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99小说

繁体版 简体版
6699小说 > 有时也跳舞 > 第三章 翻越雪峰是我的爱

第三章 翻越雪峰是我的爱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第三章 翻越雪峰是我的爱

2018-04-15 作者: 西岭雪

第三章 翻越雪峰是我的爱

叶风是个大胆的人,他可以随意辱骂同仁,比如:“蔡成功算什么美工?一只手臂也要画半天,最后看上去还是和大腿差不多质感,直直是脚脖子上长出五只手指来,要多恐怖有多恐怖!”或者,“请小林这种文案真算做肉包子打狗。Www.Pinwenba.Com 吧让他写越野感受,他当成诗歌习作,‘那原野的风哦,吹动我童年的梦想’,什么玩意儿!”

完全不留情面。

但是他的确有资格这样做,因为他是个天才。

所以他可以一周只上一次班,却拿比我们多三倍的工资,而且在老板面前不需要弯下腰说话。

我希望自己也可以像叶风那样自我,当蔡成功再指责我扫图校色不准时我便直接将画稿摔到他脸上,然后指着他骂:“你这也算作图?根本没个色调,让我如何扫校?”

但我不敢,我只是一个电脑操作员,是随时可以炒掉然后街上一抓一大把来取代的那种人。

叶风不同,他似比别人多一个大脑多一双眼睛,永远可以看到别人看不到的问题想出别人想不出的点子。他是我们“飞天越野俱乐部”的灵魂。

比如上次命名为“名模与硬汉同行”的西部之旅宣传招贴,照片拍了四五卷,美工也画了上十幅创意稿,老板李博文总是不满意。不满在哪儿呢,却又说不上来,只是批评:“照片太实了,那些模特走在台上蛮有味道,停下来整个一农村大嫂;驾手灰头土脸不好看,太干净了又小白脸相,不好!不好!”

后来叶风来了,皱了三分钟眉,便自作主张地发号施令:“不要画具体的人,用沙漠做背景,画一个风尘仆仆的吉普车,车窗摇开,左窗伸出头盔,右窗伸出一支手臂,轻轻挥动红纱巾。漫天黄沙里只要这一点儿红,要红得艳丽,红得神秘。采用远景,背影,突出沙的质感,一切缥缈依稀,如同海市蜃楼,要刚柔并济,在冷峻中表现浪漫!”

他的话还没完,李博文已经发现新大陆般叫起来:“对对对,就是那种感觉,又写实,又抽象。有人,看不见人,又有硬汉又有美女。注意那只手臂,一定要千娇百媚,富有表情。”

天哪!于是蔡成功就为了那只有表情的手臂大病三天。

但是最终结果证明广告是成功的,通俗易懂又富有神秘色彩,赞助商与参与者都兴致勃勃,“西部之旅”也从此一炮打响。

“飞天”再接再励,紧接着又大张旗鼓地准备“雪域寻梦”两项大型自驾车越野旅游,电台、电视台、报刊记者全惊动了,李博文且野心勃勃地计划着要邀请贾平凹或陈忠实随行旅游,好写一部像余秋雨《文化苦旅》那样的越野手记。

任务压下来,整个策划部的人如临大敌,天天做到晚上十点钟以后才能离开办公室。我和电脑几乎已两位一体,蔡成功笑说我是一幅静画——无论何时推开办公室门都见我以同一姿势出现于同一位置。

他将一张风景照片并一本画册交给我,翻至飞燕掌上舞蹈那页,吩咐:“这里是马踏飞燕的旧址,你在电脑中将两图合成,人物镂空,周围做几朵云,使联接处看起来不那么生硬,颜色也要重新调一下,与背景互相谐调,我明早来看效果。”

我瞠目,看着那幅工笔人物绘图,担心做通宵也做不好,关键是两图色调差异太大,这次创意多半又是出力不讨好,只为难我这无名小工。

但是蔡成功不理这些,他唯一可命令的人就是我,有风驶尽帆,绝无半分体谅,一味模仿李博文的大刀阔斧,很有气势地下令:“加加班,明早之前一定要做好,我要出彩喷给经理看的。”

晚上七点多,图终于做好了,但怎么看也像是偷来的媳妇——不相配。赵飞燕驾着一朵云从初唐大老远地飞到沙漠上来采风,但是眼神散漫似一无所见,也不知落稳了没有,反正手舞足蹈,不亦乐乎。我自己看着实在有点不像,摆明了明早要被李博文吼一顿:“这是什么跟什么嘛?”但我一小制版员,又能怎么样呢?

正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叶风来了,看到屏幕上的图稿,“哈”地一笑:“这是‘丝路寻梦’?赵飞燕寻梦呢还是旅行者寻赵飞燕?看着像妓女拉客。”

我不禁低头,脸上羞得通红。他忙道歉:“我胡说八道惯了,你别介意。”

他习惯地皱了三分钟眉,然后说:“这样吧,你暂时把这幅图存着应付姓蔡的,然后把那些云去掉两朵,做一勾边,褪色,取暗黄色调,做成古古的那种感觉,像幅屏风画,全当背景图片,然后明天给李博文看,总算也是件东西,免得他看不见你干活了。”

我有些愕然,一向觉得他是我行我素的人,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想的,看不出他处事待人其实相当油滑,面面俱到,而且对各人心理揣磨极准。

我没说什么,只是微笑道谢,但眼神出卖了我。叶风笑了:“觉得我特油条特世故是不是?没办法,活在人群中,不得不想想怎么对付人这种玩意儿。你又怕蔡成功说你不听话,又怕李博文骂你出废品,最好就要准备两套方案,别忘了,先在蔡成功那儿备个案,就说你随便做着玩儿的,如果他认为好,你也省事,不用做两面人了。”

进“飞天”这么久,还是第一次有人这样关照我,我简直要感激涕零了。叶风又笑:“别这么含情脉脉地看着我,我经不起这个,你要真想谢我,陪我吃顿饭吧,我最怕一个人坐小馆子了。”

我点头一笑,接受了这个约会。

那天吃完饭后我们继续加班,有叶风做陪,我觉得轻松,不知不觉做到十点,毫无倦意。

原来有人陪伴是这样好的一种感觉。

叶风开着他的北京吉普送我回住处,互道再见时,他说:“谢谢你陪我,好让西安的夜晚看起来没那么黑。”

我一动,这是我心里的话,只是我说出来没他那么诗意。但是,独在天涯,西安的冬天真的很冷,没开灯的窗口也真的很黑。

每个加班的晚上,回到住处时,我都希望,那是我的家,有我的家人为我拧亮了一盏灯在等我。真的,不用更多,只是一盏灯。

那以后,叶风来俱乐部的次数便多起来,而且多半在下班前,然后等齐我一起吃顿便饭,送我回家,说再见。

仅仅两个月后,我们便同住了。两个打工者的同住很简单,只要辞掉我租的那间民房,把随身几件衣服行头打个包裹往他那一室一厅一搬就得了。但,我们总算是有了一个家。

家,不过是同所爱的人生活在一起。一个人,哪怕住电梯楼睡水压床,也只是一个住处。

因为叶风的关系,蔡成功对我客气许多,也不敢常派加班给我。但是另一面,叶风对李博文也拘谨许多。以前他不在意是因为单枪匹马,一言不和大不了转身便走。可是现在一个人的言行要决定两个人的去留,他不得不为我顾虑许多。

叶风并非不懂人情世故,只是不愿理那些,现在重新拾起旧功课,有禁有些气闷。一日他喝多点酒,对着我发牢骚:“今天李博文说我才写的那份策划案不详细,真罗索,大纲已经给他清出来了,不详细不会叫文案再充实一下,现在他学会支使我了,真是人越惯毛病越多。”

我一声不响,心里明白这是李博文明摆着欺他现在口软,存心加大他工作量。搁在以前,叶风准是一声不响转身便走,现在却为了我不得不接下来,我想他一定是不甘心的。

我轻轻抱住叶风的腰:“会不会觉得为我牺牲太多?”

“做什么是没牺牲的呢?”叶风笑,“吃排骨还嫌剔牙麻烦。只要你领情,我一切都是值得。”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