能。只是在韦小宝身上,重点地突出了他善于适应环境与讲义气两个特点。
这两个特点,一般外国人没有这么显著。
关于适应环境,在生存上是优点,在道德上可以是善的,也可以是恶的。就韦小宝而言,他大多数行动决不值得赞扬,不过,在清初那样的社会中,这种行动对他很有利。
如果换了一个不同环境,假如说是在现代的瑞士、芬兰、瑞典、挪威这些国家,法律相当公正严明,社会的制裁力量很强,投机取巧的结果通常是很糟糕,规规矩矩远比为非作歹有利,韦小宝那样的人移民过去,相信他为了适应环境,会选择规规矩矩的生活。虽然,很难想象韦小宝居然会规规矩矩。
在某一个社会中,如果贪污、作弊、行骗、犯法的结果比洁身自爱更有利,应当改造的是这个社会和制度。小说中如果描写这样的故事,谴责的也主要是社会与制度。就像《官场现形记》等等小说一样。
十一
中国人的重视人情与义气,使我们生活中平添不少温暖。在艰难和贫穷的环境中,如果大家再互相敌视,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充满了冷酷与憎恨,这样的生活很难过得下去。
在物质条件丰裕的城市可以不讲人情、不讲义气,生活当然无聊乏味,然而还得活下去。在贫乏的农业社会中,人情是必要的。
在风波险恶的江湖上,义气是至高无上的道德要求。
然而人情与义气讲到了不顾原则,许多恶习气相应而生。中国政治的一直不能上轨道,与中国人太讲人情义气有直接关系。拉关系、组山头、裙带风、不重才能而重亲谊故乡、走后门、不讲公德、枉法舞弊、隐瞒亲友的过失,合理的人情义气固然要讲,不合理的损害公益的人情义气也讲。结果是一团乌烟瘴气,“韦小宝作风”笼罩了整个社会。
对于中国的处境,“韦小宝作风”还是少一点为妙。
然而像西方社会中那样,连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也没有多大人情好讲,一切公事公办,丝毫不能通融,只有法律,没有人情;只讲原则,不顾义气,是不是又太冷酷了一点呢?韦小宝如果变成了铁面无私的包龙图,又有什么好玩呢。
小说的任务并不是为任何问题提供答案,只是叙述在那样的社会中,有那样的人物,你们怎样行动,怎样思想,怎样悲哀与欢喜。
以上是我在想韦小宝这小家伙时的一些拉杂感想。
坦白说,在我写作《鹿鼎记》时,完全没有想到这些。在最初写作的几个月中,甚至韦小宝是什么性格也没有定型,他是慢慢、慢慢地自己成长的。在我的经验中,每部小说的主要人物在初写时都只是一个简单的、模糊的影子,故事渐渐开展,人物也渐渐明朗起来。
我事先一点也没有想到,要在《鹿鼎记》中着力刻画韦小宝关于(不择手段地)适应环境和注重义气这两个特点,不知怎样,这两种主要性格在这个小流氓身上显现出来了。
朋友们喜欢谈韦小宝。在台北一次座谈会中,本意是讨论“金庸小说”,结果四分之三的时间都用来辩论韦小宝的性格。不少读者问到我的意见,于是我自己也来想想,试图分析一下。
这里的分析半点也没有“权威性”,因为这是事后的感想,与写作时的计划与心情全然无关。我写小说,除了布局、史实的研究和描写之外,主要是纯感情性的,与理智的分析没有多大的关系。
因为我从来不想在哪一部小说中,故意表现怎么样一个主题。如果读者觉得其中有什么主题,那是不知不觉间自然形成的。相信读者自己所作的结论,互相间也不太相同。
从《书剑恩仇录》到《鹿鼎记》,这十几部小说中,我感到关切的只是人物与感情。韦小宝并不是感情深切的人。《鹿鼎记》并不是一部重感情的书。其中所写的比较特殊的感情,是康熙与韦小宝之间君臣的情谊,既有矛盾冲突、又有情谊友爱的复杂感情。这在别的小说中似乎没有人写过。
韦小宝的身上有许多中国人普遍的优点和缺点,但韦小宝当然并不是中国人的典型。民族性是一种广泛的观念,而韦小宝是独特的、具有个性的一个人。刘备、关羽、诸葛亮、曹操、阿Q、林黛玉等等身上都有中国人的某些特性,但都不能说是中国人的典型。
中国人的性格太复杂了,一万部小说也写不完的。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们都不是人,但他们身上也有中国人的某些特征,因为写这些“妖精”的人是中国人。
这些意见,本来简单的写在《鹿鼎记》的后记中,但后来觉得作者不该多谈自己的作品,这徒然妨碍读者自己的判断的乐趣,所以写好后又删掉了。何况作者对于自己所创造的人物,总有偏爱。
“癞痢头儿子自家好”,不可能有比较理性的分析。事实上,我写《鹿鼎记》写了五分之一,便已把韦小宝这小家伙当作了好朋友,多所纵容,颇加袒护,中国人重情不重理的坏习气发作了。因编者索稿,而写好了的文字又不大舍得抛弃,于是略加增益,以供谈助。
匆匆成篇,想得并不周到。
——金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