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度”的艺术
2018-04-15 作者: 李泽厚;杨斌
35|“度”的艺术
作为“中庸之道”的“中国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如我以前所申说,在于把握“度”(适当的比例、关系和结构)来处理一切问题。Www.Pinwenba.Com 吧它既不是“一分为二”的斗争哲学,更不是“合二而一”的“全赢全输”(一方吃掉一方)。
我仍然欣赏美国人类学家CGeertz的看法。他说,“人群有诞生日,个体没有”(“Men have birthdays,but man does not”),同时又说:“成为人就是成为个体”(“Becoming human is becoming individual”)。也就是说,从历史根源说,没有脱离人群而独立出现的个体,从而自由派的理论基石并不成立。另方面,从现实说,历史发展到今天,今天的个体权益,特别是今后如何实现和发展个体所独具的潜能、才智、性格,已成为人之为人的所在,即今日成为人,也就是成为一个“自己”。而这,却又是民粹派或社群主义的理论所忽视或否认的。当然,这只是我个人对Geertz此言的解释,但我以为这可以比较好地纠正上述两派根本理论上的缺失。即从历史说,从历史渊源和人类根由说,有比个体权益更高的价值。社会历史和道德义愤之所以能如此激奋人心,伦理主义之所以能成为独立本体,具有强大力量,其故在此。但从现实说,即从历史发展到今天说,革命年代已过,个体利益突出,千家万户都在追求物质生活(衣食住行)的改善。为此改善,都在要求经济自由、政治民主,特别是企业家资本家们。我之所以赞成吸取自由主义许多具体要求,不在意它的基本理论的谬误,也就因为它符合今日历史潮流,这也就是历史主义的精神。今天中国人作为人必须从各种传统的、他属的束缚下尽可能地解放出来。虽然,人及其活动、思想、情感等等都始终是他们所属的人际环境和历史传统下的产物,但今天不能因反对原子个人主义而退回到以“社群”、“人民”、“国家”、“阶级”或某种“新集体主义”为基础上去。相反,仍应进一步研究如何发展个体独特性,以此为根本基地,来考虑今后的集体(包括各种社群及民族、国家)走向和历史发展。
正是在这一理论前提下,我提出了“告别革命”的“四顺序”说,即如何处理经济发展、个人自由、社会正义、政治民主这四大问题(或四个方面)在中国现代化过程的关系。我并不把这四个方面看作截然划开的历史阶段,但认为它们虽是相互渗透、紧相联系,却又仍可分出轻重缓急先后顺序(包括时间顺序)的课题、工作和“任务”。这个“顺序论”遭到了两派以及其他方面的猛烈攻击,特别是我将“经济发展”(当然是指市场经济)列于首位,将“政治民主”置于最后,更成为众矢之的。它被批判为“拥抱**”(自由派)和“背叛人民”(民粹派)。
本来,把“经济发展”列为首位,应该与自由派不冲突,但由于根本理论有异,我的出发点是原典马克思主义(经济特别是生产力〔科技、工具〕是社会基础)和原典儒学(“盍反其本矣……五亩之宅,树之以桑”),而不是“原子个体”、“天赋人权”、“社会契约”、“普遍原理”之类的西方论调,便理所当然地为自由派不容。“个人自由”,两派当然都不反对,但与两派不同,我着重论说的是,个人自由并非先验原则,它必须是由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现实或要求才有意义。例如今天之所以能比五六十年代,个人有了更多的婚姻、迁徙、就业、居住等自由,减少了定量消费(粮票、油票、肉票、布票)等等的不自由,正是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社会“必然”变化。当然,我从不认为所有自由都可随经济发展而自发产生,而只是说,现代化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将为争取各种自由创造必要条件和客观基础。但由可能性变为现实性,却仍然需要人们的主观努力。例如今天我们已有口头言语的自由,但还缺乏其他一些方面的自由,需要人们自觉争取而不是坐视等待。而且,所谓“个人自由”,不仅需要从残存的过去旧体制下,而且也必须从可能已有萌芽的新生黑体制(如城市的黑社会和农村复辟的宗族制)变相统治下争取出来。
第三项社会正义,为民粹派所强调,自由派基本采取回避态度。“社会主义”应该是社会正义最突出最显明的代表,它的精神在20世纪内已浸入各种政治、经济体制中,但把它作为重要旗号,则是20世纪的**运动。在中国,**一直把它列为现代化行程的首位,把平等的理想非常具体地化为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原则。正是为了避免贫富分化,在农村批判“发家致富”,全面推广高级合作社;正是为了“共同富裕”,早日“进入**”,而大办人民公社;正是为了反对“官僚主义者阶级”,发动“文化大革命”,大反“资产阶级法权”,大整“精神贵族”的知识分子。毛一直希望迅速消灭城乡差别、体脑分工,幻想取缔八级工资制,废除货币和分工(如“五七”干校、“学工”、“学农”、“学军”)等等。这远非经济发展的要求,当然更置个人自由于脑后。这个毛式“社会主义”的理想曾经极大地鼓舞过中国人民、知识分子以及西方左派,但结果如何,大家清楚。没有现代经济发展和个人自由前提下的社会正义和追求平等,可以将社会弄到何等地步。可惜殷鉴未远,已被忘却。
最为两派诟病和批判的是,我把政治民主置于末位。这里所谓“政治民主”指的是被认为具有普遍价值的多党制、议会制、普选等西方现代民主体制。我一直认为,这并不是中国当务之急。没有前面三项作为客观前提,所谓“政治民主”如不是对广大人民并无意义(如印度);便是极不牢固,一夜之间便可踪影全无(如非洲、南美各种走马灯式的民主和军事独裁的交替);或者就是为黑(黑社会)金(金钱)所操纵和控制。从世界史的经验看,俄罗斯(20世纪初的改革和80年代戈尔巴乔夫的改革)、伊朗(20世纪50年代的改革)以及菲律宾、海地(20世纪80年代、90年代),都因置政治民主于首位,未事先适当解决经济发展、个人自由和社会正义问题,于是或引发革命,使社会倒退或长期动荡;或造成无政府状态,生产瘫痪,经济直线下降;总之,人民困穷,国家贫弱,悲惨至今。所以,我以为中国的“政治民主”,如同它的“经济发展”一样,需要寻求一条自己的改良之路:循序渐进,扩展人权,司法独立。其中,渐进地有序地开放舆论,逐步实现言论自由,监督行政权力,便是当前有效的民主之路。而这,也正是第二项“个人自由”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有如我一开头所说明,“四顺序”是“相互渗透”,而非四大分色,彼此独立的。总之,简单说来,基本分歧在于:自由派和民粹派始终反对将经济发展列为首位,一个要求立即实行政治民主,一个激烈呼吁社会正义;我则仍然强调经济发展第一,但日益重视在经济发展基础上个人自由问题。我一直以为只有经济发展是无可争辩的“硬道理”,其他均属有条件可讲的“软道理”。
这四项既是相互渗透并非截然划开的独立时段,它只有轻重缓急的先后顺序,而且这“轻重缓急的先后顺序”也只是就整体、一般而言,并非机械的僵硬规定,它随具体事例具体情况仍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变异性。因此,在不同时间不同问题上,如何掌握四者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便成为关键所在。这也就是我所强调的“度”的艺术。民粹派夸张当今社会的不公正、非正义,宣扬后现代主义的相对性、特殊性等等;自由派夸张市场经济、政治民主的合理性,宣扬启蒙主义的客观性、普遍性,等等,我都以为是“失度”。因之,如何将这四者在理论上研究、认识,在实践上处置、安排得“恰到好处”,使其比例合适,结构合宜,并且随时间和问题的不同而随时调整,使四者关系既不失顺序,又处在不断的微调变化之中,从而使国家与社会、效率与公平、自由与平等、民族利益与国际合作……等等关系也得到稳定的动态安排,便是关键所在。例如,在今日经济发展中,如何注意“社会正义”等方面应有的制约,而不像自由派所主张的全盘西化式的休克疗法和放任自由,便并无理论公式或历史范例可沿用。凡此种种,只有“摸着石头过河”,努力总结经验,作各种创造性的具体探究和实验示范。这也就是我所谓的“西体中用”和“转化性的创造”。今天,理论的“失度”似乎也是一个问题,在学院语言将问题不必要地繁复化的论证下,把本来明确清楚的事情弄得模糊甚至倒转了,这对实践极为不利。从而“度的艺术”也适用于今日理论领域。可见,如果问谁来掌握这个“度”?答案便是政府与老百姓共同掌握,通过舆论、法律等形式形成彼此协调,良性互动;而理论工作者于此更有责任。
总之,我所以强调“四顺序”和“度”,是希望今天和今后能使历史与伦理的二律背反的悲剧性虽不可避免,却应尽可能减少到最低限度。中国儒家的“中庸之道”,本就是追求杂多、矛盾中的比例协调,关系恰当,结构合适,形成“中”、“和”,从而使社会相对和谐地平稳发展,以减缓严重的悲剧对抗。但是,在以不和谐、不均衡、不稳定为特征的自由派主张资本主义“普遍性”原则看来,这是否会成为某种大逆不道的反历史的挑战呢?
于是,该回到历史悲剧问题了。就世界史看,如福山(Fukuyama)所说,自1806年耶拿战役后,历史已终结,即近代民主政制将无可避免地征服全世界。尽管历史仍有反复,仍有倒退,仍有残酷激烈的斗争、战争和革命,但从千百年的宏观历史说,走向物质生活的繁荣富裕,从而自由民主政体的胜利,乃为“大势所趋”、“大局已定”。这个被自由派斥为“浅薄的乐观主义”、被民粹派斥为“资本主义辩护士”的“简单”观点,如果置放在马克思主义(即认为现代科技和经济在社会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去掉那“最初的人”的黑格尔式的精神幻想,我以为,仍是可以成立的。在这意义上,今天为中国民粹派所高扬的贫富、宗教、文化的严重冲突,也将像历史河流中有过的壮观涟漪一样,最终仍将消失。于是那“最后的人”出现了:享有着物质供应的富裕,没有战争和革命的血腥,生活单调无聊,生命意义不可知晓。血腥的战争和革命曾经把人的伦理精神发挥到极致,它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崇高力量,在历史主义全面胜利后的散文生活世界里,又到哪里去寻找呢?当然,在日常生活中,在与大自然的关系中,仍会有各种灾难和危险,在那里仍可以找到它,但毕竟不可能如以前那么灿烂辉煌了。当然,对全世界绝大多数人来说,目前历史并未终结,那种“没有血腥的无聊生活”也为期尚远;为争取富裕的物质生活和自由平等的民主体制,仍然指望着人们的英雄气概。但战争和革命的年代毕竟过去,今天即使大肆鼓吹的伦理精神,也大半成了那个为发家致富而不畏艰险运鸡蛋的故事。旧伦理规范已经逝去,新规范未及建立。上帝死了,人可以胡来。散文时代失去了英雄,迎来的是后现代的颓废。
历史本是集体事业,伦理却是个体精神。经济以数字,文艺以形象,分别代表两者诉诸人的理知和情感。经济愈全球一体,生活愈同质化,消费文化愈发达,活得愈繁荣、富裕、“快乐”,人便愈要反抗各种异化。个体愈益成为权力机器(科技机器和社会机器)的附属品,也将愈发现自己这只一次的生存是如此之珍贵和无可替代。从而,多元的文化、信仰和精神世界,并不会因物质生活同质性的历史终结而同质而终结。也许,未来世界在“为科学而科学、为艺术而艺术”中,在“以美启真”、“以美储善”中,可以去寻找历史与伦理的某种统一?尼采在20世纪初鼓吹**生存和超人英雄,至今激动人心。尼采要求超越善恶,反抗平庸,成了抵抗历史的伦理命令。看来,人性(human nature)与人文(human culture)的一致和冲突所包含的这个二律背反,还将有一个漫长复杂的展示路程。于是,人随着历史,仍将在悲剧中踉跄前行,别无选择。
(※节选自《己卯五说·说历史悲剧》,1999年)