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以前的“奇”“幻”“虚”等概念在使用时常常着眼于题材角度,它涉及的范围常常是指那些荒诞不经的内容,那些人鬼杂处的情节,那些奇谲怪异的故事。在一般情况下,它们均属于非现实非体验的世界。这种“奇”“幻”“虚”的非体验世界的塑造,其目的在于耸人听闻,以追求官能的刺激。
当时大量表现神仙鬼魅且荒诞不经的“奇”“幻”故事充斥于小说创作当中,这不仅与当时的社会风气和宗教迷信有关系,而且也与帝王因好“奇闻”“奇见”而大力倡导有关系。郭宪的《汉武洞冥记自序》中载:
武帝以欲穷神仙之事,故绝域遐方,贡其珍异奇物及道术之人,故于汉世盛于群主也。
王嘉的《拾遗记》也载:
帝(晋武帝)诏诘问:……今卿《博物志》惊所未闻,异所未见,……帝常以《博物志》十卷置于函中,暇日览焉。
这些记载可以基本披露出秦汉魏晋时期志怪小说创作淫滥的重要原因;同时可以知道这时期的奇闻异事大体上是指神仙鬼魅之事。
唐代对“奇”“幻”等概念的理解仍囿于题材的范畴内,基本上未超越前人的认识水平。但在创作实践中,唐人的“奇”已经开始传述那些现实世界里的奇闻轶事,说明唐代对“奇”“幻”的理解眼光已开始从神仙鬼魅世界逐渐转向人间世俗世界。当然,唐人的这种转向是极不完整的。唐人传奇尽管大都取材于现实生活,但常常被套上神仙狐妖的神秘外衣。《古镜记》、《白猿传》所表现的那种神奇怪诞,《枕中记》、《南柯太守传》所呈示的那种梦幻缥缈,《李娃传》、《霍小玉传》中那些离奇而充满宿命色彩的恩爱冤仇,《红线女》、《虬髯客传》中那些超尘脱俗的英雄侠客,比之魏晋的志怪小说虽说带有较多的尘世味,但其中强烈的神鬼味又常常使现实的人们感到可望而不可即。
宋元时代的“说话”艺术,其叙述和取材对象往往是历史上或现实生活中的人或事,故事的表现范围被限制在现实生活之中,所以“奇”“幻”的领域问题似乎不太引人重视,其理论批评几乎没有给我们提供什么关于“真”“幻”方面的理论见解。但宋元时代的说话艺术却从创作实践的角度为明清时代在理论上突破“奇”“幻”的传统观念提供了非常广阔的前提。
明清小说理论在“奇”“幻”问题上对历史视野的突破不仅表现在对“奇”“幻”题材着眼点的转变上,而且把创作的问题也引入“奇”“幻”的含义之中,即“奇”“幻”不仅属于题材领域,也属于表现创作领域。
概括地说,明清时期的小说理论对“奇”“幻”的认识已经包含了二方面的内容:一是就取材(题材)角度而说的,它继承和发展了前代对“奇”“幻”的基本认识,这种认识最早可以追溯到干宝在《搜神记》序中提出的“有实有虚”的表述;二是就创作(表现手法或表现方法)角度而说的,“真”为主的表现方法是对现实生活作忠实的反映;“奇”“幻”为主的表现方法是作家在创作过程中用虚构想象的方法来展现生活。这种从表现角度来认识“真”“幻”的问题,实际上已经涉及了关于创作方法的朴素观念。这是明清小说理论的一大进步。
明代首先把“奇”“幻”的历史视野从神鬼世界回收到人间世界的是小说家凌濛初。
他说:
今之人但知耳目之处,牛鬼蛇神之为奇,而不知耳目之内,日用起居,其为谲诡幻怪,非可以常理测者固多也。……则所谓必向耳目之外索谲诡幻怪以为奇,赘矣。
凌濛初批评了那种以“牛鬼蛇神”之奇为“奇”“幻”领域的历史老观念。他认为真正的“奇”“幻”应当在“耳目之内”“日用起居”之中。这就明确提出了“奇”“幻”即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理论主张。这个主张否定了旧有的“奇”“幻”观念,而把搜神猎奇的眼光从神仙世界挪回到人间世界里来。与凌濛初同时代的护花主人说:
故夫天下之真奇,在未有不出于庸常者也。仁义礼智,谓之常心;忠孝节烈,谓之常行,善恶果板,谓之常理;圣贤豪杰,谓之常人。然常心不多葆,常行不多修,常理不多显,常人不多见,则相与惊而道之。闻者或悲或叹,或喜或愕。其善者知劝,而不善者亦有所惭恧悚惕,以共成风化之美。则夫动人以至奇者,乃训人以至常者也。
撇开这段论述中的封建伦理思想和道德说教,其中关于“真奇”出于“庸常”和“至奇”乃是“至常”的识见无疑是很有道理的,这不仅涉及题材的取舍范围,也涉及作家如何面对现实生活又如何反映现实生活的问题。护花主人关于“常理不多显”的见解告诉人们小说家应当善于从生活的日常事件中挖掘出能够表现生活本质特征的东西来,而这种东西才是真正的“奇”。这段理论表述中所体现的较为朴素的创作方法观念问题是明清小说创作真实论中最具理论深度的见解,值得后人珍视。睡乡居士在《二刻拍案惊奇序》中说:
今小说之行世者,无虑百种,然失真之病,起于好奇。知奇之为奇,而不知奇之所以为奇。
那么“奇”之所以为“奇”的依据在哪里呢?
根据他的意思,在于“目前可纪之事”,在于“幻中有真”,就是说在强调“奇”的眼光建立在现实生活中的时候,也应当注意到“真幻”的结合。把“奇”的眼光放在“日常生活”中,并且以“真幻”结合的艺术创作手法来统帅这种眼光,这样就能做到“极摹人情世态之歧,备写悲欢离合之致”,也只有这样,才算真正领会了“奇之所以为奇”的道理。
“奇”“幻”眼光的转变和强调在“真”当中写出“奇”“幻”来的主张是明清小说创作真实论中一个很突出的成就。随着这种历史视野的突破,现实主义小说便应运而生了。天花才子在他的《快心编凡例》中说:
是编皆从世情来写出,件件逼真。
是编悲欢离合变幻处,实实有之,编中点染世态人情,如澄水鉴形,丝毫无遁。
从这些说明中我们约略可以知道彼时的小说界对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的推崇,也可以说明当时世人欣赏态度的深刻变化。这或许是明清时期世情小说勃兴的理论背景吧。
明清小说理论对“奇”“幻”概念历史视野的突破,对小说创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这种对“奇”“幻”着眼点的变化转移,为明清时期出现成熟的现实主义杰作奠定了基础。小说家们更自觉地把眼光放在现实人生方面,从普通平凡的社会生活中汲取素材,创造出富于时代感和历史感的人物形象和艺术作品。其次,理论上更清楚地认识到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的关系,夸张和想象总以生活的真实性为前提的,艺术真实的根基应当深深扎在现实生活的土壤之中,真正的“奇”在于生活中的“真”,而生活中的“真”只有经过艺术上“奇”的表现处理才具备更高层次的典型意义。
注
① 《水浒传(容与堂本)》。
② 《拍案惊奇序》。
③ 《西游记题辞》。
④ 《批评北宋三遂平妖传叙》。
⑤ 《石头记(庚辰本)》。
⑥ 《汉书·艺文志》。
⑦ 刘知几:《史通·杂述》。
⑧ 熊大木:《新刊大宋演义中兴英雄烈传序》。
⑨⑩ 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九流诸论》上、下)。
《五杂俎》。
袁于令:《隋史遗文序》。
转引《中国历代小说论著选读》,第284、23、25页。
凌濛初:《拍案惊奇序》。
《今古奇观序》。
《二刻拍案惊奇序》。
《快心编凡例》,转引《中国历代小说论著选读》,第32页。
(原载《文艺理论研究》1990年第4期,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副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